作者简介: 作者:刘铁侠(Dennis),美籍华人。长期从事美国政治、军事、经济的研究,曾经在旧金山成立金融投资公司(源丰泰投资),并荣获1989年全美比賽第一名;后担任美國运通(American Express)资深投资顾问,华尔街大鳄摩根史丹利(Morgan Stanley)资深副总裁,美联投資集团(Vachovia)资深副总裁。 邮箱: dennisliu818@yahoo.com ———————————————— 来源:东方时事公众号(ID:dfss111) 欲盖弥彰-伪造飞机上的乘客通话(上)作者简介: 作者:刘铁侠(Dennis),美籍华人。长期从事美国政治、军事、经济的研究,曾经在旧金山成立金融投资公司(源丰泰投资),并荣获1989年全美比賽第一名;后担任美國运通(American Express)资深投资顾问,华尔街大鳄摩根史丹利(Morgan Stanley)资深副总裁,美联投資集团(Vachovia)资深副总裁。 邮箱: dennisliu818@yahoo.com
好了,发生在9/11那天的血腥过程,读者应该基本上全部了解,在如山的铁证、和逻辑面前,让我们确信这样精心策划的大屠杀、这样有预谋的计划、这样周密的安排、这样兴师动众、涉及“发配”总统去外州、举行多个不同的“演习”来瘫痪最有权势的军方机构(美国空军和国防部)等一系列的“巧合”,并不是所谓的躲在山洞里的恐怖分子本?拉登和他的手下力所能及的。 在这里我们不难明白,这是华盛顿的“苦肉计”、或者说,是美国政府机构、尤其是军、情、特等部门的极端分子,绑架、操纵了美国政府,蒙骗了小布希总统、误导了广大“善良又天真”美国民众、以及蒙在鼓里的全世界人民。 有人曾经提出说,像美国这样一个“民主”的国家、靠选举产生总统和领导人的政府和国家,怎么可能做出那样“伤天害理”的暴行? 那么,这里的解释是政府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政府是由各个不同的部门所组成,而9/11这样灭绝人寰的大屠杀,未必会得到大部分美国政府高层官员的支持和参与;策划和执行9/11血腥大屠杀的阴谋分子是美国一小撮为了达到政治、军事、国防经济等目的,而使出的卑鄙、肮脏、血腥的技俩。 因为美国的宪法规定了美国总统是美国三军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但是,美国总统却没有发动战争、对外国宣战的权利,而这样的权利是在“国会”-参、众两院的投票所决定。 而美国参众两院的大部分议员,对所有法案的投票意向,又要看在民意的“脸色”上,因为每一个议员的投票都会有记录(Voting Record),以表达这位议员的“政治立场”。而议员的政治立场,又会影响到这位议员未来的选举,从而,又决定了议员的“政治生命”。 所以,小布希政府里的鹰派:在政治、情治、军方的极端分子,有必要策划这样一场史无前例的血腥恐怖事件-“苦肉计”,来操纵美国的民意、左右美国国会两院的投票方向和结果。 要知道,当年的纳粹法西斯希特勒,也是靠“民主”选举、在1933年登上总理的宝座的。然而,希特勒为了独揽大权,为他将来发动战争作准备,而策划了当时震惊欧洲的德国国会“纵火案”,并利用这个机会解散了德国国会和废除了德国的宪法。难怪9/11发生后,很多欧洲的舆论和和平示威者,都把小布希总统与希特勒相提并论,谴责小布希是当代的希特勒。 而万恶的日本军国主义,当年为了发动战争、乘机掠夺和侵略当时支离破碎、百病待治的中国,也悍然发动了所谓的东京“二月政变”,刺杀了当时反对战争、立场较为温和的日本近卫首相,从而走上了军人专政、犯下了对中国人民、和亚洲许多国家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和自取灭亡的不归路。
好了,再言归正传。 9/11的“设计师”们为了欲盖弥彰、掩耳盗铃,让人相信9/11那天果真有“劫持”飞机的恐怖分子,又编造了所谓在4架所谓被“劫持”的民航飞机上,旅客们和飞机上的乘务人员用手机和飞机电话,向外界打电话的荒谬“故事”。 这有点像小孩撒了谎,为了让谎言不被戳穿,就的继续编造故事来撒谎,结果当然会弄得“越描越黑”,漏洞百出,啼笑皆非。 大量的事实分析和证据表明:手机电话的“通话”在飞行高度在3万5千英尺、速度高达8百多公里的飞机上,是不可能成为“事实”的。而通常来说,手机的通话在8千英尺以上的高度,就已经是不可能了。 那么,既然这样,怎么又弄出来这样自作聪明、又是“画蛇添足”的“馊主意”呢? 无疑,9/11的“设计师”们是这样来假设当时的“劫机”背景和条件的:因为如果4架民航飞机如果真正地被恐怖分子“劫持”的话,那么也就是说,飞机会被恐怖分子“控制”、飞机上的飞机电话(Air Phone)系统也会被关闭,乘客是无法利用座位上的电话机,成功打出电话与外界联系的。 但是,如果无法造成有飞机上的乘客,在被“劫持”的飞机上打出电话,给亲友朋友通报飞机被“劫持”的“故事”,那么,所谓9/11恐怖分子“劫持”美国民航飞机、血腥攻击美国的“宣传”就会大打折扣、大失“说服力”。 于是,这些“聪明反被聪明误”的9/11“设计师”们,又杜撰了被“劫持”的飞机上乘客用手机电话、或者是飞机电话来与外界通话的荒谬故事和情节。 当然,这样的说法肯定会“冒犯”到一些9/11遇难者的家属和朋友们,因为明显地,他们的感情会受到伤害。 通过事实和分析后,否认在被“劫持”的飞机上有这些“电话”通话、以及在被“劫持”的飞机上乘客与劫机恐怖分子“英勇搏斗”曾经发生,无疑会有“亵渎”这些无辜蒙难的英灵嫌疑和罪过。 在这里,笔者再一次深表歉意,这里绝对不是要“再一次”伤害他们,而是,为这些受难的英灵伸冤。 人生总是要面对选择,哪怕是艰难、痛苦的选择。 在谎言和真相面前,有时候选择真相要比选择虚假的谎言来得痛苦和艰难得多。 但是对于发生在9/11那天的血腥大屠杀,全世界的公众需要知道真相,人类的文明进程需要知道真相,世界和平更需要知道真相。 9/11“设计师”们不管是什么原因、什么情况和条件下编造了这些“飞机通话”,但是在科学和逻辑面前,无法使人相信这些“通话”曾经在飞机上发生。
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手机电话的功能。 在人类的科技进化中,手机电话似乎是近代的科技革命中,对人类生活带来最为显著的贡献。 但是,任何一样伟大的发明所给人类所带来的方便都不是万能的,都会有某种程度的局限。而手机电话最大的局限,就是在传送通话讯号的高度、和速度上。 一般的手机(Cell Phone),不同于无线电频率或是人造卫星电话,是通过立体的电波来传送讯号,或者卫星与卫星之间的连接,可以覆盖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手机电话的通讯方式,是以“蜂窝”(Cell)状的结构来进行平面的讯号传送。而“蜂窝”的传讯需要“蜂窝”与“蜂窝”的连接,才能传送讯号,犹如电子通信的接力赛跑。而这样形成的“蜂窝”与“蜂窝”的连接平面,就组成了一个讯号输送的区域、或者说是“覆盖层”(Coverage)。 而手机传讯的距离,前面讲到是靠“蜂窝”与“蜂窝”的连接;而这些“蜂窝”的连接是靠连接“蜂窝”和转送讯号的“蜂窝站”(Cell Tower)来实施。而“蜂窝站”的功能同样犹如接力赛跑:一个“蜂窝站”连接另一个“蜂窝站”。 所以,有时在荒辟的地区,手机会没有讯号;或者,开车翻山或下坡的时候,有时会断失手机讯号而使通话中断。这是因为“蜂窝站”或许还没有设立的缘故,刚好在两个“蜂窝站”之间出现“盲区”,超出了“蜂窝站”的功力或者“覆盖层”。 毫无疑问,采用平面传播讯号的技术,会使手机通讯出现这样的局限性,那就是如果手机的使用者在通讯的“覆盖层”外,通话将无法进行。 通常来说,那个“覆盖层”可达2千至8千英尺之间,看“蜂窝站”的输送功力、及特定区域的条件来决定。只要手机电话的持有人在这个“覆盖层”的“势力范围”内不受到其他类似金属物和电波干扰的话,那么,这个手机的通话可以得到畅通。在2千英尺的高度内,手机通话的成功率是在百分之90,在4千英尺的高度内,手机通话的成功率是百分之45,在6千英尺的高度,手机通话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28,而当手机在接近8千英尺的高度试图通话时,成功率几乎骤降到只有百分之10左右;也就是说,8千尺以上更高的地方,就几乎超出了“蜂窝站”传递讯号了“功力”了。 手机电话的通讯除了以上在高度上的局限性,还有速度的局限性。 在美国,一般大众的手机发射功率只有3-5瓦左右,因为美国通讯委员会(简称FCC-Federal Comunication Commitee)把民用手机的发射功力限制在6瓦。 如果这样小的发射功率手机,在快速移动的类似飞行中的飞机之类的物体内进行通话的话,手机讯号与讯号之间的传送和连接,毫无疑问,就会受到很大的干扰和困难。也就是说,当手机本身的移动速度在250英里(400公里)时速以上的时侯,手机电话的通讯,几乎是不可能的,而飞机的正常飞行速度,在5百英里(8百公里)的时速左右。 如果要证明这点的话非常简单,任何一个乘飞机的旅客,只需要在飞机的飞行中拿出自己的手机电话,看看有没有讯号就知道。 在理论上,飞机上的乘客要在飞行中的飞机上打电话时(即使这样的可能不存在,至少在9/11发生的时候),必须要使用的就是“漫游”(Roaming)的功能。手机上的发射装置首先会将讯号传送至最近的“蜂窝站”,而“蜂窝站”的识别仪(Transponder)会将通话者的号码、身份、及方向和位置确定后,来决定将讯号转送给哪一个姐妹“蜂窝站”来转接。 当一个“蜂窝站”将讯号和指令传给另外一个姐妹“蜂窝站”、两个“蜂窝站”相连接的时候,美国的手机工程技术用语叫“握手”(Hand Shake)。而这个通过在“蜂窝站”的识别仪进行整个从相互连接、辨别、发送讯号的“握手”过程,需要至少20秒钟以上的时间。 而当飞机的飞行速度以5百英里(8百公里)的时速飞翔在天际时,飞机的飞行速度远远超出了手机电话的“蜂窝站”所需要的“握手”的时间。所以,当手机电话所发出的讯号还在第一个“蜂窝站”的识别仪进行辨别、处理时,飞机已经飞离第一个“蜂窝站”的“势力范围”、进入了下一个“蜂窝站”的管辖区域和“势力范围”。 也就是说,当飞机在这样飞快的速度飞行中时,乘客要使用手机来进行通话的话,手机电话根本来不及将手机的讯号传达至“蜂窝站”上的识辨仪、根本来不及给识辨仪足够的时间,来知道使用手机电话者的身份、属于那一个手机电话公司、以及再将手机通话所给予的指令及时转送出去。 再有,巨型的波音飞机在飞行时引擎的隆隆大声、飞机上精密复杂的电磁、电子、和微波等无线电仪器通讯的干扰,加上飞机外壳坚固的金属“障碍”和“阻挡”,区区3到5瓦的手机发射功率,早已被折腾得奄奄一息,根本“无能为力”,来满足飞机上的乘客使用手机来通话的最基本要求。 9/11血腥大屠杀后,美国的媒体-报纸和电视台多次报导了在被“劫持”的飞机上的旅客,通过随身携带的手机,将飞机上“恐怖分子”劫机的“暴行”,转达给外界地面的亲朋好友。 尽管,当时美国许多电讯公司的工程师们、及无线通讯技术领域里的专家们,都以为美国的媒体搞错了,把飞机上的空中电话(Air Phone)误解成手机电话。 但是,美国“9/11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在第12页,白纸黑字、一口咬定飞机上的有些通话,是通过手机打的。 9/11报告的第12页: “在飞机上“恐怖劫机”发生不久之后,乘客和机组人员通过“通用电话公司”(GTE)的飞机电话和手机电话,开始了一系列的电话通话。” “Shortly thereafter,the passengers and flight crew began a series of calls from GTE airphones and cellular phones.” 那么,手机能通话吗? 在9/11血腥大屠杀过去几乎要3年后的2004年的7月,专门研究发展无线遥控通讯器材和技术的美国手机通讯巨擘“高通”通讯公司(Qualcomm)、和美国航空公司(9/11那天有11次航班和77次航班飞机被“劫持”)举行了一个联合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发表了一个类似广告似的声明,那就是“高通”通讯公司与美国航空公司正在开发、研制新的通讯技术与器材,将来可以方便飞机上的旅客,在飞行途中“享受”使用手机电话的“方便”。 “高通”通讯公司所发布的新闻消息中,是这样来描述他们的远景的: “最早在2006年,(飞行中的)旅客们就可以使用手机通话交谈。在本月初,美国航空公司已经在经过选择的飞机机型上,为手机的使用而进行了正式的试研。” “Travellers could be talking on their personal cellphones as early as 2006. Earlier this month ( July 2004 ), American Airlines conducted a trial run on a modified aircraft that permitted cell phone calls.” 在2004年7月20日期的《飞行周刊》(Aviation Week)杂志中,有一篇专题文章,是这样报导这两家大公司的合作前景的: “‘高通’通讯公司与美国航空公司正在努力尝试各种途径,为了使飞行中的旅客能用手机与地面通话。在最近的一次2小时的试验中,这样的构想得到了证实;美国政府与新闻界的代表们在飞机上使用了第3‘多入数码’(CDMA)技术,与在地面上的朋友通话并接收文字短讯。” “Qualcomm and American Airlines are exploring ways for passengers to use commercial cell phones in flight for air-to-ground comunication. In a recent 2-hr proof of concept flight, representatives from government and media used commercial CDMA third generation cell phones to place and receive calls and text messages from friends on the ground.” 不难看出,从以上的两篇发布的消息中,在2004年的7月、9/11血腥大屠杀的整整34个月后,飞机上用手机通话的“技术”还是在尝试阶段;而最早要到2006年,飞机上的手机通话技术才能全面开拓,并可能可能被广泛地实施使用。
那么,毫无疑问地是:在2001年9月11日,在那个“恐怖分子”猖獗屠杀美国百姓的一天,在飞行中的民航飞机上使用手机通话的通讯技术和器材,还根本不存在。 或者,至少在美国。 02.数码音像变换技术
美国新墨西哥州的洛斯爱洛莫斯(Los Alamos National Lab)国家实验室,是个使每个美国的敌人闻风丧胆的“罪恶摇篮”,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台湾间谍”案李文和的工作单位,那里不僅成功地研制了第一颗原子弹,而且,也是美国国防部大部分先进(残酷和灭绝人性)武器的诞生地。 然而,洛斯爱洛莫斯国家实验室却还有更让人为止惊叹的发明而震惊世界。实验室里有位名叫乔治· 柏康(George Papcun)的科学家,他研制的新型高科技武器,却是与众不同;而且,可以说更是出类拔萃,是属于那种更具文明、不必在战场上杀戮生灵、残害生命的特殊武器,那就是“数码声音图像变换技术”(Digital Morphing Technology)。 这种技术不仅在好莱坞的电影里大受欢迎,帮助制成了许多风靡全球的电影不朽之作,而且,它也正悄悄地“扰乱”和“欺骗”人类的正常生活,因为传统的“眼见为实”或者“耳听为实”的信念,会随着这种新型奇特的技术的诞生,而受到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这种技术的原理非常简单:就是把原有的声音、图像等采集到的样本,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处理后进行分解,然后再输入电脑换变成数码系列。相关的电脑程式会把输入的数码和数据进行重新处理、来分类、编种、排序后,再制成包含有“原汁原味”的软件成品。
经过特殊处理的声音和图象,只要通过装置有这种“原汁原味”软件的电脑、电视屏幕或者传播声音的话筒,就可以使声音和图象“改头换面”,达到以假乱真,使“目击者”和“耳听者”看到、听话的都是电脑软件所希望“观众、听众”看到和听到的。
这种数码变换技术创造出来的奇特效果,天衣无缝,犹如神话故事。并且,广泛地受到美国五角大楼“军阀”们的“青睐”,已经成为美国军方“心理战”(简称Psy Op-Psycological Warfare,Psycological Operation)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五角大楼的“军师”们,更是利用这种技术,把传统的例如空投传单、散步谣言、宣传广播等“心理战”手段,提升至一个全新的、科幻小说般的离奇境界。 而这种技术在扰乱、动摇、瓦解民心、和策反敌国政要和军队将领等许多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比如,美国军方早在1990年第一次海湾战争时,就充分利用了这种特殊技术,来“创造”制作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哭泣、绝望、企图自杀、甚至下流猥琐的动作录像,来瓦解伊拉克共和国卫队的士气和斗志,指望伊拉克军队内部发生投降、倒戈、反叛起义,以期达到美国盟军的地面兵不血刃、不战而胜的奇迹。 可以想象,这是一种神奇的、崭新的武器,与战场上雷霆万钧的“子母炸弹”( Cluster Bomb)、钻地的地堡克星(Bunker Buster)贫铀弹等武器一样具有威力。甚至,这种新型的技术比这些涂炭生灵的杀人武器更加难以防备、更具有杀伤力,因为敌人根本无从适可,也没有任何有效的科学技术和相应的措施来识别真伪和自我防卫。 9/11惨案发生后,美国各大媒体、报纸纷纷报导了所谓的被“劫持”的4个民航飞机航班上的乘客,利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电话与亲友通话。 这些英勇的壮举被广泛传诵,勇敢的美国人民在被“劫持”的飞机上,终于临危不惧,置个人的生死于身外,纷纷打电话给亲朋好友,报告恐怖分子的劫机暴行;并且,在所谓的联合航空93此航班飞机上,有英勇的乘客们在通完电话后,在最后的时刻奋起反抗,与劫机“恐怖分子”展开了殊死搏斗,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绚丽、悲壮的诗歌。 整个世界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真的。但是,留话给这些亲属的飞机上的“乘客”们,果真是他们朝思暮想、所爱的亲人吗?在9/11灭绝人性的残酷事实面前,没有证据、也没有科学的依据、和逻辑的推理可以让人相信,这些通话曾经发生在飞机上;而所谓的飞机上乘客们的通话、和留在电话录音里面的“留言”,毫无疑问,是上面刚刚提到的“数码音像变换技术”的杰作。 因为前面提到的是:当飞机被遥控电子“劫持”的情况下,飞机上的电子通讯和电话是不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所以,乘客必须使用“手机”电话, 向外界打电话,来报告飞机上有发生“劫机”之类的“恐怖行径”。 波士顿的罗根国际机场、华盛顿的杜勒斯国际机场、和新泽西的纽瓦克国际机场,在9/11那天都同时发生机场监控录像系统出现“故障”的“奇特”现象,所以无法录得有任何“恐怖分子”登上飞机的证据的录像,于是,利用飞机上所谓的乘客,来“报告”恐怖分子“劫持”飞机,就无疑变得非常重要。 在“9/11委员会”的调查报告里的第4页,大言不愧地“承认”,9/11那天的飞机场内“缺少”监控摄象设备。 参见下面的中英原文: “同波士顿(罗根国际机场)一样,这个飞机场(指起飞联合航空公司93次航班的新泽西纽瓦克机场)‘ 缺少’监控录象设备,所以没有可记录的证据来显示(劫机)恐怖分子在什么时候通过安全检查门、什么样的警报系统被触发、及何种安全措施被采用。” “Like the check points in Boston,it lacked closed-circuit television surveillance so there’s no documentary evidence to indicate when the hijackers passed through the checkpoint,what alarms may have triggered,or what security processures were administered.” 至于,为什么真正的策划9/11大屠杀的刽子手和阴谋分子要“破坏”全部3个飞机场内的监控录像系统,道理也非常简单,前面也提到:因为9/11那天根本没有恐怖分子登上飞机。 而编造4架被“劫持”的民航飞机上,分别有乘客报告飞机上有所谓的恐怖分子“劫机”的故事,那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人们相信,飞机上有恐怖分子、9/11那天是恐怖分子“劫持”了4架民航飞机的假象,来“弥补”9/11那天、在3个有总共4架民航飞机被“劫持”的飞机场内、无法出示有“恐怖分子”登上飞机证据的“过失”。 前面有提到,9/11恐怖攻击的第一波、撞击纽约世界贸易中心摩天北楼的美国航空公司11次航班飞机上有两位空姐,一位叫贝蒂?奥妮格(Betty Ong),根据“9/11委员会”的报告,在“恐怖分子”劫持了飞机不久后,就打电话给地面的美国航空公司的定票服务中心;另一位是曼特琳?斯威妮(Medeline Amy Sweeney)小姐,同样打电话给波士顿的美国航空公司的飞行服务中心,报告飞机上发生的劫机“暴行”。 好,让我们首先来看声称是美国航空公司11次航班飞机(第一架被劫持)上的空姐斯威尼小姐的电话,在波士顿罗根国际机场的美国航空公司机场服务处的经理麦克·伍德沃特(Michael Woodward)接到了这通“神秘”的电话。 在2001年9月20日的《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就详细刊登了这通电话的内容,因为这通电话没有录音,所以内容是根据伍德沃特德的回忆而记录下来。 斯威妮小姐在电话上宣称她借了飞机上另一位空姐莎拉?罗伊(Sara Low)的信用卡,用了飞机坐位后背上的乘客电话打给他,她这样说: “听着,小心地听着,我在美国航空(12次)11次航班飞机上,飞机被“劫持”了,他们是4个中东人,英文讲得非常流利…….他们坐9D、9G、10A和10B”。 “Listen, and listen to me very carfully, I’m on American Flight(12)11, it’s been hijacked. They are four Mid Easterns with fluent English, on 9D、9G、10A、and 10B ”. 她首先弄错了飞机的航班号码,把美国航空11次航班飞机说成是12次航班飞机,然后她说飞机上头等舱的另外2位空姐被“恐怖分子”刺杀,并刺死了一位商务舱的旅客(旅客被割破喉咙)。根据“9/11委员会”后来的报告,被刺杀的2位空姐是芭芭拉·阿里斯蒂格(Barbara Arestegui)和凯伦·马丁(Karen Martin);而那位商务舱的旅客叫丹尼尔·拉温(Danial Lavine),是个高科技公司的大股东,身价亿万,但又是个具有美国和以色列双重国籍的特工。他曾是以色列特种部队的军官,受过严格的军事和反恐训练,并且格斗技术精良,体格强壮。但是,在这里无法明白为什么他在飞机上会被手持“塑胶刀子”、或者是刻纸花的小刀子的劫机恐怖分子“任意宰割”?令人费解。 根据美国官方的正式报道,劫机的恐怖分子用的是那种塑料刀子、或者是区区一寸宽的割纸箱上塑胶带的小刀,那么容易就割破一个受过严格训练、身经百战的特种部队军官的喉咙吗? 更令人蹊跷的是,这位斯威妮小姐并没有在电话上提及这位遇难的商务舱乘客的姓名,而且,商务舱不是只有他一个男性的乘客。如果飞机(根据美国官方的报道)在撞击纽约世界贸易中心的摩天北楼后,巨型的波音767飞机连同所有的乘客都在烈焰和爆炸中,消逝得无踪无影,2幢110层楼高的摩天大楼都变成灰烬和粉末;事后,在倒塌的世界贸易中心摩天双塔的“废墟”中,救灾工作人员是没有任何办法、没有任何可能、可以找到可以辨认这位乘客、或者有“喉咙”被割的乘客尸体的,这位以色列军官的身分当时是如何被“确定”的?除非,这位以色列军官乘客的身份、归宿和结局也一样,早已内定? 在谈话中,斯威妮小姐又向伍德伍特表示,飞机上的劫机“恐怖分子”持有炸弹,并将炸弹带进了驾驶舱。 “你怎么知道那是炸弹?”伍德伍特是这样问她。 “How do you know it’s a bomb?” 自称是斯威妮小姐的女士说: “他们(恐怖分子)给我看了炸弹,上面有红色、蓝色的电线。” “They showed it to me,it has red, blue wires on it”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斯威尼小姐说的英文词句,是恐怖分子“让我”看炸弹,而不是让“我们”看见炸弹。 英文的原句是“给她看炸弹”(show me the bomb), 不是“给我们看炸弹”(show us the bomb),可以理解为“恐怖分子”特地给她一个人看了炸弹,而不是在飞机上向大家展示了“炸弹”,同样,表示也不是她在偶然的情况下看见了炸弹,用英文I saw the bomb 或者I’ve seen the bomb之类的字语。 既然,斯威妮并没有说明她是坐在哪个位子上,但是,假设她可以能够有机会让恐怖分子“给她看”炸弹,又可以看见恐怖分子将“炸弹”带进驾驶舱,那表明她离飞机的驾驶舱不远。 而众所周知,每架飞机的座位,离驾驶舱最近就是头等舱,也就是恐怖劫机暴徒的“劫机重地”。那么,既然正如这位女士所说的“恐怖分子”用小刀刺死了两位头等舱的空姐,又“割杀”了商务舱的乘客-以色列特种部队军官丹尼尔的“喉管”,表示劫机“恐怖分子”残暴无比,为什么如此“友善”地对她特别照顾,给她看炸弹?(炸弹又不是什么玩具,有什么好看的) 而且,根据“9/11委员会”的调查报告的第5页,清楚地表明这位斯威妮空姐是在经济舱(Economy Cabin)服务的,她是如何那么清楚地知道发生在头等舱的劫机“细节”的? 要知道在飞机上,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是区分得非常清楚的。头等舱的乘客会有头等舱的空姐来服务,经济舱的旅客,有经济舱的空姐来服务。 在这里,没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在经济舱的空姐会有机会在飞机起飞升空的15分钟的时候,跑去头等舱的;而根据前面第一章节的波士顿航管中心的记录和“时刻表”, 当航管中心命令这架美国航空11次航班飞机可以爬升至3万至3万5千英尺的安全飞行高空时,所谓的“劫机”暴行已经发生了;而且,根据飞行安全条例,飞机在爬升的时候,飞机上的服务人员必须坐在服务人员位子(Jump Seat)上;在经济舱服务的空姐,是不应该有机会去“偏僻”的头等舱区域,有机会目睹恐怖分子的“劫机暴行”的。 好,到了最后,当伍德沃特问她是否可以看见窗外,飞机在什么地方时,自称是斯威妮小姐的女士是这样告诉伍德伍特地: “飞机飞得很低,周围都是大楼。我看见水,大楼,周围都是大楼。啊,我的天呀,我的天呀(语气似乎是要人相信飞机撞入了大楼)。”
“We fly low, very very low. I see water, buildings,I see buildings. Oh, my God,oh my God.” 奇怪的是,根据伍德沃特的回忆记录,电话中只有她一个人的尖叫声,然后,是“咔嚓”电话挂断的声音,接着是一片沉寂,然后又是沉默和寂静,根本没有飞机撞击大楼的声音。 假设,如果这时候是飞机、美国航空11次航班飞机撞击了纽约世界贸易中心的摩天北楼(第一幢摩天大楼),而使电话中断的话,那么电话中应该有飞机撞击大楼的巨响呀。 但是,根据伍德沃特的回忆,电话中没有这样的飞机撞击巨响,也没有其他乘务人员在飞机撞击大楼前惊恐的叫喊声,同样,也没有其他81位飞机上的乘客惊恐的叫喊声… 电话通话一直在宁静的气氛下进行的。 好了,真正的斯威妮小姐,是美国航空公司具有12年飞行经验的的空姐,而且,对于任何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来说,更不用说是常常飞越纽约上空的飞机上的乘务人员,谁会分辨不出纽约毗茨鳞栉的摩天大楼、特别是两幢高矗入云霄的世界贸易中心的摩天双塔? 自称是斯威妮小姐的女士告诉伍德沃特,她向另一位空姐莎拉借了信用卡,来报告飞机被“劫持”,那么在被“劫持” 的飞机上信用卡借来借去,表示乘客和机组人员行动蛮“自由”的嘛,这哪像劫机? 而且,前面提到,美国航空公司11次航班飞机的驾驶员奥格诺夫斯基,是位身强力壮的机师,曾是越战时期优秀的美国战斗机飞行员,成为美国航空公司的民航飞机飞行员已经有23年的丰富经验;而他的副驾驶麦克·吉尼斯 (Michael McGniness),也是一位经验丰富、体魄魁梧的飞行员,他们却在驾驶舱束手待毙、没有把在飞机操纵杆上的无线电频率自动调拨到7500兆、来发出飞机被“劫持”的警报;但是,飞机上的空姐可以自由地信用卡借来借去,与地面交谈二十多分钟,这样的“故事”显然漏洞百出,无法使人信服。 自称是斯威妮小姐的女士所报告的在飞机上的“劫机”恐怖分子是4位,不同于后来美国政府“9/11委员会”的报告中,那架美国航空公司11次航班上飞机上,是有“5位”劫机暴徒。 更重要的是,假设如果真的有这样一通从飞机上打出来的电话的可能性,那么,根据那位自称是斯威妮女士的说辞,她是借用别人的信用卡来打的,电话公司和信用卡公司都应该有通话的记录和消费记录的,可是,记录呢?根本没有。 你相信这样的电话,真的是美国航空11次航班飞机上打下来的吗?
我们来看美国航空11次航班飞机上的另外一通电话吧。有位女士自称是飞机上的空姐贝蒂?奥妮格(Betty Ong),根据“9/11委员会”的报告,她同样是个在经济舱服务的空姐,应该在飞机的尾部服务旅客,但是却对似乎发生在飞机的机首部分-头等舱及驾驶舱的“劫机”暴行了如指掌,描述得“栩栩如生”, 尤其是她多次重复飞机的驾驶舱无法打开,强调飞机没有由驾驶员在控制。 根据“9/11委员会”的报告,“声称”是美国航空公司11次航班飞机上的空姐贝蒂,是在8点19分,打了电话给美国航空公司在北卡罗拉纳州(North Carolina)拉雷(Raleigh)的订位票务中心(Reservation Center)。 当时接听电话的男子是订位票务中心的接线员温斯顿·塞德勒(Winston Sadler),女子是凡妮莎·明特(Vennesa Minter),后来美国航空公司的调度专家娜迪娅·根塞勒丝(Nydia Gonzales),也加入了电话交谈。从谈话中,她似乎也对这位叫贝蒂的空姐的身份产生怀疑,而且,更为令人惊讶的是,这位空姐同样“弄错”飞机的航班号码,把美国航空11次航班(她服务的班次)说成是12次航班飞机,与前面的自称是斯威尼小姐的空姐一样。 在2004年1月27日“9/11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播放了下面四分钟半钟的电话录音。奇怪的是:这通电话与斯威妮小姐的通话一样,长达二十多分钟,但是美国航空公司在拉雷的票务中心,只能够录下四分半钟的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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