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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原来你也不喜欢吃苹果

 圆角望 2016-12-30


    
我奶奶喜欢讲故事,大部分关乎伦理。比如她说过这么一个故事:老太太生病了,想吃梨,叫儿子去买。儿子叫苦:“娘啊,这么大的雪,你让我去哪里买?”儿媳妇生病了,叫老公去买梨,他戴着帽子就出了门,买了梨子回来,偷偷地拿进屋,让老婆赶紧吃掉:“别让娘看见了。”当娘的后来进来扫地,看见地上有个梨核,放进嘴里咂咂味儿,心里和梨核一样酸苦。


这个故事估计被很多老太太讲给孙子孙女听过,她们没法直接讲给儿子媳妇听。不过我奶奶可能只是喜欢讲故事,因为我爸孝顺是出了名的。我当时对该故事道德层面上的意义也是直接跳过去的,想,要是我生病了,可能也想吃梨子。那时市面上大抵只有两种水果,而我非常不喜欢吃苹果。


梨子酥脆,水分多,青皮略显粗糙,似乎故意掩藏雪白易碎的内里。生病之时,尤其是发烧烧得口干舌燥之际,若有一片凉而甜的梨子,被牙齿轻易地斩切,汁水溢出,滋润了口腔里的每一个区间,在人间的乐趣就会缓缓复苏,这是苹果所不能给予的。


苹果的外形倒是更漂亮,青苹果浪漫如青春,红苹果润泽如姑娘刚从操场跑回教室时的脸庞,使得你对它有更多的期待,削掉皮之后,一口咬下去,多少会有点儿失望。


首先不够多汁,更严重的缺陷在于质地,它既不像梨子这样酥脆,又不像桃子那样肉感,疏松,漫不经心,咬嚼的时候,它不能够跟牙齿形成很好的互动,既不抵抗也不迎合,有点“你看着办吧,怎么都可以”的意思,话不投机,还没开口就冷了场。


它如此淡漠,你当然也难有热情,黄爱东西老师曾经鄙夷脆桃说,桃子不软叫什么桃子,那不如去吃个苹果。虽然将脆桃置于苹果之后,但明显对苹果的评价也并不高。


她不是一个人,我也不是,有次我在微博上言及此,获得一大片呼应之声。有人说,要不是听说有营养,谁会去吃苹果?——苹果市场占有率如此之大这大概也是原因之一,有谚语曰:“每天一个苹果,医生不来找我”。另一个原因是苹果比较容易栽种,产量高,价格相对较低。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苹果都如此无趣,比如新疆的冰糖心苹果,切开来,内里有一部分真的透明如冰糖,甜到齁人,那种极致感不只满足了味蕾,更愉悦了心灵,只有极冷极热的温差,才能成就这样一种甘甜,在艳阳和寒霜轮番作用下,鬼知道一只苹果都经历了什么。


太悲壮了,还是做一只梨子幸福一点。或者做那种以肉感而不是甜度取胜的水果,比如黄桃,再比如芒果。


芒果真是可爱的水果,外皮质感类似于人的皮肤,细腻里略带点涩滞,饱满的椭圆形最适合握在手中,沉甸甸地严丝合缝。象牙芒硕大威武,小台芒玲珑体贴,熟得正好的芒果外观完美无瑕,稍稍熟过了一点的芒果,不够美,却香得酽浓,每每靠近水果摊子,不由分说地袭来的那种甜香,多半来自于它们。

 
芒果比桃子还要肉感,有的柔中带韧,有的甜软到令人不忍,都非常的女性化——请女权主义者原谅我,女性的身体原本就比男性更柔软,且让我想想,男性更像哪种水果。

 
诗人余光中嗜爱芒果,曾经专门为它作诗一首,“芒果好吃,但不能多吃”,这是来自妻子的告诫,她要他吃梨子。可是他怎么忍得住,“一刀偷偷剖开,触目的隐私赤裸得可怕,但一切已经太迟了,怀着外遇的心情,我一口,向最肥沃处咬下。”


瞧这诗写得多那啥,不过芒果确实像外遇,诱人,可是据说容易让人上火。背负了这种传说的,还有荔枝。在这首诗的开头,余光中也说到了它,“荔枝好吃,但不能多吃”,这是来自于母亲的叮嘱。妻子反对芒果,母亲反对荔枝,这巧合也有趣,如果说芒果是熟女的诱惑,荔枝的感觉就更少女。


它绛色的壳更加坚硬,其实更好剥,果肉则晶莹透明,只有少女的皮肤,才有那种通透感。《红楼梦》里形容迎春:“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是为了对仗,我觉得有前一句就可以了,鹅脂固然白腻,但新鲜荔枝更水润更有光泽度。《围城》里说唐晓芙的皮肤好:“新鲜得使人见了忘了口渴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我觉得这种水果必然是荔枝,绝不可能是苹果。


有个性的菠萝也许会将芒果荔枝甚至苹果一概视为“妖艳贱货”,它也香,却让人不敢轻易染指,盖因削皮太难,要交给卖菠萝的人,用一种特别的刀具削好。对于我这种竭力将社交成本压缩到最低的人,就成了一种门槛,在我眼里,菠萝多少有点孤傲,并因此寂寞。


有时实在被那香气诱惑得紧,也会不畏周折地买一只回家,吃的时候总是心生感慨,它汁水丰富,味道不俗,最神奇的是,外层纤维粗硬,嚼起来才知它包裹在粗硬纤维里的软,这叫内柔外刚吗?这种个性在市面上混,会有点吃亏,喜欢的人就会特别喜欢。


现在超市里有了菠萝的升级版,凤梨,外形与菠萝差不多,但是皮很好削,肉质更软,像个随和的千金小姐,将菠萝硬生生地比了下去。还好菠萝相对便宜,市场占有率还是更高一些,但想想,总有点委屈吧。


写到这里我也觉得有点惭愧,写个水果,倒像是写《甄嬛传》似的,那么多心机。好吧,让我说说我心里最无心无思的水果,那就是橘子。


没见过这么没心眼的水果,从气味到色泽,都鲜明挑逗,可着劲儿招摇,皮又那么好剥,不懂得什么叫欲迎还拒。想想《诗经》里,人家怀春的少女尚知道保持一点矜持:“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难怪在某个段子里,被橙子看不起:“我妈说,太容易脱衣服的都不是好人。”


我觉得橙子太矫情,橘子只是天真,它没那么肉感。不过,如果你有耐心,在剥掉外皮后,再剥掉带着丝络的那一层,一粒粒果肉美丽地排列,丝绸一般的质地,触之有如少女的嘴唇,入口是轻到若有若无的舌吻,想起洛丽塔的开头:“洛—丽—塔:舌间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落在牙齿上。


洛—丽—塔”,按照这个步骤,你也可以完美地吃掉一瓣橘子。


榴莲算御姐吗,好多人不喜欢它的味道,说“臭臭的”,在我看来,这倒是它的性感之所在。特别性感的事物,都会有一种动物性的不洁感。


比如玛丽莲·梦露代言的“香奈儿N5”,也有人说“臭臭的”,甚至于梦露本人,据说就很邋遢,常常在床上吃东西,房间里乱成一团。我听了并不觉得惊讶,无印良品式的规整,有着文明社会里的距离感和不可犯,所以被称之为“性冷淡风”。梦露式的邋遢凌乱,使得你不用对她正襟危坐,动物的原始性呈现出来,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邀约。当然,尤物才可如此,普通人还是干净利索一点比较好。


似乎扯得太远了,反正,榴莲也是尤物,最妙的是,在我们家,别的人都对它退避三舍。作为一个有家室的妇女,罕有这种不用克己复礼的时刻,那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在享用一种理直气壮的私情——尤其是熟透的那种榴莲,甜烂到没有顾忌,让人很想对它说一句:“你是榴莲?我怎么看你像潘金莲呢”——《金瓶梅》里面的潘金莲。


对了,买榴莲一定要买整个的,因为从外观完全看不出到底有多少果肉,称好后交给剥榴莲的人,发现“小身材大容量”时自然愉悦,就算大大的一只里面果肉无多,那点儿失落,也不失为一种不怎么伤筋动骨的情绪动荡,你以榴莲的价钱,获得了赌玉的刺激,真是太划算了。


水果也有走性冷淡风的,比如杨桃和莲雾,通常都不是很甜,甜里也带着点清气,很有气质,像妙玉,但我不喜欢。作为一个重口味,我要在水果里品尝到的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如果水果也要散发出冲淡之气,那我不如去吃一只莴苣或者萝卜算了。 


本文即将刊于《文汇报·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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