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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韶: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刻不容缓

 快乐英平 2016-12-31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刻不容缓

我国由快速城市化的“成年型”社会迈向快速人口老龄化的“老年型”社会,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刻不容缓。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老年友好城市”的理念。2009年,我国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老年友好新理念的基础上,在全国7个省市15个城市开展了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2012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写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增加了“宜居环境”一章,成为修法的最大亮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提出理念,到开展试点,再到入法,只用了短短3年时间,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可以说是我国老龄工作的重大理念和实践创新成果。

什么是老年宜居环境?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老年型社会决定了必须站在老年群体的立场与角度,真正以老年人为本,在城乡规划和建设的各个环节,自动自觉地根据老年群体的生理和心理特性,建设适合老年人需求的社会软硬件生活环境,促进老年人与其他年龄群体共融发展。长期以来,我们对人口与环境关系的认识,基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基础是人口结构相对年轻,经济发展、城乡规划、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中心偏重于生产发展的需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人口平均寿命越来越长,我国人口预期寿命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不足40岁,到现在的76岁,上海、北京等地区超过80岁,老年人口将逐渐成为人口结构主体,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区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方面暴露出的环境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老年人日常生活和参与社会存在的障碍将越来越明显,而这些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老年宜居环境就是要树立老年宜居新理念,站在老年人的立场与角度,“自发自觉”地将适老宜居的理念渗透到城镇规划和建设的各个环节。正如自然环境破坏一样,人居环境问题一旦形成,改造起来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抓住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限窗口期,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加速期,尽早准备,合理规划,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既关乎当前,也关乎未来,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事业,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无论是联合国第二次老龄大会的行动纲领,还是联合国老年人原则,都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老年人生活独立、功能维持和社会参与、社会融入,提升全体公民老年期生活质量。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既关乎老年人生活,也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人口需求的多样化必将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各种事业和产业的升级换代。电动椅代替手摇椅,电梯房代替楼梯房,智能化代替人工化等等,发生在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将以安全、便利、舒适为体验要求,带动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更加适宜老年人,创造更多的价值,带动经济增长。

最近,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提出当前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五项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在适老居住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要求,完成好对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等任务。二是在适老出行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出行环境的可及性要求,完成好强化住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等任务,保障老年人出得了门,到得了想去的地方。三是在适老健康支持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健康支持环境的整体性要求,不仅要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更要注重满足老年人的养生保健和康复护理需求,完成好提升老年健康服务科技水平的建设任务。四是在适老生活服务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生活服务环境的便利性要求,完成好加快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健全社区生活服务网络、加强老年用品供给、发展老年教育、构建适老信息交流环境等建设任务。五是在敬老社会文化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包容性要求,完成好营造老年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倡导代际和谐社会文化等建设任务,为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环境、建筑、设计乃百年大计,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不是“高配”而是“标配”,全社会要尽快形成共识,加快推进。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从理念抓起。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先从理念抓起。现在的公共设施、居家环境、老年用品从规划、设计大多缺乏老年宜居的理念和视角,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是“问题城市”“问题设施”“问题产品”。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首先要强化和普及理念,让公共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老年宜居环境,实现从想不到到想得到的转变。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从源头抓起。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已经成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内容,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需要从基础做起,从源头抓起,抓顶层设计,抓规划,抓规范,抓标准。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争取从现在开始,避免再形成新的“问题环境”,规划就是要针对未来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做出前瞻安排,少走弯路。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从适老化改造做起。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既要抓长远,也要抓当前,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近期可以先行从适老化改造工作着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既要“高大上”,也要“平实小”,要因地制宜,聚焦问题,从解决老年人最不宜居、最不方便的环境问题出发,抓住老旧城乡、社区、楼房改造的机会,进行适老化改造。要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破解难题,让更多老年人尽快共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成果。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工作,既是事业,也是产业,既需要政府主导,也需要市场、社会、家庭以及社会成员合力参与。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新理念以及紧迫性、重要性的宣传,努力提升各年龄人群对老年宜居新理念的切身感受和真实体验,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使人人都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和的受益者。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从研究抓起。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是新生事物,有许多基础性、理论性、前瞻性的问题需要研究。对于研究者来说,老年宜居环境研究是一片充满生机与活力待开垦的处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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