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湖南省永州市 国函〔2016〕20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永州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保存有独特的“两山一水一城”古城格局,历史街区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及永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永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24座)(国务院1982年2月8日批准)
北京(直辖市) 泉州(福 开封(河 绍兴(浙 桂林(广 西) 大理(云
南) 二、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8座)(国务院1986年12月8日批准)
天津(直辖市)
保定(河
沈阳(辽
徐州(江
寿县(安
南昌(江
商丘(河
潮州(广
自贡(四
韩城(陕
敦煌(甘
三、国家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7座)(国务院1994年1月4日批准)
正
祁
衢
青
郑
岳
雷
都江堰(四川)
江
同
四、国家最新批准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3座)(2001年至今)
山海关(河北)
泰
吐鲁番(新疆)
北
太
伊
青
瑞
永
注:海南省的“琼山”及“海口”后因合并,“琼山”将不再出现在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中。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2010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这些城市,有的曾被各朝帝王选作都城;有的曾是当时的政治、经济重镇;有的曾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有的因拥有珍贵的文物遗迹而享有盛名;有的则因出产精美的工艺品而著称于世。它们的留存,为今天的人们回顾中国历史打开了一个窗口。据了解,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计99座,此后又陆续增补了3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合并1座)。永州市成为我国第13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至2016年12月)。 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七类: 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如北京、洛阳、西安; 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平遥、韩城; 风景名胜型:由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 近现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遵义; 特殊职能型:城市中的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如“盐都”自贡、“瓷都”景德镇; 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为历史传统体现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长沙、济南。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录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南通市、泰州市、常州市、常熟市(县级)、宜兴市(县级)、 高邮市(县级) 湖州市、温州市 曲阜市(县级)、邹城市(县级)、蓬莱市(县级) 钟祥市(县级) 惠州市 都江堰市(县级)、会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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