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在立足为当地党政决策服务的同时,又面向全省、全国,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前瞻性、宏观性的意见建议,为上级党委政府和中央提供决策参考。 (1)对国家、地方制定和实施大政方针的意见建议。 (2)国家、地方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社会各界的反应。 (3)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 (4)有识之士(如专家学者)的警示性、预示性、批评性的意见建议。 (5)对政治、经济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前瞻性、宏观性的意见建议。 (6)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把握和操作,或者已经与现实不相适应应进一步完善、修改,甚至废除的意见建议。 (7)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普遍性或个别极端性,必须引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隐患问题。 (8)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或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带有普遍性或个别极端性的问题。 (9)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建议,特别是社会各界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应。 (10)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11)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 (12)特殊群体的要求和愿望,包括那些人数较少,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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