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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十条规定”禁给小学生留作业

 余文唐 2017-01-02

 近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启事,截止到8月29日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教育部拟从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不留作业、规范考试、等级评价、一科一辅、严禁违规补课、每天锻炼一小时、强化督查十个方面来均衡义务教育发展,减轻课后作业负担。

对于作业,“十条规定”要求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对于考试,“十条规定”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一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两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同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十条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切实把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北京商报记者 李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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