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 上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相比2015年出台的“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通知》有三大主要变化。一是从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性能、安全要求等方面提高财政补贴准入门槛,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二是调整了部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下调幅度最大,补贴上限由2016年的60万元下调到30万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下调20%,最高上限由5.5万元下调至4.4万元;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单车补贴上限为12万元;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维持2016年的标准不变。三是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由此前的事先预拨改为事后清算,避免企业骗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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