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废话不多说继续我们每周二的互撩话题: 面对喜欢的人你曾经有多么卑微? 老规矩我先来: 尤记《陆垚知马俐》里面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 爱能让你骄傲如烈日,也能让我卑微入尘土。 所以与其说喜欢一个人可以有多卑微,还不如说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有多么的卑微。 说真的,可能很多人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想过曾经那么骄傲,那么有自尊心的自己,竟然有一天也会在别人面前如此卑微不堪吧。 就比如我,曾经鼓起勇气人生的第一次主动表白,却被对方认为是不是现在的女生都那么开放。 而在表白被拒绝之后,在明知对方不喜欢自己的前提下,还总是控制不住的想要找各种理由联系他。 即使后来他对自己的态度可以说得上是冷淡至极,而我却依旧不死心的对他掏心又掏肺,更可笑的是还总是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 虽然后来也曾发誓该放下了,以后绝对不会再和他联系了,结果没想到对方的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就能将我上一秒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又抛在脑后,然后在牛鲜花恨铁不成钢的注视下,开开心心p颠p颠的跑去见面了。 然后就这样总是无限循环的因为对方主动打来的一个电话,发来的一条短信,一句无意间说的话,就默默的在心里存有那么一丝丝微弱的希望。 觉得至少自己不是对方讨厌的类型,那只要自己再努力一点就可以了,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被打动的: 知道他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所以遇见他之后头发都没有剪过; 知道他喜欢瘦瘦的身材好的女生,所以曾经特意为了他去减肥瘦了十斤; 知道我们之间是异地,所以当初都想好了,可以为了他选择留在他的城市。 然而即使这样,要知道不喜欢你的人依旧不会喜欢你,即使你做的再多,最后感动的也只能是你自己罢了。 就这样自己在这段卑微的感情中,放低姿态纠纠缠缠了将近一年,当把所有的心酸和委屈都用完之后,最后终于死心看清。
虽然承认一个人不喜欢你,真的是一件特别令人难过的事情,但好在现在已经彻底放下他了。 所以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也算是长了一个记性,那就是告诉自己以后真的再也不要用卑微的姿态去喜欢一个人了! 毕竟感情的事情从来都是相互的,我喜欢你,但是我不能一直都不要脸啊。 好了,欢迎老司机们在后台留(比)言(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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