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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传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昵称BL9tr 2017-01-04

公司宣传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反映公司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宣传工作包括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内部刊物、相关培训、宣传栏、公司网站及各类会议宣讲等形式。外部宣传载体主要有电视、平面媒体、广播及网络等。

第三条 宣传工作宗旨:展示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条 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实事求是,亮点突出。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五条 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各分管副总、部门主管、各部门兼职宣传专员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类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发布和公司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向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和新闻稿件、在网络上公布相关情况和新闻。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重视,设置兼职的宣传工作专员,负责将部门内部稿件校稿、收集、整理和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各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建立健全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宣传网络,做好新闻素材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递和反馈等日常工作;

2.开展工作调查研究,针对本部门在发展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作法,及时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信息;

3.对开展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总结、提炼,及时写出主题鲜明的新闻报道。

第三章 宣传渠道及方式

第七条 公司目前宣传工作主要是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为主,内部宣传是指

通过创办公司内部刊物《***》及相关培训、授课等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反映的是公司内部动态、经营业绩、员工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外部宣传是指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及各类平面媒体对外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人才理念、公司战略等方面的信息。

第八条 员工投稿要求如实的反应公司的各种动态,能积极的反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正面思想和意识,有上进心,能激发出部门工作的热情,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学习。各部门员工要保证投稿的质量,禁止敷衍应付。

第四章 实施细则

第十条 内部宣传主要是以公司内部刊物《***》为主,刊物主要登载时事简讯、行业动态、公司动态以及各类员工原创散文、诗歌、随笔等内容。内容由员工投稿,经人力资源部筛选后发表。同时还应在各类内部培训会中加强对公司制度、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宣传,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促进员工家园的建设。

第十一条 外部宣传是通过网络、电视及各类平面媒体向外对公司进行宣传。网络宣传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设置网络专员一职,负责公司网站的建设、开发和宣传工作。网络专员要及时的将公司的动态上传至公司网站之上,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公司对外宣传的平台作用。

公司同时还应该建立与电视及各类平面媒体良好的沟通渠道,搞好彼此间关系,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公司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对公司进行宣传,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 公司内刊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整理当月的时事简讯、行业动态,编辑、审核后即可发表。公司动态及涉及到公司重大问题的报道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后,报总助及以上人员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十三条 在部门中设置兼职宣传人员,负责每月部门内部动态的收集、部门员工稿件的整理工作,收集整理完毕后应及时报送到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员工应积极配合宣传专员的工作,积极投稿,公司在每年部门和个人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入宣传工作的评分考核指标,将部门和个人的投稿量与相关绩效结合起来,使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全员宣传,全员投稿。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投稿后,要做好稿件的审核、校对和排版工作,保证稿件的的质量,确保刊物准时出刊。

第十五条 公司内员工应积极投稿,凡经审核后采纳的文章公司将根据稿件的内容支付稿费(具体稿费标准见附表一)。人力资源部应统计各部门员工发稿数量,根据每个部门及员工年度的发稿量,在年终设置相关的奖项进行奖励,并计入年终考核。同时对未达到相应要求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相关经济处罚,并计入年终考核。

第十六条 各部门根据部门人数及相关情况确定每月的投稿数量,原则上各部门每月投稿数量不得低于部门人数*4/5篇,如有特殊情况最低不得低于部门人数*3/5篇。同时要保证稿件的质量,每月部门在内刊上发表的稿件不得低于所投稿件的1/2,如未达标将按照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各类媒体。同时在公司重大活动、庆典或相关纪念日时,要及时联系各类媒体,加强公司的对外宣传。

第十八条 对涉及到公司经营、开发和市场方面的敏感信息,公司员工应做好保密工作,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稿件时要做好把关作用,不得将上述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登载在公司网站、内刊或告知外部媒体。如有违反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为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辞退并追究民事、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损失。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办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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