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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人注意!你的猪场可能马上就要被拆啦!

 意承和 2017-01-04

2014年禁养区政策出现以来,各地禁养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而2017年仍将是各地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迁较为集中的一年,也是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的最后期限,受其影响,临近12月份各地纷纷划定禁养区,加快完成禁养计划。





一、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郊区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历经6个月的协同努力,佳木斯市郊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佳木斯市郊区制定了《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任组长,各主要业务局和乡镇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配合默契,协同合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二、福建省




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依法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


日前,长汀县大同镇联合县相关部门对该镇建明村禁养区内的10户生猪养殖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面积达3177.44平米。截至目前,全镇已拆禁养区养殖场84户、面积2.31万平米。




三、辽宁省




葫芦岛市: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自今年4月葫芦岛市全面启动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日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10月底前将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及养殖专业户的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




四、广东省




佛山政府拟划定23处水产养殖禁养区和21处限养区


根据最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水产养殖限制养殖区范围划定。其中,水产养殖禁养区简称“禁养区”)范围包括:沙口水厂饮用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南庄紫洞水厂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乐从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22个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此外,西坑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也被列入“禁养区”范围。


清远市农业局、环保局联合开展禁养区、限养区清理整治督查


在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的督查座谈会上,督查组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时间出台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全面查清禁养区、限养区清理整治的范围和对象,使各地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确保农业养殖污染治理合格达标。






五、山东省




寿光市出台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意见


目前,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1875家,其中,有1334家在拟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占总数的71%,仅有541家不在拟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占总数的29%。如果再加上小散户(小散户近90%分布在村庄周围),我市约有80%以上的养殖场户)在上级要求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六、陕西省




渭南市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划定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七、江西省




南昌县环保局全力做好“禁养区”的查处工作


南昌县环保局迅速组成4个“禁养区”查处工作组,明确了责任领导、工作人员、责任范围。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调查取证的工作,继而对企业责令限期改正,要求“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在2017年1月底前停止饲养业务。对逾期不停止饲养的养殖户将联合公安、法院或乡镇政府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




横县召开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听证会


据了解,为了顺利推进全县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保护横县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该县制定了《横县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九、湖北省




一年后武汉四环内禁养畜禽


记者从武汉市农委获悉,目前已划定畜禽禁养区,明年底前,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将全面退出养殖。





十、江苏省




宿迁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今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


宿迁市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保障了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但是,随着养殖总量不断上升,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12月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要求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于2016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


苏州市六成区域禁养禽畜


据悉,目前江苏省各市、区禁养限养区划定方案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据统计,苏州市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303平方公里、限养区1823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1.2%和21.1%。




高淳区禁养区内禽畜养殖场明起全面关闭


自今年10月高淳区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以来,相关镇(街)及部门按照要求,责令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加强污染防治,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为进一步加快做好畜禽禁养工作,12月7日,区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送达限期关闭通知。


三年内泰州禁养区内2000多家养殖场全部关闭


近日,泰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为原则,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态要求。


连云港将划定市区禁养限养区


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将涵盖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区,总面积超过1500平方公里。禁养区主要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沭新渠、蔷薇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水体及考核断面地区,包括通榆河清水通道、国省考水质断面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工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在禁养区内,我市将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现有畜禽养殖场原则上今年底前全部关闭或搬迁。


南通海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禁养、限养、适养区


禁养区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下延500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国家及省级水质考核断面上下游各1000米,两侧各500米范围,我市境内共有省级水质考核断面两个,分别为通吕运河货隆大桥考核断面、通启运河海洪大桥考核断面;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蛎岈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一级管控区;城镇建成区划为禁养区;各类学校、医院等文教卫生单位及周边500米范围;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及市人民政府根据环境保护需要依法划定的区域。


限养区为: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门河、三余竖河、七匡河、二十匡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两侧各500米范围;城镇规划区中非禁养区范围划为限养区。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符合相关规划的区域则为畜禽适养区。

(来源:国际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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