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 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赊购形式发生的支出不属于资产支出 |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已经发生了专门借款费用或者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 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 |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项目 | 概念 | 示例 |
正常中断 | 中断是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导致中断为正常中断 | (1)正常测试、调试停工;(2)东北因冬季无法施工停工等 |
非正常中断 | 是指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 | (1)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2)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3)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4)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5)发生了劳动纠纷等 |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停止资本化的判断:(1)实体建造已经完成;(2)基本符合设计要求;(3)后续支出金额很少;(4)试生产出合格产品;(5)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资产,如果完工部分能够独立使用或销售,完工部分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6)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资产,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