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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鉴定电瓶车是属于机动车,会怎么判?

 我是睿 2017-01-05

再来个上海的
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5月9日17时32分,B某某驾驶“上海0316054”号电动自行车,在上海市三鲁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浦涛路路口北侧约50米处的公交车站时,与步行由东向西横过非机动车道乘搭乘公交车的2岁的B相撞。
A驾驶“上海0316054”号电动自行车经过检查、鉴定:事发时A所驾悬挂上海“0316054”号牌电动车车辆品牌、钢印号均与登记信息不符。A所提供的购车发票时间与登记时间不符,A所驾电动自行车未经公安机关登记;该车最高车速大于20㎞/h,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输出功率为350w,电压为?48v。检验结论: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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