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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道之以德,孔子的法治观

 归去来兮wq 2017-01-06

 

一句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一译

孔子说:“用政令治理,用刑法约束,老百姓只是求得免于惩罚,却失去了廉耻之心;用道德教化,用礼制规范,老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还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一赏

法律、制度等是社会治理的必要手段,通过外在的约束能够有效规范人们的行为。


但只有外在约束是不够的,如果人们没有道德的自觉,缺乏内在的敬畏,就很难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行。“德”与“礼”是人内在的道德律,是社会治理的最终依据,所以孔子十分强调二者的重要性。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孔子并不反对“政”与“刑”,只是认为单纯依靠强制手段来规范人的行为是有其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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