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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一定要有好的口才?

 doc摘录 2017-01-07

导读:好的口才,只是一位优秀律师的充分条件,但并不是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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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学法网贵宾会员“左都御史”


好多学法网网友都在学法网APP问过,做律师是否一定要有好的口才,其实不然,至少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不会是这样,好的口才,只是一位优秀律师的充分条件,但并不是必要条件,见过很多性格内向的律师,听他们发言,感觉还不如当事人自己表述的伶牙俐齿,但在法律问题的辩论中,他们思维和思路却一直是非常清晰到位的,蛇头虎尾的感觉让人刮目相看。


一次机会,我曾就这种现象问过一位比较熟的法官,他说,律师庭上的表现并不是你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而决定,而是看你是否能抓住案件的焦点问题而对症辩理,所以他们合议庭的法官往往喜欢这种不讲废话,只抓重点阐述的律师出庭,而不是在法庭上给法官上理论课的律师。后来跟我老师出庭留心观察过这种现象,无论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法院或高院,几乎法官都是这样,如果一方律师不断的重复事实,每引用一个法条都要将其来龙去脉讲一遍,唯恐大家不懂时,很多法官都会打断律师的大论,直截了当的让其回答法官归纳出的争议问题,在这时占主导的并不是你的口才,而是你对案件本身的认识和法律水平的熟练应运程度。当然律师在庭上表现自己的口才并非没用,很多律师都会利用这点作为庭辩技巧加以运用,直接目就是扰乱对方和法官的思路和思维,说白了就是“忽悠”,将自己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将对方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事实说得模棱两可,法条解释成N个意思,想办法牵强在自己的结论和观点中,有经验的法官你是根本蒙不过去的,连一些书记员都懒得记录重复的话题。


初工作时曾旁听过一个标的600多万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一方的两位律师是两位法学博士学位级别的,另一方的一位律师是一位从军队转业到公安又考了律师的牛人,博士们的法学水平确实是没得说,庭审中搞出好多法律关系概念在分析,我开始还能跟上听,后来就越听越糊涂了,完全被忽悠住了,而对方律师一直是不紧不慢的直接抓住案由来辩论,你弄出多个法律关系和本案起诉的案由沾不上边,无论你如何旁征博引,都会被这位军人出身的律师化解掉,就像太极一样,两位博士律师貌似很有气势却始终被对方能看穿你的目的。双方都是高水平啊,后来回想那场庭审,确实收获不少,而主审法官也是相当有水平的,对庭审的控制非常到位,所以我觉得不仅跟一位好的律师很重要,能碰到优秀法官的庭审也是非常非常有益的事。


所以,我觉得进入律师行业,尤其是初入道者,应多观摩一些庭审现场,千万别把中国的庭审想像成西方那样,港片中的口惹悬河,韩剧中的浪漫多情,这些放在中国都是幻觉,至少现在是真真实实的幻觉我们主要做的是加强法律的功底和知识的熟练应用程度,对每一个主办和协办的案件都能准确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之后理思路,清证据,找上中下对策去应对,积少成多,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终有一天,口才不出众的你、性格内向的你一样会成为有名的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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