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江
乡民于江,父宿田间,为狼所食。江时年十六,得父遗履,悲恨欲死。 夜俟母寝,潜持铁槌去[1],眠父所,冀报父优。少间,一狼来,逡巡嗅之[2]。江不动。 无何,摇尾扫其额,又渐俯首舐其股[3]。江迄不动。既而欢跃直前,将其领[4]。江急以锤击狼脑,立毙。 起置草中。少间,又一狼来,如前状。又毙之[5]。以至中夜,杳无至者。忽小睡,梦父曰:“杀二物,足泄我恨。然首杀我者[6],其鼻白,此都非是。” 江醒,坚卧以伺之。既明,无所复得。欲曳狼归,恐惊母,遂投诸眢井而归[7]。至夜复往,亦无至者。 如此三四夜。忽一狼来,啮其足[8],曳之以行。行数步,棘刺肉,石伤肤。江若死者。狼乃置之地上,意将腹。 江骤起锤之,仆;又连锤之,毙。细视之,真白鼻也。大喜,负之以归,始告母。母泣从去,探眢井,得二狼焉。 异史氏曰:“农家者流,乃有此英物耶[9]?义烈发于血诚[10],非直勇也[11],智亦异焉。” Ps:其实不要“注释”也不影响阅读,但个人囿于学习文言的旧习,不忍卒弃。 注释 [1]槌:同“锤”。 [2]逡巡:迟疑徘徊。 [3]舐 (shì市):舔。 [4]其领:咬于江的脖子。 [5]又毙之:据二十四卷抄本,底本无“之”字。 [6]首杀:领头杀害。 [7]眢 (yuān渊)井:枯井。 《左传·宣公十二年》:“目于眢井而拯之。”注:“废井也。” [8]啮(niè聂):啃。 [9]英物:杰出的人才。 [10]发于血诚:出于父子天性。血,血缘。诚,本心。 [11]直:只,仅。 译文 有个农民名叫丁江。他父亲夜宿田间,被狼吃了,当时于江年仅16岁,得到父亲遗下的鞋子,悲愤欲绝。夜晚趁他母亲睡着了,于江偷偷地拿个大铁锤出去,躺到父亲睡觉的地方,希望能为父亲报仇。 不一会儿,来了一只狼,在于江周围转来转去,嗅来嗅去,于江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郎又用尾巴扫于江的额头,又渐渐低头舔于江的大腿,于江仍然一动不动。 接着狼又高兴地跳到于江面前,刚要下口咬于江的脖子,于江猛然用铁锤狠砸狼头,狼立刻毙命。于江把狼放到草里面。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只狼,和刚才那只狼的动作一摸一样,于江把它也杀了,到了半夜再也没有狼的踪影,于江忽然打了个盹,梦见他父亲对他说:“你杀了两只狼,已足以为我泄恨,但首先咬死我的狼,是个白鼻狼,这两只都不是。” 于江醒了后,就坚持趴在那里等候那只白鼻狼。一直到天亮,于江再也没有什么收获,便想把狼拽回家去,又恐怕吓着母亲,就把狼投到一个枯井里才回家。 第二天夜晚,于江又去等候白鼻狼,还是没有等来,如此过了三四夜。最后一天晚上,忽然有一只狼来咬住他的脚,拽着他走。 拽了儿步以后,荆棘刺破他的肉,石块磨伤了他的皮,于江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狼才把他放在地上,想要咬破他的肚子,于江猛然跳起来用铁锤砸它,狼倒在地上,又连砸几下,狼被砸死了。 仔细一看,果然是那只白鼻狼,于江大喜,把狼背回家去,这才把真情告诉了母亲。母亲哭着跟他到了枯井前,于江下去果然又捉上两只死狼来。 异史氏说:“一般的农家,能有这样的英雄人物吗?其侠义刚烈发自热血和忠心,非但勇敢非凡,其智慧也高出一般人。”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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