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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洛阳市60826对新人喜结连理

 昵称2530266 2017-01-09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我市共有60826对新人喜结连理,16145条“婚姻的小船”说翻就翻。

  2016年,我市共有60826对新人登记结婚,与2015年比减少6580对。按照一年366天计算,平均每日166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从2012年起,我市结婚人数已连续4年减少。

  市区结婚人数前三位是洛龙区4227对、涧西区3973对、西工区2785对,各县(市)区结婚人数前三位是伊川县8194对、宜阳县5930对、偃师5354对。

  “适婚年龄人群逐渐减少是登记结婚人数连年下降的主因。”瀍河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分析,婚嫁成本高、养孩子压力大使得一些适婚年龄人群对婚姻产生抗拒情绪。另外,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不少年轻人不肯凑合过日子,更愿意先立业再成家。

  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共有16145对夫妻因各种原因分道扬镳,比2015年增加了637对。不过,相比以往每年1000多对的增长数量,去年增长的幅度有所减小。各县(市)区离婚人数最多的是伊川县,市区最多的是涧西区,分别是1572对、1752对。

  “70后、80后是离婚人群的主力军。”涧西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说,以涧西区为例,共有1123对70后、80后办理离婚登记,超过离婚总数的六成。

  近年,补领结婚证的夫妻越来越多。仅涧西区婚姻登记处去年就有1703对夫妻来补领结婚证,比2015年增加了740对。

  如今,办理生育证、贷款买房、房产过户、继承遗产、出境旅游、移民留学、离婚等都需要结婚证。为图省事,有人以从未领过结婚证为理由办证。但实际上,结婚证“补办”和“补领”差别很大。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一定要分清结婚证“补领”和“补办”的概念。

  补领结婚证,是指此前已经登记结婚过,因为结婚证丢失、损毁或同户口簿信息不一致需要重领。所以,补发的结婚证上的日期,显示的是当年领证的日期。补办结婚证是指,有些夫妻虽有事实婚姻,但没有领过结婚证,需要补办结婚证。补办的结婚证,显示的是补办当天的日期,相当于“新婚”,不能证明当事人领证之前的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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