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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房子就算买了也不一定属于你?

 昵称62106 2017-01-09


小猪妹毕业以来一直在上海奋斗,跟着朋友一起合租了一套两室户,一个月有三分之一的工资缴给了房东,看着有些人就靠着房子就能活一辈子,小猪妹不是没心酸过,但是小猪妹也不攀比,房东估计做不成了,但是小猪妹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家!

 

然而当小猪妹终于赚够了首付到处去看房的时候,比悲伤更悲伤的事情来了:

 

2016年

1月

一线城市的房价飞涨,所有小猪妹看中的房子都出现了翻倍的现象,房价一天涨几十万

2016年

3月

上海宣布非户籍限购提高到五年且非单身

2016年

4月

温州有人房子刚买产权就到期,需要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


今年才刚开始,小猪妹的心就因为房子的事情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如果说限购只是为了防止房价上涨过快、打击投机行为,那最后那个房子刚买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又是一个什么鬼?!

 

小猪妹一脸疑惑的查资料,才发现原来买房的时候除了房屋所有权,还有个土地所有权!具体是这样划分的:




而传说中我们拥有的70年的房屋产权其实并没有70年……




看完这个,小猪妹表示有点方!!这不就是房屋买卖后,房子是归我们的,但造房子的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土地使用权?!所以买房的人其实都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租户”?那国家岂不是会在土地使用权在到期后就毫不留情的把咱从自己的房子里面赶出去么?!




小猪哥对小猪妹说,其实也不要太慌张,咱们是法制社会对不对?!国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也不是说收就收的走的,还得分二种情况:


政府由于规划需要,要回收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

这种情况类似拆迁做法,会对剩余土地年限(土地到期则没有)、房屋残值进行经济补偿或新房置换。

你住的房子,在土地到期的时候,还没有坏:

这个时候,房子你可以继续住,但不能随便出售、赠送、继承了,如果要过户,那么就要交纳一笔巨额的费用,给房子下面的土地“续期”。这笔费用要缴纳多少呢?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深圳作为改革先锋,在4月19日出了明确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新规,即: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土地可免费续期。这做的可比温州做的聪明多了,如果按照温州真的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相当于房价1/3的做法,且一次缴清,这真没几个人承受得了啊!



哎,看到这,小猪妹觉得有点愤愤不平,哼!这土地真是一个一本万利的生意啊,我要移民!!


于是小猪妹真的认真去查看外国关于房产税的一些政策,但是发现外国的月亮还真不是比较圆,国外也是要缴房产税的!比如美国,人家是也是每年要缴1%-1.5%的房产税,70多年,也能再买套房子了,你去哪都差不多。

 

房子也买不起,移民也没希望,作为一个已被买房逼的走投无路的人来说,小猪妹觉得,只有继续租房了。

 

不过租房就真的很苦逼吗?小猪妹和大家一起算算看:


买房
30年后拥有产权


以一套面积为70平方米、总价290万元的房子为例:




即30年后,购房者花了365.31万元拥有了一套住宅。


租房
30年后可拥有资金525.4万


如果用同样的资金来租同一套房的话,为了便于计算,将租房人手上的90万元全部用作用于10次3年定期存款,通过计算得:



定期3年大概年利率为2.750%--4.875%,我们假设为4%

 

另每月1万元闲钱拆开,假设月租金为5000元,剩下的5000元按银行零存整取存款,30年后,我们可以得到这么多:



假设30年定期1年存款利息稳定为1.5%左右


所以租房者花费实际支出为每月房租5000元,30年后租金总额为180万元,总存款约为298+227.4=525.4万元。换言之,租房者在30年后的资产约为:525.4万元?!想不到居然有那么多钱钱……



当然,这都是一种不考虑通货膨胀、存款利率、房价/房租每年涨幅等的理想算法,但是通过对比其实咱们也可以得出:

 

买房的:人从心理上觉得更稳定,是搞定“丈母娘”的利器!但前期可能生活的比较累,不敢失业不敢花钱等等,这样看,买房的更适合事业收入稳定的人。

 

租房的:虽然可能随时被房东撵出,但是相对来说对现金的使用更加自由,从另外的角度来说生活品质更加高了!比如你敢花钱去旅游,去游学、去做一切你想做的事情。如果有经济头脑的人,甚至可以创业或者做投资,或许还能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呢!比如最近传的很火的一对深圳小青年就是卖掉了深圳一套房回到武汉后,过上了相对自由的生活!

 

其实小猪妹说了那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买了房子也不代表着一劳永逸,还要注意交易过程中的种种“陷阱”,而没房子的,也用不着日日看着上涨的房价揪心,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肯定会为你打开了一扇天窗,人生怎么会走到绝路呢?

 

当然说到这,小猪妹的硬植入又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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