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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实施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行动计划

 那年冬天29 2017-01-10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鲁组发〔201549号)和《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印发《山东省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融合发展。全文如下:


山东省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鲁组发〔2015〕49号),决定2016-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加快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全完善“四社联动”服务机制。2017年,在30%的城市社区开展专项试点,推进现有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过渡;2018年,城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率达到70%,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率达到30%;2020年,城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率达到50%,争取广大基层党组织成员、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能够普遍掌握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实现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1.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采取社会工作知识普及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对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培训中,增加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课程;依托各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对城乡社区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定期开展社会工作专题培训,并选送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到境内外社会工作发达地区学习培训。

2.发挥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支撑作用。推动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机制,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中建立实习基地。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在职教育或进修、函授、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实现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增量扩充和存量提升。

3.完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支持引导各地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相关规定,探索建立相应的社区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城乡社区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获得登记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研究制定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和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规范职业道德守则和行业行为准则,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

4.强化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薪酬指导标准。推动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在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基础上,合理确定社区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由财政供给、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且在社区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由县(市、区)级财政给予岗位补贴。在各级和谐使者评选中,优先选拔长期在城乡社区等基层单位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宣传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秀事迹和典型案例,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二)进一步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1.积极开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本着理顺关系、理清职能、整合资源的原则,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适应农村社区建设需要,积极推动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民政所、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和使用专业人才,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将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纳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范管理。

2.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工作类社区社会组织

通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兴办社会工作类社区服务组织。鼓励城市街道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相关资金、依托现有资源,积极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积极吸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驻,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三)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

1.明确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重点

根据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有序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在城市社区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失独、病残、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方面服务,为儿童青少年尤其是困境儿童青少年提供生活照料、救助保护、学业辅导、情感关怀、成长支持等方面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社区融入等方面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生理、心理、精神与社区康复等方面服务,为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方面服务。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留守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服务,有效解决城乡社区重点问题,增强社区发展能力。

2.积极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创新发展

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支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城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和信教群众较多的社区,根据需要配备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民族和宗教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方法与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基层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在宣传倡导、组织动员、资源策动、服务提供方面的本领。配合、支持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进行社区动员与倡导。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开展小组活动,推动社区教育,提升居民个人和家庭社会功能;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归属感和人文关怀,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四)进一步推行“四社联动”服务机制

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整合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社工人才的专业优势和社区志愿者的服务优势,全面推行“四社联动”服务机制。进一步夯实社区平台,普遍建成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健全、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信息化应用广泛的城乡社区联动平台。2020年左右,依托社区服务站(中心)建立的社区社会工作室和社区志愿服务站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对社区志愿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民政部门留存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对“四社联动”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志愿队伍辅助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机制,在项目运作与实施过程中形成合力,为社区群众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适、社区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造“以社区为平台,以购买服务为保障,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新模式,形成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和社区志愿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部署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

各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定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

(二)工作试点阶段(2017年2月-2017年12月)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选择30%的城市社区开展专项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部分农村社区探索开展农村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在各地试点中确定50个社区作为省级社区社会工作试点。

(三)全面开展阶段(2018年1月-2020年6月)

各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阵地,开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健全完善“四社联动”服务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各地对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省民政厅进行评估验收,组织开展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优秀成果评选等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专项活动

(一)打造省级社会工作服务品牌

2016年—2018年,在15个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打造“情系桑榆”“快乐同行”“情暖家园”“暖心港湾四个省级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重点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在5个省级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打造社区关爱省级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重点开展面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生活照料、课业辅导、精神慰藉、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关系调适等服务。省民政厅对有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任务的实验区给予资金支持。

(二)启动全省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工作

2017年启动全省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开展社会工作试点的社区须满足以下条件:社区服务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基础服务设施完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工作室组织健全、场所完备、功能完善,有一定的社会工作基础,现有工作人员中有2人以上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或者有签约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派驻的2名以上专业社工协助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工作。

(三)开展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优秀成果评选

2017年,开展全省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评选50个左右优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编发社区社会工作优秀案例选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引领全省社区社会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开展全省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优秀成果评选,共评选100个左右优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编发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优秀成果选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全面总结全省社区社会工作成绩,推广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范畴,列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要议程,统筹规划,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二)加快标准化建设。围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流程、服务方法、绩效评估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相关服务标准,逐步建立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体系,引导和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化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从民政部门留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经验做法和优秀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提高全社会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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