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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马伯乐(Henri Maspero):中国的民间宗教与儒释道三教

 隨风飘逝 2017-01-11




       马伯乐(Henri Maspero,1883—1945),法国著名汉学家、印度支那诸语言专家,被视为法国汉学界第一位道教研究专家,一译马斯伯乐,著名埃及学家加斯顿·马斯伯乐之子,师承汉学名家沙畹。1911年任法兰西远东学院(河内)教授,1920年起主持法兰西学院汉学讲座。1926年兼任巴黎大学高等中国研究所教授。1928年赴日本,研究和学。1935年当选法兰西金石文艺院院士,1944年当选为该院院长。1944年因其子从事反德活动被捕,于集中营病故。一生著述甚丰,涉及领域极广,汉学主要代表作为《古代中国》,该著是自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221年统一前的早期中国史,涉及到早期历史中社会和政治制度、宗教信仰和神话以及文学和哲学学派发展的每个方面,多有独到见解。


本文原载于《世界宗教文化》,2010年第1期,转引自中国人民大学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网站。

译者胡锐,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中国神话由多种原始素材共同构成。这显得比较杂乱:其中除了一些古老的土着神灵外,还有一些源自佛教的神灵(有时扮演着一种出乎意料的角色)、被神话了的历史英雄、以及道教中的神仙等。这之中没有任何一种要素对宗教的结构性发展——如最基本的体系化,负有特别的责任。于是,宗教和神话各自为政,分别吸收着在不同时期影响大众想象力的观点和人物,既互相抵牾又互相重叠。

人们常说中国有三教:儒教、佛教以及道教。但人们却不说哪些是道教徒、哪些是佛教徒、哪些是儒教徒,而说每个中国人都是三教的信徒。这是流行于中国的一个错误观点。事实并非如此。中国人并不象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更有能耐信仰甚或同时信仰三种不同体系的宗教。佛教徒认为,佛教中不存在操控世界的最高神,神灵都是平凡的存在,能力有限,生死有数,比不上涅盘的佛陀。道教徒认为,道教被一个最高的三位一体的神——三清统治,该神具有人格,全能而永恒。儒家则认为,统治世界的是有智识但无人格的天。尽管三教在体系上泾渭分明,但几个世纪以来这种分野只表现为一种历史意义。事实上,人们对三教既不全信也不独尊,而是逐渐形成了一种带有三教痕迹,但又与三教不相混同的拥有独立体系的民间宗教。

尽管如今的三教都谈不上所谓的信徒,但仍拥有各自的神职人员:佛教为僧侣,道教为道士和法师,而那个被人们习惯性地误称为“儒教”的官方宗教,则是各个级别的官员。这些神职人员被认为是享有特殊权利的人:官员们(并非那些负责宗教事务的特殊官员,而是指宰相、王公、大臣等)按照级别,不仅祭祀官方神灵,还对那些虽然在天上,但其行政级别比自己低的神灵发号施令,这种情况直到1911年才结束;佛教僧侣在所有死人的灵魂问题上享有特权,他们解救遭受地狱酷刑的灵魂,赎其罪过;道教法师则有驱赶邪魔的能力,保佑人们的平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在家道士拥有多种驱邪治病的秘方。这些神职人员的责权并非泾渭分明,相互之间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在一些僧侣和道士均可涉足的模糊领域中,尽管他们各自使用的方法不同,但其结果却相似。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作用还是不同的。另外,将他们界定为各种类别的巫师也是不准确的——这多少含有些贬义。他们应是古代宗教的专业祭司,如祭祀者、招魂人、驱邪师、预言家、医生等等。他们大都浸淫在与周遭世俗社会相似的鬼神氛围中。如今,任何地方都能找到一些称得上严格意义上的佛教徒,或效忠官方宗教并专事祭祀的士人,但这种人相对较少。一般情况下,佛教和道教的神职人员和其他人一样信仰民间宗教,甚至在他们各自的祭祀活动中——尽管在仪式名称上泾渭分明,或佛或道或儒,但其个人化的诠释更倾向于民间宗教,而超出了仪式体系本身所规定的宗教意蕴。在这点上已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多样化倾向:在佛道高级僧侣(甚或那些修习秘法的人)以及一些具有哲学思维、甚至持不可知论的士人那里,他们都创造出了与各自教义(佛、道、儒)相符的个人体系。同时,由于民间宗教可塑造的柔软特质,也能包容所有的个体化表达方式。这些个体化表达既不会让人感觉它属于民间宗教,同时又不会丧失与原来宗教的联系。

他们过着各不相同的生活。鉴于官员们的宗教特性,他们不必特别奉行任何戒律,只需在祭祀的前几天按仪式特性进行或长或短的斋戒。他们也没有专门的宗教礼服,穿长袍戴官帽,并佩戴表现其身份的标识即可,如同进行世俗的仪式一般。

一些僧侣在大寺院中过着集体生活,还有一些则被派驻偏僻小庙,但每年都被召回至祖庙三月(每年的四至七月)。落发和僧衣是僧侣的标志。佛教戒律为他们规定了僧衣三件套:下装,类似非洲的缠腰布,从肚脐到膝盖那么长;从肩膀到膝盖的长袍;以及一件被称为僧伽梨(sanghati)的大衣,即披在外面的无袖长袍。后来,僧伽梨在中国被长袖宽袍的样所取代。似乎自从中国僧侣的穿着世俗化后,落发就成为辨认他们的唯一标志。和天主教祭司服装的诞生一样,现代佛教僧侣服饰也起源于一股保守潮流,他们因此保留了古式长袍在胸前交叉的样式。世俗社会也接受和使用了这一款式,大约在9—10世纪期间,民间衣服领子都围着脖子裁剪成圆形,没有领子,纽扣钉在衣服侧上方,直到现在都还这样。祭祀礼服——袈裟,是一种依戒律而制的金线挖花长袍:先将布料裁剪成块,再按顺序一一缝合。人们把它穿在平时的衣服外面,先搭在左肩和脖子上,然后从右腋下面穿过(使右手可自由活动)搭在前胸,上面的一角穿过左胸前的金属环。在一些仪式上,他们有时还戴着红漆莲花冠。

成为正式的佛教徒前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见习期。候选弟子在佛堂隆重剃度,宣誓皈依佛法僧三宝,并持十戒:即不杀生、不偷、不淫行、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蔓、不歌舞、不高床(不高座)、过午不食、不沾金银,方成为沙弥。按规定,正式的皈依仪式在几年后举行。所有仪式中最特别的是烧戒疤:沙弥跪在长老面前,人们用浆糊将一小柱燃香粘在他剃光的头上,香一边燃烧,他一边念经祷告,烧至头皮,头发再不生长,形成明显的印记(戒疤)。僧侣的常规仪式很多:首先是每月初一和十五的悔忏,主要是共读戒律及集体反省;其他时间的仪式还有每年七月十五给饿鬼施食的盂兰盆会,以及九十天的结夏安居等。

中国佛教的制度和其他佛教国度倒也大同小异,却远没被严格遵守。如过午不食的戒律几乎从未被执行——即使在初一十五悔忏的日子里,除了那些因这样或那样原因而虔诚奉献的个人外,中国和尚照样享用晚餐,与世俗社会无异。僧侣十二戒之一的乞食制,也尽可能地被省略了。他们一般靠寺院田产过活。由于田产是馈赠而非购置得来,他们便认为这也算是靠施舍过活,因而也算合乎戒律。只有少数人,或出于个人的虔诚,或需集资修缮寺庙(多为小型修缮,大修则要开列募捐单),手托佛塔或佛像沿路乞食。据说佛陀禁止僧人呼叫或敲打别人的房门,他们只能通过摇动手杖上端的金属环宣告自己的到来。这手杖叫弃罗,中国人称之为“声杖”,或锡杖。但如今这个工具只用于某些宗教仪式,现在的乞食僧一般通过高声念经,或边走边摇铃铛警示周围的人们。


道教神职人员不仅包括男性乾道也包括女性坤道,还有世俗的“师公”。乾道和坤道在道教中的重要性远远不及佛教中皈依的僧侣。因为皈依道门并不意味着得到救赎,而仅是实践道教生活的方便之门。道士一般住在庙里,过着与佛教僧团类似的集体生活。他们的寺庙被称为 “观”。“观”意味“观看”,据说该词的来历可追溯至古代:公元前的几个世纪(道士对此纪年不确),道教三清之一的“元始天尊”降现入世教人以“道”,后又化身大师“老子”。当时西方虔诚的信徒关长尹喜,建了一个“观”看。但道士们对此看法分歧:一些人认为是一道神奇的光启示尹喜圣人将从东边而来,尹喜这才在路边搭建了这个“观望”来往的行人,也因此结识了老子;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尹喜是在观看星象,正是在观天望星之时,看见一道神奇的光启示着圣人即将来临,于是才前往迎接老子……我们只知道,老子决定避世,骑青牛西行而去。尹喜成了他的弟子,在最后分别的时刻,老子将《道德经》传给了弟子,其中的格言蕴含了真正的深奥的哲理。道教寺庙的名称正是肇始于这用于“观察(看)”的“观”。

道观中的道士与寺庙中的和尚戒律极其相似。他们有五个基本戒——太上老君五戒,与佛教为在家信徒制订的规则——不杀生、不食肉、不饮酒、不妄语、不偷盗、不淫行、不婚嫁等如出一辙,此外还有一些从中衍生出来的制度。传度仪式要求有一定数目的戒箓具足的道士在场,并只能在几个大道观中举行。如包含河北和山东在内的此类仪式,只能在北京附近的白云观举行。箓生皈依“道、经、师”三宝,道长拉着他的手,象征带着他迈进宗教的大门。入门后的道士分为三级,本应逐一晋升,但如今似乎在传度仪式当天就能一次性完成所有的晋级。道士常见的服饰为一灰色宽袖长袍(有时也是白色的),蓄发盘髻,并不似和尚那样剃度。至于仪式用礼服,则是用240张布片缝制而成的袍子,袍子上有十根象征三太(大熊星座)三星的饰带,还有一条云纹腰带,头上戴“五岳冠”,足下登草鞋。

道教一年中的斋庆节日较多。如三会日,或称三官日,是日天、地、水三官要检查人行为的好坏,具体时间为一月初七、七月初七和十月初五。另有八天节气节日,分别为二至、二分以及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八位神仙分别在这些日子里记录善行及劣迹。在其中的一个节日里,他们需清修百日,打坐念经,做仪式的时候也不能妄动。另外,他们每月还有十个斋戒曰:初一和初八,拜北斗(大熊星座);十四,拜太一和三官的使者;二十三,拜八仙,等;月末的最后三天则专拜太一。在这些日子里,他们戒绝酒、五荤(韭菜、蒜、葱、芥菜、葱)、奶、发酵奶、以及奶酪。他们用桃竹木浸泡过的水沐浴,并在头天夜里的五更时(太阳升起之前)用香熏洁净衣服。

大多数的道教神职人员都是那些过着世俗生活并谈婚论嫁的俗家道士。他们是真正的巫师,父传子袭,掌握一些药方,并举行一些仪式。他们各有所长,通灵、驱邪、治病不一而足。新教徒需举行入门仪式,各地入门仪式均不同。德格鲁特(De Groot)曾在福建参观并描述过该仪式,仪式的主要活动是“上刀山”。世俗道士中最有名望的领袖是张氏家族,他们拥有一个官方的称谓——“天师”,该系世袭自张道陵。张道陵是公元2世纪的人物,在四川鹤呜山得到了道经的启示和不死仙方,并据此制成了不死仙丹。据说为保护当地百姓,他继续在人间生活了几年,并为解救被妖魔侵扰的蜀国(今四川),亲赴昆仑之巅寻找斩妖除魔的宝剑等。最后他服用仙丹白日飞升,同时飞升的还有他的妻子和一众弟子。

据说张道陵弟子众多。他让弟子们交五斗米以充会资。张鲁于公元190年建立了独立的小王国——汉中政权,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真正的教阶式教会,统治着精神与世俗生活。教会中,信徒称为鬼卒,首领称为祭酒,负责解释经书并管辖教区;再往上,则是大祭酒;张鲁则号“师君”。这些人分别拥有各种各样的法术和符咒。为治疗疾病,他们让病人忏悔自己的过错,并将它们分别写在三张纸上,一张烧成灰敬天,一张深埋敬地,一张沉水敬水。此后,那些病痛不愈的人被视为不虔敬的信徒。另一方面,也有一种魔鬼附身的病痛,主要用来惩罚某些罪人。公元215年,曹操征服了这个国家,摧毁了其行政体系。张鲁率众迁入曹操的首都并得到封号,在那里又生活了几年(至少生活到公元220年)并继续研炼金丹。正是由于张道陵和张鲁的记载(尽管其系谱并不完整),张天师的后嗣至今仍声称与他们有关。为了纪念这位祖先,他们还在张道陵的出生地天目山(浙江)修建了祖庭府邸。公元748年,张道陵正式得到了“天师”这个官方称谓。据说,他拥有统治神魔的强大权力;还有人说,他掌握着地方神灵的职位升迁,他的法力和护身符尤其强大,人们因此将他的符印盖在小孩的衣服上或印在纸上制成项链;还有一些地方认为仅凭他一人或他所画的符就能解除狐妖附体。

 

《道教与中国宗教》1987



在古代,官方宗教中担任祭司的官员、佛教中的僧侣、道教中的道士和世俗法师,在各自实施的仪式中不仅针对不同的人,同时也针对不同的神灵。如果我们严格比照每个宗教的教义,则后者在事实上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亚洲神话画报》“佛教神话”一章中,明确地指出佛教的神为佛、菩萨和罗汉。这里我就没有必要再重复了。道教的天尊以佛教的佛陀为模型,仙则以罗汉为范式(尽管“仙”早在佛教传人前就已出现),它们之间只有很细微的差别。从单纯教义的角度而言,官方宗教的神灵与上述神灵毫无共同之点,甚至与道教的二级神仙之间,也存在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但这些不同的概念糅在一起形成了民间神话。这个过程中,它们各自简化,或各自在某种程度上统一化。它们身上最精微的特质消失了,只有那些先前已被理解和接受的观念才能继续存留。也就是说,大多数的神灵观念已多少有些走样。那些被人们称为佛、菩萨、罗汉、天尊、仙、帝、侯、王等超自然存在是一样的,除却他们具有的或多或少的能力外再无更多的区别。当然,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词语能概括它们,但也唯有这一点方能体现它们在起源和性质上的区别。当然,也有一个描述他们的超能力的词语,这个词通常叫做“灵验”,或“灵”。该词几乎适用于任何神灵,从大菩萨到小精灵都行。但只有伟大的佛陀、菩萨、天尊、帝、仙等才能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如佛教中宣称的“十力”)来达成“灵验”,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洞悉过去现在和未来、变化随心、来去自如等。不同的超能力区分出不同的神灵等级,但它们同时又都被归于同一且唯一的层次(即灵验与否)。人们赋予它们不同称号,这仅仅表明了一种比较模糊的等级。当它们中某位受到公众青睐而声名鹊起时,其等级也以某种方式上升,如低级的神上升为菩萨。关帝是官方宗教中最有人气的神灵之一,民间俗称关帝菩萨——尽管他的职权与该名号毫不相干。佛教所承认的关帝称谓只是一个地方神的称号“伽蓝神”,是寺庙及僧侣的保护神;小小的灶神通常被称为灶王菩萨;太阳和月亮也在祷告中被虔诚的信徒称为佛陀。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把它们当做真正的佛或菩萨。人们并不试图将某些土着神灵同化成某种形式的菩萨,这种诸说混同的方式以前是存在的(如某些人曾试图将孔 子说成佛陀的弟子),但到公元8世纪后就消失了。如今,名号的使用只表明了神灵在超自然能力上的简单区别,这是由其它相关的元素构成的抽象概念,然后再将之赋予那些给人带来惊喜的神灵。另外,那些源自佛教或道教的同等级别的神灵称谓也一直交互使用。在日常对话中,将佛寺中的佛陀或菩萨称为仙(道教的词汇)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我们常常听见人们解释某地的进香热潮时说:“这个寺庙里的神仙非常灵验”。或许,为了避免这些混淆,应当给他们一个集体名词如“有超能力的存在”,但更简单的还是称之为神。但这个神的概念和我们已经习惯的古代神话中神的概念并不相同。


所有的神,无论大小,都是人死后由于种种原因晋级为神的。佛教中有佛、菩萨在过去无数劫运中生死轮回的传记,道教也有关于天尊的传记。以此为模式,人们也为其他的神灵做传。高等神灵连续不断地在世间轮回,才能完成得以晋级的功德,而低级神灵则只需一世即可完成低级别的晋级。城市的保护神(城隍)都有传记,内中记录着他们的名字、籍贯以及晋升的理由。黄河之神生前为公元3-4世纪时的人物,渡河溺水而死。浙江海宁潮的潮神是伍子胥,原为吴国大夫,含冤而死后,遂报复性地每年催发潮水,尤其是都城杭州一带的潮水。地狱判官则均由生前正直的官吏担任。厕所是祭拜一位被谋杀的年轻女子的地方。轿神也是一位年轻女子,死在出嫁的路上(轿中)。还有一个比较大的神——关帝,是一位死于3世纪的一场战役中的将军。

这些传说并非一成不变。中国每天都有人变成神。1915年的某日,在河南一个村庄中,一位因孝善闻名的王姓年轻人宣称:

 “前夜见了城隍神,他告诉我因受玉帝召唤将离开,而我将接替他现在的职位。”家人听后都取笑他。但十日后的一个早晨,他召集全家,给每个人口授遗嘱,并禁止家人在其死后为他举行葬礼和哭泣。午时,他躺下叹口气便死了。他的家人按照他的指示,没有举行葬礼。邻居们都很吃惊,风声传出,地方官吏对此进行了调查并上报给共和国总统。袁世凯对此很感兴趣,指示地方官再做个“新”的调查,然后根据后面这份合他心意的报告,为死者追封了谥号。后一份报告显示,死者在梦中向多人显现,人们从此知道他确实成为了城隍。这个故事是1919年那个被奉为神明的死者的亲侄子为我讲述的,他舅舅去世时他也在场。

神职如同公职:职称是不变的,但任职人不同且前赴后继。当人们谈到雷公或某城的城隍时,他们说的只是一个职称,职称下面的神随着时代变动不居。那些职务神,上任又卸任,晋级或降级,死亡后再如常人般重新降临人世。他们中间只有职位最高的神灵,如天尊或菩萨,才不会一再经历生死轮回,从而永远地行使他们的职责。由于他们的功德,他们都被奖励了不死仙丹,或是西王母果园里的长生蟠桃。道教就是在这个观点上孕育出了大众的神灵。观音的传说清楚地表明,甚至连菩萨都无法仅凭功德获得永恒,还得在死后(表面的),服食长生的蟠桃才行。

大的神灵一般拥有好些庙宇和塑像,但他们无法同时分身于所有圣像之中。神灵同时在几个地方显圣的能力无法被理解,尽管传统上菩萨有这个能力,但除非特殊情况,很难见识到他们使用这一能力。为了赋予每个塑像或画像以神性,他们挑选了一些正直的灵魂代替自己工作,这些代理者有权享用全部或部分的供品,并向主人报告庙中发生的一切。有时,当一座庙被废弃后,邪灵便会霸占遗弃的神像,如果它能吸引到信徒,它就能独霸供品——直到这个被僭越的庙宇的神灵对它进行制裁。

民间宗教一言难尽,尽管一些基本观念在中国有基本的共识:但其细节却处处不同。三个宗教体系的混合并没有按照相同的方式进行,三教中某一教按各自在当地的状况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浙江的大型佛寺在该地区扮演主要角色;首都的官方宗教仪式以及儒家的丧葬仪式则在北方士人观念中占优越地位;西部的四川和东部的福建以道教为主等。这些区别从信仰以及不同形式的节日来观察尤为明显。就神灵而言,区别不甚显着,尽管每个神的重要性对此省和彼省都是不一样的,但神殿中的神灵却基本一样,至少说在整个帝国内能达到大概一致。

我选择这些或伟大或渺小的神灵,是因为它们对我而言是诠释宗教情感以及当代祭祀中最鲜活的要素,我试图如普通民众般正常地描述他们。另外,我们必须记住,这里它们只涉及神话,但如果有人希望勾勒民间宗教的整体图景,就还要关注那些特征未被表现出来的“灰色神灵”,它们通常无人格,但在中国所有时代的宗教生活中都扮演着主要角色,比万神殿中单独刻画的神灵更有意义。

   

《中国的宗教》1950


 

道教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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