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触电伤害丨检修作业未验电,施工人员触电亡

 CBYQ 2017-01-13

2006年8月15日,XX电厂发生一起检修人员触电致1人死亡的事故。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造成的。

【案例简述】

2006年8月15日下午15时45分,XX发电厂输煤电检班班长带领一名检修工到#4煤场检查#4灯塔照明。合上灯塔照明电源开关,发现灯塔11盏灯均不亮,于是断开照明电源。班长将临时试验灯具接入第一个整流器回路,检查整流器是否完好,双方确认线接好后,检修工合上开关,试验灯泡亮,确认第一个整流器工作正常。同样的方式进行第二个整流器试验,发现第二个整流器有故障。随后进行第三个整流器检查,将试验灯具接入第三个整流器回路,双方确认线接好后,班长告检修工送电。检修工合上开关送电后,回到班长身边查看试验灯具是否亮,刚到班长身边就听见班长“啊”的一声并倒在煤堆上,检修工发现有一根导线粘在班长手上,随即揪开导线,确认班长脱离电源后,呼叫附近人员帮助一起抢救,并拨打120急救。该名检修班班长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16时47分死亡。

【案例评析】

1.现场检查发现:正在试验的整流器零线端子松动。从现场情况及检修工对工作过程和班长触电后抢救过程的回忆,初步分析原因为:

2.在陈××合上开关后,严××发现灯具不亮,擅自从端子排解开零线检查接线情况时(试验灯具火线未解开,零线带电)不慎触电,造成严力达触电身亡。

3.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低压照明回路触电的危险性;

4.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淡薄,没有穿绝缘鞋;

5.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408-91第209条第二款规定:“工作前必须验电”。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按照规定去做;同时作为输煤电检班班长的严××应承担本次工作的监护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未按此进行分工,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