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17.01.04 摘 要:“二级学院治理——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研讨会旨在推进关于院校关系、学院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研究,与会专家从政策分析、理论探讨、实践反思和国际比较等角度提出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开设院务会、院教授会,院长角色调适,校院合理分权,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社会参与以及治理评估等策略。 关键词:大学与学院;治理现代化;权力运行 二级学院是高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的基本单位。伴随着学院规模的日益扩大和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调整高校与二级学院之间关系、提高学院治理能力和推进学院治理现代化成为势在必行的变革趋势。2016年12月3—4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大连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张德祥教授的倡导下,基于其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研究》,由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和该项目课题组共同主办的“二级学院治理——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学术研讨会在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来自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辽宁教育研究院、南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以及大连理工大学等约50所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会代表们热烈讨论、积极发言,深入研讨了学院治理的相关问题。依据研讨会发言和会议论文集收录的学术论文,可将二级学院治理研讨的观点和思想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二级学院治理的政策分析 二级学院治理是大学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大学的组织特性出发,张德祥教授认为院系组织是知识生产完成、大学职能实现的关键环节,是高校内部科层制与松散结构的结合点,是院系规模、结构与功能变化的重要载体,做好院系治理已成为保证大学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张德祥教授认为,中国大学院/系的治理变迁经历了1949—1989 年领导体制探索期、1990—2009 年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期、2010 年至今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期三个时期。通过对国家政策文件、研究文献的梳理,当前我国院系治理问题存在着“三多和三少”的现象。在国家的政策文件中,对大学治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政策规定多,而对大学院/系的领导体制,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的政策规定少;在高等教育研究中,关于大学治理的研究多,而关于院系治理研究得少;在大学内部,对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及完善大学的治理结构的关注多,而对完善院系领导体制及治理结构的关注少。通过对92所大学章程的文本分析发现,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普遍关心的是学校层面治理结构及其运行,而对院/系层面上的治理和实际举措的关心不够。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郭书剑和王建华教授认为,随着大学治理的深入推进以及学院规模的不断增大,学院治理已成为必然的选择。相较于传统的教育行政化管理,学院治理更有利于大学实现“基层变革”;同时有效的学院治理也是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加强学院治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还是可行的,这种可行性来自学院制改革以及学院的组织结构属性。 二、二级学院治理的理论探讨 对二级学院治理的学理探讨,为学院治理改革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基于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鲁东大学党委书记毕宪顺教授指出,二级学院的决策与运行应把握“彰显学术本质、依法自主办学、实现民主管理”的核心要义,沿着教授治学、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实现路径砥砺前行,在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保证下深化改革,而且要符合科学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他指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的现实问题,倡导探索民主集中制的院务委员会制度。在大学内部,越往基层,学术权力越大,不要过于关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离。行政人员远离学术组织、取消行政级别不是解决行政化的根本对策。依法治校与教授治学协同推进、相向而行,才是去行政化的可行路径。 南京师范大学胡建华教授指出,去行政化是学院治理现代化之路。他认为,院长、系主任、教师之间存在着一种等级结构,在学院事务的决策过程中没有保证所有教师享有平等权力的制度环境。因此,学院要回归学术共同体,建立咨询型或决策型共治的制度框架。华中科技大学陈廷柱教授指出,院系治理改革应以创建新型院系组织系统为目标,基本策略是首先优化院系设置与权力结构,进而使之系统化。最佳的路径选择是将窄型院系组织结构调整为宽型院系组织结构,以院系组织结构为前提和契机,优化校院系权力结构。依据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结构功能与演化进程理论,他提出了新型院系组织系统化的A-G-I-L整合方式。大连理工大学李枭鹰教授认为,整体有序而局部无序的生态系统是大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是大学治理的内在逻辑和战略目标,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理性诉求。大学治理必须遵循生态规律,确保大学的整体有序与局部无序“耦合共生”,整体运动与独立运动“相向而行”,统一行动与自主行动“相反相成”。 大连理工大学姜华教授认为,二级学院院长普遍存在学术角色和行政角色的冲突。他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二级学院院长存在着中度偏上的角色冲突,个体特征对高校二级学院院长角色冲突的影响没有显著性差异,不同层次和类型高校之间二级学院院长的角色冲突没有显著性差异,高校二级学院院长的学术角色和行政角色冲突是由其职位引起的,具有普遍性。福州大学郑文力教授从管理学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院长在多重角色期待中将产生角色设计冲突、角色期望不一、角色职责模糊、个体角色冲突等问题,为此,二级学院院长要加强角色调适,回归学术领导的本质定位。江苏大学全守杰副教授以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市场权力为等边三角形,以三角形中心为原点的纵轴、横轴与三角形权力场构成四个象限的院长领导情境。不同类型大学的权力配置不一样,院长面临的领导情境也不同。基于权力场坐标的领导情境,决定了院长的不同角色特征。 南京师范大学郭书剑、王建华从学院治理的角度对一流学科建设进行了制度分析,认为学院治理的最终目的在于建立现代学院制度,在协调“校院关系”的基础上,重点要进行教师聘任、院长选拔和财务制度等改革,以优化一流学科建设的制度环境。此外,万春明等探讨了教学研究型大学中院系治理的设想。 三、二级学院治理的实践反思 二级学院治理改革的实践探索,是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进程的试金石。安徽工业大学校长李家新教授谈到,本校在划转、合并和扩招后开始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在实施过程中,要选择合适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加强班子建设,重视管理重心下移的权力划分以及重心下移后权力运行和权力制约。完善管理重心下移,要在观念转变上见真章,在合理分权上下功夫,在学术治理上做文章,在信息保障上见功效,在目标管理上出成果。上海交通大学杨颉研究员基于本校实践,分享了推进“院为实体”改革的基本思路:综合预算,建立校院两级成本核算体系,推进财权和事权的同步下移,建立成本分摊规则与机制;责权清单,列出学校层面、学院层面在资源权和事权的分配以及人的权责要点;简化决策,形成规范的专项工作决策体系与议事程序;协议授权,变“特事特办”为制度规范,固化现有改革成果,学院的责权予以明确,校院的工作协同予以贯通,校部的支撑服务予以落地。 大连理工大学姚化成副教授通过84所大学章程的文本分析,认为大学对院系的双重授权达成院系地位及权责关系,对行政、学术和政治三种权力,以及轭责和鞭责进行权责整合,解决治理困境,推动院校联动,重构院系关系,强化权责契约。迟景明教授建构了学院权力关系分析模型,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并验证了学院内部权力制约总体较低,学术权力强度最差;权力监督不够有效,特别是决策过程中党委对行政的监督不得力;现有制度规则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支持不足,权力界限和权力程序无显著差异。吉林大学张雷生博士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当前高校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热情与高校领导思维转变迟缓之间不匹配、教师参与治理渠道不畅通、行政权力过于集中、治理现代化水平较低等阻碍了学院善治。 广西民族大学蒋兴礼教授从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和客观需要三方面探讨了地方高校二级党组织设立纪委的必要性,指出加强地方高校内部监督的可选择路径,通过实践探索提出了二级纪委机构的建构模式,强调要建好学院纪委的领导班子,并要明确其在学院所承担的职责,努力以地方高校纪检体制创新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南开大学沈亚平教授通过对当前学院事务决策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学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应遵循的基本流程与流程分类,并指出完善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事项决策范围、完善事项决策体系、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坚持回避制度和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健全决策监督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李立国教授分析了美国研究型大学学院治理的行政体系和学术体系的构成,指出美国研究型大学学院治理的根本是共同治理,充分建立在对民主、学术自由、分权制衡的思想基础之上,同时考虑不同的时代和社会需求,以及决策效率和精英治理等因素。大连理工大学何晓芳副教授以密歇根大学为例分析了美国大学内设学院治理结构“重心在下、以院为主”的特点,指出美国大学实行校院二级办学单位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治理模式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我们应按照增强活力、责权统一的原则,精简管理层级,调适管理跨度,下移管理重心并强化目标管理,才能令高校由下至上释放出办学活力。 四、结语 厦门大学别敦荣教授在研讨会总结时评价说,这是一场高质量的圆满成功的研讨会,与会代表们的思想交锋碰撞出丰富的学院治理观点。通过对二级学院治理的理论探讨、政策分析以及实践反思,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并对当前学院治理改革提出政策建议,比如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开设院务会、院教授会,院长角色调适,扩大学院自主权,以及院领导班子建设、校院关系合理分权和治理方向、民主管理和监督、社会参与以及治理评估、去行政化等策略。 别教授提出了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是谁需要学院治理?是校长、校党委书记、院长、教师、学生,或是社会、高校利益相关者?学院治理的益处与谁有关?二是谁推动了学院治理?是政策制定者、学校领导者?还是学院本身要向学校要权?他们的动机是什么?三是学院治理的性质是什么?是象征性的,还是实质性的?是自为的,还是赋权的?是独立的,还是依附的?是循序渐进的,还是问题导向的?是即时的,还是长远的?四是学院治理机制和模式是什么?要关注学院的自主办学机制、教师参与机制、社会参与机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教授对学院治理提出寄语:①坚持两个“不动摇”,一要坚持学院中党领导的核心地位不动摇,二要坚持学院的学术特性不动摇,这两点是进行学院治理改革的前提条件和基础。②坚持学院治理机制的多样化。学院治理既有普遍的共性特征,也有不同学院个性上的差异,因此应该依据不同学院的特点,设置适合自身发展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 韩梦洁,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讲师,辽宁大连 116024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7年第1期第18-2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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