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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工程项目设置最低或最高投标限价合法吗?

 郑药师 2017-01-13


案例回放


  某集采机构受委托就一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明确,项目预算限价为280万元,为保证项目质量,投标报价不得低于250万元,凡超出价格上下限的投标报价,不得进入下轮评标程序。共有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价分别为245万元、256万元、260万元、267万元、270万元。经评审,A公司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260万元。但随后最低报价B公司提出质疑,认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该项目招标文件设定价格下限违法,要求取消A公司中标资格,同时重新开展采购。

 

问题引出


  1.设定投标价下限合法吗?


  2.设定投标价上限合法吗?

 

专家点评


设定投标价格下限违法


  在实务操作中,要求在采购文件中公布预算价格,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以上限价称之为最高限价。有时,也有些采购人要求集采机构设定价格下限,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价格下限,凡超出价格价上下限的投标报价均不予接受,不能进入下轮评标程序”。那么,设定投标价格下限到底是否合法?对于这个问题,业界看法不一,部分人士认为,设定投标价格下限合法,理由主要有四点。


  一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较贵商品的质量相对更有保证。


  二是,相关法规规定,采购的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设定价格下限合法,可以保证质量,杜绝偷工减料和低价竞标。


  三是,这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报价低于预算太多,预算用不完就‘浪费’,必然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工作。


  四是,投标单位低于成本价投标,对于采购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值得乐观的事。


  但笔者综合分析认为,设定投标价格下限是违法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因此工程项目设定价格下限属违法行为。招标人设定价格下限有违“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也有人提出,可以将成本价设定为最低限价,理由是招标采购的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但是这个成本是指单位个别成本,不同单位生产同样的产品,不可能有相同的成本,而准确估计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是比较困难的,这源于报价中成本的“测不准原理”。因为项目的成本只有在竣工结算后才能清楚计算,而且目前相关法规中对于如何确定招投标中“低于成本”的报价也还缺乏明确的评判标准,因为计算的价格即使再准确,也不是投标人计算过自己企业成本后的报价。所以,按成本价设定下限的做法,实践中也基本无法操作。


设定投标最高限价合法


  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科学合理地公布最高限价,对于项目顺利实施起着重要作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予接受,这是合法合理的,也是有法理依据的。《政府采购法》第36条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处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0条要求公布采购预算。在通常情况下,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一般都是预算价。当然,理论上预算价并不等于最高限价,有时投标最高限价可以低于政府采购预算价,投标最高限价也称拦标价,高于该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法规链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转发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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