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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拖车案当事人:我赢了官司 可还会落别人头上

 木头鸟 2017-01-14

  记者/李铁柱 黄筱菁

  编辑/倪家宁

  法官宣判,认定拖车公司收费过高,价格不合理

  8公里的路程,两辆货车,12.87万元的费用……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37岁的王允礼说自己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事”。在经历了被索要12.87万救援费、被通知取回货车、坐上被告席、一审宣判一波三折之后,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中年人说:“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2015年10月23日,王允礼驾驶货车在杏石口路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在交警的协调下,从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叫了拖车救援。结算时,救援费用达12.87万元。面对这笔“天价救援费”,王允礼认为救援公司收费过高,无法承受。而救援公司则称是明码标价,价格合理,双方最后诉讼到法院。

  1月13日,海淀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永君顺达公司的收费过分高于其他公司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合理,判定所应支付的拖车施救费用为31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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