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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遭冒用8年,银行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案例 2017-01-15
天上掉下了张信用卡,近日,家住北京的仲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那天,仲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银行委托的第三方信用卡的催款机构,打电话来是要告知她, 她办的一张中国银行信用卡透支了1.5万余元,将被列入征信。仲女士当时就懵了,赶紧说自己没办过中国银行信用卡,是不是催款机构这边搞错了。然,催款机构这边打电话过来的人却明确无误地说出来“办卡人”仲女士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仲女士完全懵圈了,她怀疑有人冒用了她的身份信息办了那张透了支的信用卡。
 

        之后,仲女士前往中国银行支行咨询,同时报了警,经银行和警方查证,仲女士名下确实有一张中国银行信用卡,已被人冒用8年,且被超额透支。不过,该信用卡办卡时的签名并不是仲女士的自己,而除了姓名和身份证是仲女士本人的,其他信息都不是,仲女士想不明白这张信用卡是怎么办理成功的,不明不白地被列入征信该怎么恢复。面对这些问题,她希望银行能给出一个公道的复原。
 

        深圳刑事律师暗示:就仲女士的情况而言,冒用者适用《两高解释》及《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仲女士本人可以向警方寻求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银行方面是否需要为此事承担责任,深圳刑事律师认为,这要根据案件情况判断。此案中,如果银行没有核实身份信息即发放信用卡,则存在过错,应该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仲女士个人信息被冒用办理信用卡,是典型的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刑事案件,银行作为信用卡办理机构未能尽到谨慎的审查职责。
 

        此外,深圳刑事律师还表示,仲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冒用他人信用卡超额的情况不在少数,因此公民在注意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作为使用个人信息的机构更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才能杜绝或者减少个人信息被冒用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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