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起征点划哪 起点高对高收入者更有利近年来,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税”话题一直是舆论热点。
近年来,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税”话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去年围绕“个税”出现了多个热点话题,比如“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实习生”“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将成个税调节重点”等。 中国曾3次提高税收起征点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介绍今年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时提到,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作为财政系统的年度重要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工作将成为今年财政部的重点项目,肖捷释放的信号无疑让人们对个税改革方案的出台更加期待。 个税改革的焦点之一就是在起征点上,大家都对于是否会抬高起征点十分关注。 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在起征点之上,对每月超出部分划分区间,按不同税率征税。显然,对于所有纳税人来说,起征点越高税负越低。截至目前,个税起征点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提高过三次,由800元一路调高至3500元。因此,个税起征点是否迎来第四次调高就备受关注。 社会各界提高起征点呼声不断高涨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要求提高扣除额。格力董事长董明珠、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等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都提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少应上调为5000元的建议;林江、王雍君、毛寿龙等知名人士普遍认为现行3500元的扣除额太低,应大幅度提高;广大工薪阶层对提高扣除额的要求更为迫切。 有网民认为,如果个税起征点不上调,而最高档税率下调,那就谈不上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现实的情况是,2000元在很多大城市仅仅够生存的,这个收入在大中城市就是低收入。个税征收不能不分地区差异,实行全国统一价,一刀切。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收入确实比较低;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如果按这个起征点一刀切,可以肯定地说,就等于是在这一地区,全民交税。 有网民表示,1990年以前800元起征,那时大多数人的工资可能也就500元以下,也就是说大多数人不用交税。通过20多年的通胀,现在2000元和当年200元有什么区别呢?而现在超过两千的人都要交税。某些人说中国90%的人工资在2000元以下,这数据现实吗?强烈建议纳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还有网民认为,有的地区最低工资一次都涨了20%多,还是一年内第二次调,个税起征点不调有点滑稽。 但对广大工薪阶层而言,提高起征点就意味着少交税,但是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者要交的税同样也会减少,这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有背于税收的调节作用。 提高起征点 高收入者获益大 从2006年以来,个税改革一直沿袭着提高起征点的思路,目前的起征点是3500元。然而,现实中每一次提高起征点,高收入者反而获益更大。有人算过一笔账,一个月收入19000元和月收入9000元的人相比,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收入高的人减税额是收入低的人的2.5倍;起征点如果再提高,差距还会加大。这显然和国务院提出的“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南辕北辙。 有网民就认为,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工资在2000元以下,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低收入者,如果上调个税起征点,这些人得不到好处,反而让相对富裕的人少交了税。 另一方面,当前征税均以个人为单位,纳税人家庭赡养负担、教育购房支出等因素难以纳入参考范围,造成了收入、纳税额相同的人实际生活质量相差悬殊。 所以个税改革需要整个税收体系的联动配合,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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