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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承德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分析

 莎莎图书馆1984 2017-01-16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21世纪朝阳产业,被称作是绿色产业。近年来,承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承德市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承德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20)》、《承德市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实施办法》、《承德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的实施,对文化产业统筹规划提供了政策导向,全市积极推动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重点文化工程,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为准确反映承德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及结构特点,本文依据文化产业统计制度(2015)及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制度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承德市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为今后的发展及决策提供参考。

 

  一、统计上文化产业的界定及统计范围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按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构成文化产品的主体,其他三个方面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补充,依此文化产业活动又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为“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第二层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10个行业大类即“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第三层依照文化生产活动的相近性分为50个中类;第四层是具体的活动类别,共有120个小类;第五层为含有部分文化生产活动行业的延伸层共29个。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文化产业统计共有10个大类和120个小类,涉及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分别涵盖45个、20个和55个行业活动。但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凡属于住宿餐饮、宗教、旅行社、体育、国民教育等行业活动均不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畴。

 

  本文所依据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分级测算,包含文化法人单位增加值(企业、非企业)和文化个体户增加值,由上级统计局审核认定反馈。

 

  二、承德市文化产业的特点

 

  (一)产业总量不断增加。2015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41.90亿元,居各市第九位,比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分别多2.6亿元、5.7亿元,比上年增长13.1%,位居各市第十一位,占GDP比重3.08%,同比提高0.32个百分点。在省内各市中,占比与沧州市并列第六位。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26.42亿元,增长21.7%;文化产业非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0.57亿元,增长持平;文化产业个体实现增加值4.91亿元,增长3.0%

 

  (二)文化法人单位稳步发展。年末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共计1945家,比上年增加98家,增长5.31%,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单位54家,比上年增加1家,仅占法人企业个数的2.8%。规模以上制造业15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0.8%;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业10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0.5%;规模以上服务业29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1.5%。规模以下制造业164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8.4%;从规模以下看,规模以下批零业263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13.5%;规模以下服务业1132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58.2%;非企业332家,占法人企业个数的17.1%

 

 

  (三)文化服务业占比大,发展速度快。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下降。文化制造业增加值5.7亿元,下降8.7%,占文化产业比重由15.3%下降为12.3%。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增加值1.1亿元,下降36.4%;规模以下文化制造业增加值2.5亿元,增长15.2%;个体文化制造业增加值2.0亿元,下降23.3%。文化批零业增加值高速增长,拉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承德市文化批零业增加值3.1亿元,增长48.6%。其中规模以上文化批零业增加值0.4亿元,增长31.0%;规模以下文化批零业增加值1.1亿元,增长57.8%;个体1.6亿元,增长45.9%。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保持较快增长,占比小幅提高。文化服务业增加值28.3亿元,增长13.5%。其中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增加值3.6亿元,下降11.7%;规模以下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3.0亿元,增长33.6%;个体文化服务业1.1亿元,下降11.7%;非企业法人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四)产业集聚效应增强,区域特色明显。从实现的增加值看,双桥区(含开发区)实现增加值12.4亿元,增长5.0%,总量居各县区第一位;其次为围场县、平泉县、丰宁县分别实现增加值6.9亿元、6.1亿元、5.3亿元,分别增长2.6%12.0%4.1%。从规模以上文化单位看,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县区有:双桥区、平泉县、开发区、承德县和滦平县,其中双桥区以图书零售、报刊发行、有线电视等为主,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平泉县以活性炭工艺品制造、包装制品为主,实现营业收入2.82亿元;高新区以广播电视网络服务为主,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滦平县以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旅游观光为主,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各县区产业特色比较明显,但总量都不大。

 

  三、承德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对全市支撑力弱。文化产业总量小,对经济贡献率不高,特别是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缓慢。2015年末规模以上文化企业54家,仅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个数的2.8%,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文化法人单位的三分之一,从业人员占五分之一。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4.3亿元,仅占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10.3%,速度为下降14.2%。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向下拉动,文化产业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直接影响承德文化产业规模的提高。

 

 

  (二)文化制造业少,景区管理类多,产业层次低。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性质分类,文化及相关产业可分为有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2015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54家中,文化制造业15家、文化批零贸易业10家,文化服务业29家。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仅实现增加值0.7亿元,比上年下降36.4%。文化批零业实现增加值0.46亿元,增长31%;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15亿元,下降11.7%。从单位行业分布看,文化产业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游览景区管理行业最多,有10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法人的18.5%,其创造的增加值仅为0.7亿元,增加值占规模以上法人的16.2%;其次为家用视听设备零售7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法人的13.0%,其创造的增加值仅为0.07亿元,增加值占规模以上法人的1.5%。活性炭工艺品制造5家(详见下表)、印刷发行报纸类1家、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类1家、综合文艺表演类3家,缺少文化艺术创作、专业化设计、影视制作和新闻出版等核心文化创意规模企业,而管理及文化产品销售行业占比大。

 

 

  (三)文化产业县区间发展不均衡。各县区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基础不同,造成文化产业发展差距较大。从各县区总量和增速情况看:2015年文化产业总量中双桥区、围场县、平泉县位居全市前三,分别为10.3亿元、6.9亿元、6.1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比重24.5%16.5%14.5%,总量最小的营子区仅占全市的1.6%。从各县区占GDP比重看:双桥区、围场县、丰宁县位居全市前三,占GDP比重分别为8.1%6.8%5.7%,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占比最小的承德县仅为0.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微弱。

 

 

  四、对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文化软实力已成为决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监测中文化建设占相当比重。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全市应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两个国家战略,抓住机遇大力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以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的全市经济,面临经济结构转型、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的挑战,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机遇。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应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基础和产业发展趋势,提升对文化产业挖掘发展的认识,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全市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产业模式。

 

  (一)加大引导,营造氛围,重点培育。承德历史比较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但文化产业基础薄弱,要充分利用人文气息浓厚的基础,运用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落地,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市、县(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文化建设对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认识,在区域发展、产业发展中优先植入文化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环境,各县区要挖掘本地文化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重大支撑项目,提升文化竞争优势。在工业、农业及服务业等业态发展中注重文化产业元素培植和发展。改变我市规模文化企业少的现状,大力培育打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以重点文化产业和重大项目来带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指导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重组等形式实施资源整合、优化重组,把小企业培育成为规模以上企业,促进形成规模效应。鼓励和支持文化及相关企业跨行业、跨区域采取投资经营、联合经营、组团经营、联锁经营的方式打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打造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实现文化产业聚集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经济实力。

 

  (二)发挥优势,创新业态,积极探索“文化+”发展。5000年的红山文化、1000余年的契丹文化和300年的山庄文化,得天独厚的自然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承德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全市要合理开发利用承德得天独厚的文化优势,以文化及相关产业为抓手,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互联网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要积极探索“文化+”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文化+科技”、“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文化+工业”等,使行业深度融合,实现共赢发展,引领文化产业不断攀升,促进文化产业成为经济产业转型的新引擎、创新产业的助推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健全并促进各产业和文化融合的相关政策,培育挖掘农村民俗文化实现“农村(农业)+文化”,在城镇化发展中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现“文化+城镇”,在工业发展中培植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艺术品等,实现“文化+工业”,培育发展文化会展、文化休闲旅游、民族特色艺术品、现代传媒等关联产业,丰富文化主题内容,创新文化传播体验方式,提升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打造“特色文化小镇”及一站式旅游消费和文化娱乐园区,增加旅游人次和旅游者停留时间,切实把握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生机,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三)挖掘特色,创造品牌,在县域发展不平衡中寻求平衡点。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落后,是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无骨干,无特色,使得承德市文化产业经济实力较弱,缺乏市场内部的整合能力,使市场竞争力差,在全省文化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小,2015年仅占全省文化产业总量的4.4%,仅略高于秦皇岛市和张家口市。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生态、人文、民俗等优势,利用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机遇,大力发展绿色文化产业,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分类指导、高起点规划、科学有序的带动各县区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县域文化骨干企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充分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加快实现当地文化资源的链接及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较快的县区,应打造以创意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为基础的特色文化品牌,突出资源优势,以项目建设带动文化产业集聚,以资源优势打造文化产业精品,以文化特色铸就文化产业强势品牌使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点或带动县域发展的产业;发展较慢的县区,应紧跟其上、发挥“后发优势”,对本地区的资源特点进行科学分析,明确定位,突出特色,做好规划,发展本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创建文化与其他相关领域融合的文化业态,达到全市“一县一品一特色”。力争全市各县区依托本地资源,打造“特色小镇”,补足我市文化旅游业短板,破除避暑山庄及外八庙平均仅停留1.5天的局面,丰富旅游项目,真正打造国际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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