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政策 | 外籍高校毕业生可在华就业啦!

 pxiang818 2017-01-17


日,人社部、外交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允许部分无工作经历的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


这些人员可以在华就业:

外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以及在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籍毕业生。


得符合这些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无犯罪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百分制,其他分制换算成百分制处理)或B+/B(等级制)以上,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取得相应的学历与学位;

(五)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就业市场实际和引进人才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

(六)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条件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拟聘用者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包括意向薪酬);

(三)聘用原因报告(包括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劳动者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满30天的证明);

(四)拟聘用者健康状况证明;

(五)拟聘用者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拟聘用者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七)拟聘用者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可免除)和成绩证明材料;

(八)拟聘用者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这些事项要知道:

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首次为1年。聘用外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满,用人单位拟继续聘用的,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继续聘用,期限不超过5年。


外籍高校毕业生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低于意向薪酬应付税额、或用人单位拟给予其的薪酬低于规定标准的,就业证不予延期。


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实行配额管理。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