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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老大的江湖,有多么可怕

 桃子的图书馆zt 2017-01-18

    ——没有老大主持正义的江湖,普通人,不过蝼蚁草芥,任人宰割。

    《笑傲江湖》开篇,是灭门。青城派为了辟邪剑谱,血洗福威镖局。百十来口性命,除林震南王夫人林平之一家三口被故意放走,其他全部弄死。而且不止福建总号,福威镖局十家分号,悉数被挑。青城派杀光了福威镖局的人,占了镖局的房,抢了镖局的金银财宝。这事搁到哪朝哪代,这也是一桩大案。

    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林平之学会辟邪剑法,杀了余沧海木高峰,杀了不少青城派的徒弟,报了大仇。

    这里的问题是什么呢?对于青城派来说,林平之武功大进,是极小概率事件。如果不是因为剧本需要,命运主神金庸硬要安排,那么青城派杀人也就杀了,抢了也就抢了。一如青城派之前可能干过许多次的案子,做了也就做了。

    这就不对了。林平之报仇,天经地义。报仇是永远的正义。没人会说林平之什么。可是如果林平之没有能力报仇,甚至被余沧海一剑杀了,事实上也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正义,连个名义上的制裁都没有。这就可怕了。

    勉强称得上“谴责”的,反而是来自敌对阵营。

    向问天道:”你说我神教中人恩将仇报。但福建福威镖局林总镖头,当年救过你全家性命,每年又送你一万两银子,你青城派却反而害死了林总镖头。余观主恩将仇报之名播于天下,无人不知。如此说来,余观主必是我教的教友了。很好,很好,欢迎之至。”余沧海怒道:”胡说八道,乱放狗屁!”

    向问天在说这话的时候,当时江湖的正邪两大阵营,正教首脑全部到场。少林、武当、五岳剑派、丐帮、峨眉、青城。不管是权力还是武功,正教级别最高的,也就是这些人了。青城派灭门福威镖局的事,所有的人都知道。可是所有的人都不说话。就算没在这种正邪大对立的会场说话,连个私下里用话“点一下”余沧海的动作也没有。

    比方说,把余沧海拉到一边,耳语几句,“老余啊,你挑福威镖局的事,是不是有点过了。杀几个人也就是了,你一杀就是好几百,不好看呀,人言可畏啊。咱俩多年交情,才能这么唠几句实在话。别人怎么想的,咱也没法管,你说是不?”

    连个这样的人也没有。

    没有私下里提醒的人,公开谴责的人,也没有。泰山天门,他看不见;华山老岳,装看不见;恒山定闲(还活着的时候),叹一口气;衡山莫大,冷笑几声。丐帮峨眉,与己无关。反正就是没人说话,一个谴责的动议都没人提。

    上段几个是和青城派实力差不多的,想单独对青城派出头也没实力,何况也不想。还有三个,是有实力的:嵩山左冷禅,和余沧海私交甚好,这时候不可能说话;武当派冲虚,学老庄,自在逍遥不理事。

    最有趣的,是少林派。

    按说,正教诸派,少林为首;面子上,大家都以少林为尊。实际上,少林派当着老大,却绝不管事;少林派对魔教的外交政策,也绝不含糊,就是和共处五项原。

    方生双手一张,僧袍肥大的衣袖伸展开来,一股柔和的劲风将三人一齐挡住,向着灌木丛朗声说道:“是黑木崖哪一位道兄在此?”但见数百株灌木中一无动静,更无半点声息。方生又道:“敝派跟黑木崖素无纠葛,道兄何以对敝派易师侄骤施毒手?”

    一句“敝派跟黑木崖素无瓜葛”,把少林派的外交政策交代的清清楚楚。

    直到任盈盈杀了少林弟子易国梓,方生和尚才出手;直到任我行杀了少林寺八个人,方证掌门才出手。“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你若犯我,我才犯你”。

    理解到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少林派对魔教的政策;也就理解了青城派吞并福威镖局的时候(虽然福威镖局有石油),少林派坐视不理的态度。

    少林派不管事,也就没人把他当回事。没有老大的做派,他就不是老大。左冷禅强行并派的时候,无视少林派的存在;任我行扫荡华山的时候,一样无视少林派的存在。

    直到后来,五岳派除恒山一派,其他四派自相残杀人尽凋零,少林派感到唇亡齿寒的时候,才不得不主动出手,救助恒山。只不过,书里写的很清楚,假使任我行还活着,那么扫灭武当,荡平少林,绝非难事。

    假使任我行真的带队杀到少林寺内,血洗全寺鸡犬不留,方证和尚最后一眼看着任我行的剑刺来的时候,会不会想“他的剑刺向别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现在他的剑刺向我,再也没有人替我说话了”

    回到林平之。在这样一个,没有老大主持正义的江湖,林家,不过蝼蚁草芥,任人宰割。林家最可悲的,是连站个阵营,投靠个老大的资格都没有。给峨眉送礼,收都不收;给青城送礼,见都不见;五岳剑派,“林震南自知不配结交,连礼也不敢送”;少林武当,FORGET IT;投靠魔教?“废人一个,没的糟蹋了我的灵丹妙药”。

    林家家财万贯,又有辟邪剑谱,居然活到余沧海来杀,也是奇迹。

    林家这样的,被砍了的,只能是能指望,遇见神雕大侠杨过,听他们遭遇,怒不可遏,拔刀复仇,主持正义。噫!不能穿越,林家谁与归?

康振宇

2017/1/17 23:29

图片取自网上

康振宇,律师,法律老师,时评作者。微信公众号“KZY2015”,微博“康振宇律师”,关于法律,时政,摄影,欢迎关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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