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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宝钗(第十一章)

 狗尾孔明 2017-01-18
第十一章:“岂有这样大气的理!”
——金钏、柳湘莲二公案解析
建立在金钏、柳湘莲二公案基础上的所谓“冷酷”论,乃是传统红学用来攻击和诋毁宝钗的又一条“王牌罪证”。其百用不烦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前面我们已经批驳过的所谓“嫁祸”谬论。所谓金钏公案,实际上指的是宝钗议论金钏之死一事。按《红楼梦》第32回中所写,金钏投井死了,宝钗因不知情由而向王夫人问及此事,王夫人却不愿意把实情告诉宝钗,只是说:“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于是,宝钗便说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又说:“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自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那些持拥林派观点的“红色红学家”往往很喜欢断章取义地抓住宝钗所说的“(金钏)不为可惜”和“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来大做文章,以至于对着宝钗破口大骂,自以为是找到了宝钗所谓的“内心冷酷”的证据。轻一点的说那是什么“对于弱者、不幸者的无情”,重一点的则干脆认定那是所谓的“漠视生命”和“冷之入骨”的表现。末了,还要对着宝钗的言行,再恶狠狠骂一句什么“透心彻骨的森然冷气”。一时间,诸如此类的“冷漠”论、“冷酷”论,几乎充斥于所有言及宝钗形象的红学著作和红学论文之中。而所谓柳湘莲公案,指的是宝钗对于尤三姐自杀和柳湘莲出家的态度问题。在这些传统的拥林派论者眼中,那就更仿佛是在强化他们针对于宝钗的这类指控。按,据梦稿本第67回所写,在尤三姐自刎身亡以后,柳湘莲随了一个跛足道人入了空门,不知所踪。当此消息传到薛家,薛姨妈念及柳湘莲曾在平安州“救”过薛蟠的性命而“心甚叹息”。薛蟠自外而入,亦是“眼中尚有泪痕”。惟有宝钗听闻此事却“并不在意,便说道:“俗语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前日妈妈为他救了哥哥,商量着替他料理,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妈妈也不必为他们伤感了。倒是自从哥哥打江南回来了一二十日,贩了来的货物,想来也该发完了。那同
伴去的伙计们辛辛苦苦的,回来几个月了,妈妈和哥哥商议商议,也该请一请,酬谢酬谢才是。别叫人家看着无理似的。”以一般的人情常理来看,这里宝钗的态度确实有让人感觉蹊跷之处。一个人如何能把生意场上的礼数应酬看的比救命恩人的生死下落更为重要呢?那些满脑子“反封建”意识的“红色红学家”们自然更不会放过这么一个看似可以尽情贬钗的“大好”机会。有人以此指责宝钗是什么“冷静到冷酷的冷美人”,并认为“连薛蟠都比宝钗有人情味”,而且还用所谓的靖藏本眉批“呆兄也是有情之人”来加强这一观点。有人就更干脆声称此一情节的存在说明了“作者对宝钗的贬斥真是到了入骨剔髓的程度”。然而,曹雪芹笔者的薛宝钗真的是这种所谓的“内心冷酷”之人吗?作者又真的会将其心目中拥有“艳冠群芳”和“群芳之冠”美誉的薛宝钗“贬斥”到什么“入骨剔髓的程度”吗?我们所能得到的结论只能是相反的!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冷漠”论、“冷酷”论跟前述所谓“嫁祸”谬论一样,也不过是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戴着有色眼镜,刻意曲解《红楼梦》原著的产物。只要认真一推敲,其立论上的致命缺陷和逻辑上的严重漏洞就会完全暴露出来!首先一点,这些所谓的“冷酷”论者,其思维方式本身就大有问题。本来,在《红楼梦》原著中,实在有许多关于宝钗热忱关爱身边弱势人群的事例。譬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宝钗助湘云(第37、38回)、慰黛玉(第42、45回)、援岫烟(第57回)、怜尤二(第69回)、护香菱(第80回)等一系列的情节,都是其中非常典型的文字。甚至连曾经一向敌视宝钗的林黛玉,在感受到了宝钗无私的关心体贴以后,也不能不对着宝钗承认:“东西事小,难得你多情如此。”(第45回)这些足以说明宝钗待人热忱的情节,无论是从数量上看还是从质量上看,都不知比金钏、柳湘莲二公案要重要多少倍!可到了那些持“冷酷”论观点的“红色红学家”的眼中,这一切却全都消失不见了,被他们的有色眼镜给全部过滤掉了。仅仅因为宝钗在金钏、柳湘莲二事上讲了那么一句两句在他们看来有悖于人情的话,就被死死抠住,强拗硬拽成什么“冷酷无情”、“漠视生命”,连曹雪芹借林黛玉之口道出的宝钗“多情如此”的事实也丢在一边,完全不管不顾了!这样的做法,固然能使那些传统的拥林派论者在以往的钗、黛之争当中一逞口舌之快,但对照以曹雪芹的原文,却始终难逃以偏概全之讥,而且还有很严重的玩弄双重标准的嫌疑!譬如,如果我们把这套只攻一点而不及其余的思维逻辑也运用到林黛玉的身上,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这个所谓的“反封建”的“叛逆者”又是否就能表现得不那么“冷酷”、不那么“无情”呢?很显然,事实正好与之相反,因为如果真的跟宝钗相比,林黛玉的许多言行反倒是更难逃脱这些“内心冷酷”、“漠视生命”、“冷之入骨”的嫌疑与指控的!
我们先来重点看看林黛玉是如何对待刘姥姥这一贫苦的农村老太太的。按《红楼梦》第40至41回所写,刘姥姥第二次来到贾府,由于得到了贾母的喜爱,被特别准许进入大观园游赏。可怜这么一个贫穷的乡下人仅仅为了改善一下生活,就不得不在贾母等贾府女眷面前故意装疯卖傻,充作“女篾片”,以博得她们的欢心。比较厚道一点的人,比如宝钗、迎春等等都不忍心当面取笑这个被生活所逼迫的可怜人。但林黛玉的态度又如何?黛玉却径直把刘姥姥当作了牲畜和虫豸,带头加以嘲笑、刻薄。比如,第41回,黛玉因看见刘姥姥食量大便将其比做了“牛”:
黛玉笑道:“当日圣乐一奏,百兽率舞,如今才一牛耳。”(第41回)
第42回,刘姥姥走后,林黛玉跟众姐妹谈起她,又将她比做了“母蝗虫”:
林黛玉忙笑道:“可是呢,都是他一句话。他是那一门子的姥姥,直叫他是个‘母蝗虫’就是了。”(第42回)
林黛玉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寄居在贾府里白吃白喝的人,但她却瞧不起刘姥姥这样的“打秋风”的人,只因后者是农村的。以所谓的“反封建”的立场上看,这不是剥削阶级在歧视、压迫劳动人民么?这又是不是林黛玉“内心冷酷”的表现呢?这又是不是黛玉“对于弱者、不幸者的无情”呢?宝钗还没把金钏怎么样,只说她如果因为无足轻重的小事就跳井自杀,便“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这就成了所谓的“冷酷无情”。相比之下,黛玉却是有意要在那里带头作践刘姥姥的人格,以供自己取乐。依同样的标准,林黛玉的表现是不是应该比“冷酷无情”的性质还要严重呢?这又该不该算作是黛玉的残忍暴虐呢?
如果说刘姥姥一事尚不涉及到人的性命与生死,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林黛玉又是如何对待晴雯之死的:
话说宝玉祭完了晴雯,只听花影中有人声,倒唬了一跳。走出来细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满面含笑,口内说道:“好新奇的祭文!可与曹娥碑并传的了。”宝玉听了,不觉红了脸,笑答道:“我想着世上这些祭文都蹈于熟滥了,所以改个新样,原不过是我一时的顽意,谁知又被你听见了。有什么大使不得的,何不改削改削。”黛玉道:“原稿在那里?倒要细细一读。长篇大论,不知说的是什么,只听见中间两句,什么'红绡帐里,公子多情;黄土垄中,女儿薄命'。这一联意思却好,只是‘红绡帐里’未免熟滥些。放着现成真事,为什么不用?”宝玉忙问:“什么现成的真事?”黛玉笑道:“咱们如今都系霞影纱糊的窗槅,何不说‘茜纱窗下,公子多情’呢?”宝玉听了,不禁跌足笑道:“好极,是极!到底是你想的出,说的出。可知天下古今现成的好景妙事尽多,只是愚人蠢子说不出想不出罢了。但只一件:虽然这一改新妙之极,但你居此则可,在我实不敢当。”说着,又接连说了一二十句“不敢”。黛玉笑道:“何妨。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何必分晰得如此生疏。古人异姓陌路,尚然同肥马,衣轻裘,敝之而无憾,何况咱们。”宝玉笑道:“论交之道,不在肥马轻裘,即黄金白璧,亦不当锱铢较量。倒是这唐突闺阁,万万使不得的。如今我越性将‘公子’、‘女儿’改去,竟算是你诔他的倒妙。况且素日你又待他甚厚,故今宁可弃此一篇大文,万不可弃此‘茜纱’新句。竟莫若改作:‘茜纱窗下,小姐多情;黄土垄中,丫鬟薄命。’如此一改,虽于我无涉,我也是惬怀的。”黛玉笑道:“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况且小姐丫鬟亦不典雅,等我的紫鹃死了,我再如此说,还不算迟。”(第79回)
按小说第78至79回所写,晴雯死了,贾宝玉为之悲伤不已,特意作《芙蓉女儿诔》以祭奠她。宝玉读诔文,焚帛奠茗,犹依依不舍。可林黛玉却并没有为晴雯之死流下一滴眼泪,反而兴奋得“满面含笑”,兴致勃勃地跟宝玉探讨起诔文中的词句优劣。当宝玉提议把《芙蓉女儿诔》中的所谓“红绡帐里,公子情深;黄土垄中,女儿命薄”改为“茜纱窗下,小姐多情;黄土垄中,丫鬟薄命”,以算作黛玉给晴雯的祭文时,黛玉却一口拒绝了宝玉的这种“多情”,说是“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等我的紫鹃死了,我再如此说,还不算迟”。依照所谓“冷酷”论的标准,林黛玉不仅对于晴雯之死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悲伤之感,反而还只顾着“满面含笑”地欣赏诗文,连晴雯曾经帮助宝玉给她传递手帕的旧情也不管不顾了,这又是不是黛玉从骨子里散发出的一种“透心彻骨的森然冷气”呢?那林黛玉又算不算是一个“漠视生命”、“冷之入骨”的人、一个“冷静到冷酷的冷美人”呢?以上“满面含笑”四字赫然出现于曹雪芹的原文中,这又是不是说明了作者对黛玉的贬斥真是到了入骨剔髓的程度呢?
很显然,只要抱定了攻击和诋毁的想法,用这种捕风捉影和以偏概全的手法推演开去,我们是不难把包括林黛玉在内的任何红楼人物都描绘成一副青面獠牙的模样的!更何况,跟其他人相比,尤其是跟宝钗相比,黛玉身上的道德污点还更多、更明显。除了上面举出的作践刘姥姥和漠视晴雯之死二事以外,像第29回中林黛玉冷笑进谗、攻击宝钗的事例,还有第34回中黛玉贼喊捉贼、挖苦宝钗的事例,这些还倒更臻于所谓“一冷入无情”的境界。所以,如果真要一碗水端平,采用相同的标准去展开评判话,那林黛玉反而是更容易被评论者贬斥到入骨剔髓的程度的!
再一点,那些“冷酷”论者对于金钏、柳湘莲二公案的具体阐释,也表明他们对于曹雪芹原文的理解是远远没有到位的!在这些人的红学文章和红学论著中,其挂一漏万和穿凿附会的地方,简直比比皆是。有时侯,这些论者所表现出的对于脂评本原著的生疏,甚至到了要令人捧腹大笑或喷饭满案的程度!以下我们就分别来说一说传统红学在金钏、柳湘莲二事究竟错谬在什么地方:
关于金钏一事,那些“红色红学家”们一向以来的说法无非是这样的:宝钗“明知”金钏死的惨,却还要替王夫人“文过饰非、开脱罪责”,可见其“内心冷酷”云云。但这些红色学者显然没有看到整个事件的一个大前提:宝钗其实并不知情。确切地讲,就是宝钗在事前并不清楚金钏的真实死因!何也?作者早已写明,在听闻金钏的时候,宝钗的第一反应乃是:“这也奇了。”到了王夫人房中以后,被王夫人问及此事,宝钗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直到宝钗为金钏取了陪葬的衣服回来以后,作者才点明:“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才说他,因宝钗来了,却掩了口不说了。宝钗见此光景,察言观色,早知觉了八分。”(第32回)这些地方都十分清楚地显示了宝钗先前并知情的事实。既然宝钗先前并不知情,那么当时她所能听到的不过是王夫人的一面之辞。而按照王夫人的说法,金钏仅仅因为弄坏了一样东西,遭到主子打骂了一下,就如此轻易地结束投井自尽,完全是她自己不珍惜生命的结果。在整个过程中,王夫人又何“罪”之有?宝钗根本就不知道王夫人有什么“罪”,又哪里谈得上什么“文过饰非、开脱罪责”?况,宝钗说金钏“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也不过是依照王夫人的说法所必然推演出来的结论。这又哪里扯得上是什么“内心冷酷”呢?如果一定要说什么“内心冷酷”、“漠视生命”,如前所述,林黛玉面对晴雯之死而“满面含笑”又该作何解释?能讲的通吗?此其一也。
其二、持这些“冷酷”论观点的官方学者更没有注意到的是,宝钗说金钏有可能是玩耍时失脚落井,这其实恰恰是对王夫人隐瞒真相的一种隐责和反讽!正因为王夫人的说法太不可信——王夫人岂会因为弄坏一件东西就轻易逐走她所一直宠爱的金钏?而长期受到王夫人信任的金钏又岂有可能是那种因为一点小挫折就绝望自杀的人?一句话:“岂有这样大气的理!”——所以,宝钗才会运用归谬法,故意提出一个更荒唐、更不能让王夫人接受的说法,来讥讽王夫人的说谎:“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第32回)依照常理,连大观园内的一个老婆子都知道金钏是“投井”而死,若王夫人转而宣称金钏是失足落井,别人会信吗?金钏又不是几岁孩童!况,一个被逐之人,如那个老婆子所交代那样,整日“在家里哭天哭地”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有那种闲情逸致“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呢?一种注定不可能为舆论所采信的说法,宝钗却把它拿出来为王夫人“开脱”。这真的是“开脱”得了吗?究竟是开脱呢,还是反讽呢?
第三、这些“红色红学家”也没有观察到王夫人对宝钗这些反讽之言的激烈反应:“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才说他,因宝钗来了,却掩了口不说了。”(第32回)很明显,王夫人对于宝钗的防范之心反而更强了。要知道,开始的时候,王夫人是主动地向宝钗提及金钏之死的:“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现在她却是像防“贼”一样防着宝钗,其戒心反倒是明显增强了许多倍。如果按那些拥林派红学家的说法,宝钗欲为王夫人“开脱罪责”,怎么王夫人对宝钗的防范和戒心怎么反而是越“开脱”越重了呢?这真的是什么“开脱”吗?很显然,官方红学会所长期宣扬的这些拥林诬钗之论,全都是经不起推敲也站不住脚的!
关于柳湘莲一事,过去那些拥林派评红者只看见柳湘莲驱散强盗,好象“救”薛蟠一命,就认定他是薛家的救命恩人,但这些论者却丝毫没注意到,脂砚斋早就提醒过读者:柳湘莲后来是做了强盗,他跟那些强人其实是一伙的!关于这一点,读者不妨看看甄士隐应和跛足道人而作的《好了歌注》: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第1回)
此处,甲戌本有两条相关的脂批:
言父母死后之日。(甲戌本第1回侧批)
柳湘莲一干人。(甲戌本第1回侧批)
小说第40回中,作者在交代柳湘莲出身时,说:“那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根据脂批,这么一个浪荡子,后来显然是做了“强梁”。“强梁”也就是强盗。既然如此,薛蟠遇盗一事,也就很可能另有蹊跷了。从表面上看,是柳湘莲把贼人赶散,夺回货物,救了薛蟠的性命。然而,稍作进一步的分析,柳湘莲就算有些武功,又如何能够轻而易举地将“一伙强盗”都打走赶散呢?因此,更大的可能是他同那伙贼人原本相识,甚至干脆就是一伙的。事先设好圈套,到时候只要假作打斗一番,那伙贼人自然就会归还财物,然后作鸟兽状散去。再往后,这些贼人就可以利用柳湘莲与薛蟠的关系,把薛家在全国的商业网络变成他们窝藏和销赃的渠道。这可是比直接掠夺薛蟠财物要大得多的买卖!我们再从柳湘莲的角度看去,这种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当初柳湘莲打了薛蟠以后是“惧祸走他乡”,仓促之间不会携带太多的财物。而这么一个浪荡子又不事生产,且喜好赌博吃酒、眠花卧柳,久后手上必然拮据。因此,被贼人拉下水,一起做了强盗,这也是很顺理成章的。薛蟠与柳湘莲拜了兄弟,到时候,柳湘莲固然随了那跛足道人一走了之,而薛蟠却因为同江洋大盗拜过兄弟,还不知不觉中参与了销赃,从而遭到官方查处,进而遭致家族倾覆的后果,也不是不可能的。由此,宝钗何以对柳湘莲出走的事情表现得“并不在意”,又为何仅用一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来劝慰母亲对柳的悲哀,这就很好理解了:因为宝钗早就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柳湘莲这个人的身份不明!甚至还可能意识到了这里面说不定存在着某种阴谋。只不过,宝钗是厚道之人,现在尤三姐已死、柳湘莲已出家,薛姨妈正在伤心之际,她又如何把她的忧虑向母亲直说呢?故而,只有用“犒劳伙计”稳住母亲的情绪,在慢慢查访得实以后,再来向母亲禀报。而这居然就成了什么“内心冷酷”的一条“罪状”!难道对于柳湘莲这个足以害得自己家家破人亡的“强梁”、“祸根”,那宝钗就竟然不能表示出一点点冷静和怀疑吗?这也未免太可笑了吧!
至于那个被用来说明什么“连薛蟠都比宝钗有人情味”的所谓的靖藏本眉批——“呆兄也是有情之人”,其实也不过是一条现代人伪造的批语。如果论者想以此来论证宝钗比薛蟠还不如,那可真的是进错了庙门、拜错了菩萨!何也?因为有证据显示所谓的“靖藏本脂批”其实是抄自俞平伯先生在1954年编撰的《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又称“俞辑本)。譬如,靖藏本第48回的一条批语:
湘(香)菱为人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龙(袭)平……
按,此批亦见于庚辰本,但原文是:
细思香菱之为人也,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纨钗,风流不让湘黛,贤惠不让袭平……
当初俞平伯在编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时,把庚辰本的这条批语抄漏了中间几个字:
细思香菱之为人也,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袭平……
漏了“不让纨钗,风流不让湘黛,贤惠”这几个字,于是把“端雅”与“袭平”直接连在了一起。而后来才发现的靖藏本批语在这个地方竟然和俞平伯错的一模一样!这究竟是惊人的巧合呢,还是恰恰说明所谓的“靖藏本脂批”实际是现代人的伪作呢?不管是哪种情形,最起码靖批作伪的嫌疑是排除不掉的。既然如此,那句“呆兄也是有情之人”充其量也不过是反映了一部分现代读者的看法罢了。拥林派论者用它来诋毁什么“宝钗连薛蟠也不如”,那当然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了!
综合以上各点,不难发现,所谓的“冷酷”论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罢了。持这种观点的“红色红学家”们其实从未对有关宝钗的金钏、柳湘莲二公案进行过认真的梳理。他们既没有整个事件的性质作出正确的判断,也不清楚相关情节的来龙去脉。不过是为了人为地损害宝钗的名誉,主观上带着陷人以“罪”的目的,他们才会兴致勃勃地谈论起这些公案。然而,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那样,这种断章取义且捕风捉影的做法,如果真要推广开去,遭到最严重损害的恰恰不是宝钗,而是黛玉!因为依照同样的标准,如果宝钗的这些言行算是什么“内心冷酷”的话,在涉及林黛玉的刘姥姥、晴雯二事之上,那黛玉的表现简直可以说是“残忍暴虐”了!所以,如果真要说什么“漠视生命”、“冷之入骨”的话,笔者倒要先劝这些拥林派评红者应当慎言。或者如曹雪芹劝告那些“一林障目而不见红楼”的读者一样,最好还是闭嘴“莫言”!否则的话,那林黛玉也免不了会成为这些“反封建”论者所说的剥削阶级“冷酷无情”的罪恶典型了!
在戳穿了所谓的“冷酷”论的老底以后,我们再来说一说另外三个经常被传统红学用来论证宝钗如何“无情”的事例。一是第63回中宝钗花名签上的“任是无情也动人”。二是第78回贾宝玉对于蘅芜苑人去楼空的感叹:“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三是跟薛宝钗形象密切相关的一个“雪”字。之所以要把这三个事例放到这里专门一说,是因为它们跟所谓“冷酷”论一样,都足以反映出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已经歇斯底里且走火入魔到了何种地步!
关于“任是无情也动人”,过去那些拥林派学者的惯用手法无非是断章取义地抠出“无情”二字,再进一步演绎成什么“冷酷无情”,然后扣到宝钗头上,说她如何如何“冷之入骨”云云。更有甚者,干脆以此断言宝钗在脂评本最后一回的“情榜”上的评语就是“无情”二字。比如张爱玲的说法就是:“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情榜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此外,朱淡文也认为:“薛宝钗的《情榜》考语也可以基本确定为‘无情’,……作为点睛之句的‘任是无情也动人’实际上是薛宝钗性格的判词,则作为其性格本质特徵概括的《情榜》考语,应即此句中的‘无情’二字。”一时间,说的煞是好看。但这些拥林派红学家显然有意漏掉了前面的“任是”二字。因为这两个字其实恰恰对她们所宣称的什么宝钗“无情”论构成了有力的否定!何也?因为古诗文中“任是”二字,乃是“即使是”、“纵然是”的意思。这两个字用在句子的前面,再配合一个“也”字,形成“任是……也……”的句型结构,不过是让步假设复句最常见的一种用法而已。紧跟在“任是”二字后面的不过是虚拟出来的退一步说的情形,跟在“也”字后面的文字,才是整个句子所要真正强调的内容。唐代杜荀鹤《时世行》:“任是深山最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这里的“深山最深处”就是作诗人虚拟出来的一种情形,“无计避征徭”才是他真正想说的东西。前面用了“任是深山最深处”,就更足以说明哪怕是最极端的一种情形——你逃避到深山老林里面,也逃避不了官府签发的苦役。同样地,“任是无情也动人”一句,这句话的重点也应当是“动人”二字才对,如何能单独扯到什么“无情”上去?在“无情”前面加了“任是”二字,这已经表明所谓的“无情”不过是作诗人假设出来的一种最极端的情形:哪怕她是“无情”,她的魅力也足以“动人”!言下之意,更何况,宝钗还并不是一个“无情”的草木,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美人,是一朵有情有感的“解语花”呢!此外,“任是无情也动人”这句话出自罗隐的《牡丹花诗》:“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全诗表达的是对大唐国花——牡丹的赞美,以及对军阀兼贪官的“韩令”辣手摧花行径的谴责之情。“任是无情也动人”一句在其颔联,连同该联的上半句,合起来便是:“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意思是说,牡丹花如果能理解人的语言,她就会具有倾国倾城的美,可纵然是含情不露,也依然拥有打动人心的魅力。分明是对牡丹的高度赞扬!这就更扯不到什么“冷酷无情”上去了。因此,如果要根据这句“任是无情也动人”推测宝钗在“情榜”上的评语的话,宝钗的评语最起码也应该是“任是无情也动人”这完整的七个字才对!如何能把作诗人虚拟出来的让步假设单独拿出来说是什么“薛宝钗性格的判词”呢?只抓住一个“无情”二字,就连“任是”二字也不看了,“动人”二字也不顾了。这样的作派,不是见识短浅又是什么?当然了,以张爱玲、朱淡文等诸位女学者的才识,也未必真的连让步假设复句这点基础性的语文常识也不懂。只不过仇恨和偏见早已蒙蔽了她们的双眼,阻塞了她们的心窍,由此才会鬼使神差地发出如此幼稚可笑的论述吧!
另外,顺便说一句,罗隐《牡丹花诗》中的“韩令”指的是韩弘。他是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一位中书令。所谓“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指韩弘砍斫牡丹一事。据《唐国史补》载:“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不以耽玩为耻。……元和末,韩令始至长安,居第有之,遽命斫去,曰:‘吾岂效儿女子邪?’”以蔡义江、朱淡文为代表的一部分官方红学家曾经认为,韩弘之斫牡丹可以用来象征什么宝玉“厌弃”宝钗云云。但这种论断也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韩弘其人如果放到《红楼梦》中,他恰恰是贾宝玉所最为憎恨的那种“禄鬼国贼”!根据《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六·列传一百零六·韩弘传及卷一百七十二·列传一百二十二·牛僧孺传记载,韩弘本系唐德宗贞元年间至唐宪宗元和年间割据大梁地方的军阀、藩镇,以性冷峻、嗜血、喜杀戮而闻名于诸侯。每逢其杀人,往往“血流道中”,“弘对宾客仍言笑自若”。韩弘治藩二十余年,“专务聚财贮粟,峻法树威”。“弘颇酷法”,以至于弄得其统治区内“人人不自保”。元和末年,唐宪宗发动旨在削平叛镇的统一战争。在这场战争中,韩弘佯顺朝廷,骗取西路统帅之职,又暗助叛镇,不断破坏统一事业。“弘虽居统帅,常不欲诸军立功,阴为逗挠之计。每闻献捷,辄数日不怡。其危国邀功如是。”及至叛镇伏诛,“弘大惧”,乃举镇归降朝廷,又遣其子“以家财厚赂权幸”。结果,不仅得以免罪,还骗取了皇帝的宠幸,获得了“中书令”的高位,“人臣之宠,冠绝一时”。这就是罗隐诗中所谓的“韩令功成”。史臣就韩弘、王兴智(另一个投降朝廷的军阀)二人,评曰:“韩、王二帅,乘险蹈利,犯上无君,豺狼噬人,鸺鹠幸夜,爵禄过当,其可已乎?谓之功臣,恐多惭色。”又云:“韩虐王剽,专恣一方。元和赫斯,挥剑披攘。择肉之伦,爪距摧藏。”足见其人正是如《红楼梦》中贾雨村、孙绍祖一类的国贼、奸雄,其辣手摧花的行径也恰好跟《红楼梦》“怀金悼玉”的精神是相对立的。曹雪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贾宝玉跟韩弘相提并论吧?更何况,作者又怎么可能“厌弃”宝钗呢?要知道,薛宝钗在他心目中恰是“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很显然,世界上没有人会把自己厌恶的对象推崇到这种程度的!
关于贾宝玉说的“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这一段相关的原文如下:
宝玉又至蘅芜苑中,只见寂静无人,房内搬的空空落落的,不觉吃一大惊。忽见个老婆子走来,宝玉忙问这是什么原故。老婆子道:“宝姑娘出去了。这里交我们看着,还没有搬清楚。我们帮着送了些东西去,这也就完了。你老人家请出去罢,让我们扫扫灰尘也好,从此你老人家省跑这一处的腿子了。”宝玉听了,怔了半天,因看着那院中的香藤异蔓,仍是翠翠青青,忽比昨日好似改作凄凉了一般,更又添了伤感。默默出来,又见门外的一条翠樾埭上也半日无人来往,不似当日各处房中丫鬟不约而来者络绎不绝。又俯身看那埭下之水,仍是溶溶脉脉的流将过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悲感一番,忽又想到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今又去了宝钗等一处;迎春虽尚未去,然连日也不见回来,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纵生烦恼,也无济于事。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想毕,仍往潇湘馆来,偏黛玉尚未回来。宝玉想亦当出去候送才是,无奈不忍悲感,还是不去的是,遂又垂头丧气的回来。(第78回)
这一段情节之所以被过去一些拥林派论者所一再提及,他们也无非是企图借宝玉之口,将所谓“冷酷无情”的大帽再度扣到宝钗头上罢了。但如果认真一推敲,我们却不难看出,贾宝玉在此处所说的“无情”却显然跟这些“红色红学家”所宣称的“冷酷无情”全不相干,甚至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这个地方所说的“无情”,指的是天道循环、世事变迁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意思。诚所谓“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是这个意义上的“无情”!而这种以“无情”二字写世事人生变换无常的用法,在古诗文中简直屡见不鲜:
敛眉语芳草,何许太无情。正见离人别,春心相向生。(万楚《题情人药栏》)
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杜甫《新安吏》)
洛阳举目今谁在,颍水无情应自流。(刘长卿《时平后送范伦归安州》)
祸端一发埋恨长,百草无情春自绿。(韦应物《金谷园歌》)
有恨头还白,无情菊自黄。(白居易《九日醉吟》)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杜牧《金谷园》)
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韦庄《台城》)
同样的例子在《红楼梦》中也存在。一是第27回林黛玉的《葬花吟》中就有“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的诗句。二是第23回写林黛玉听了《牡丹亭》中“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唱词以后,不觉心动神摇,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仔细忖度,又“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这些地方的“无情”都明显不是拥林派论者所宣称的“内心冷酷”之意。同样地,贾宝玉看见蘅芜苑人去楼空的景象以后所想到的这种“天地间”的“无情”之事,显然也不是针对宝钗这个人的,而不过是对世事无常,繁华顿成凄凉的一种敏感的反应罢了。那些“红色红学家”居然能把它扯到什么“冷酷无情”上面去,那按照同样的逻辑,林黛玉对于“水流花谢两无情”的欣赏,又岂不成了林黛玉内心冷酷、性格残忍的证据?
最后是跟薛宝钗形象密切相关的一个“雪”字。“雪”,通“薛”,这一点是毋庸多言的。而“雪”给人以洁白、清冷的感觉,这自然免不了会被拥林派论者再次穿凿附会成什么“冷酷”、“冷漠”之意。但这种说法显然忘记了《红楼梦》作者的自号就是“雪芹”二字!按,“雪芹”一典出自苏轼《东坡八首》之三:“泥芹有宿根,一寸磋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以及苏辙《同外孙文九新春五绝句》之一:“佳人旋贴钗头胜,园父初挑雪底芹。”曹雪芹本名为“霑”,原字“芹圃”。前者取是“霑洽”、“霑溉”、“霑霈”之义,意思是久旱而喜得甘霖。在曹雪芹的长亲给他取这个名、字,显然是套用了雨露“霑”溉了“芹圃”的关联,亦即由《诗经·鲁颂·泮水》中所谓“思乐泮水,薄采其芹”转化而来。而“采芹”、“游泮”字样又被用于中举成名那一层含义,为曹本人所不喜。因而方套用苏轼、苏辙的名句,给自己取了“雪芹”这么一个新号。变庸俗名为“风雅称”、“高洁名”。而恰如周汝昌所分析的那样:“东坡的‘泥芹’之泥固然是污浊的(宝玉所谓‘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但它的‘雪芽’却是出于污泥而不染。苏轼兄弟诗里的雪多半是洁白而有保护作用的,曹雪芹笔下的雪尤其美丽,带有耐冷保护诸义。……‘雪芹’二字含有宿根独存、洁白、清苦和耐冷诸义。”(见周汝昌《曹雪芹小传》)如果“雪”字是什么不好的字眼,《红楼梦》的作者会用到他自己身上吗?可见,所谓“雪宝钗”之“雪”,根本就不是什么“冷酷”、“冷漠”之意,而恰是洁白、高贵之意,是对宝钗冰清玉洁一般的高尚人格的盛赞!亦如一位网友所言:“仔细看,她(指宝钗)的“冷”,与世俗中人因争名夺利而冷漠无情不同,她是冷于欲望,而热于助人。”(见呼啸而过的灰色《一点想法》)这才是薛宝钗能够与曹雪芹共用一个“雪”的原因所在!另外再多说一句,前面所引用的苏辙的那句“佳人旋贴钗头胜,园父初挑雪底芹”,亦从另一个角度点出了曹雪芹跟他笔下的薛宝钗之间的特殊关联。按,“钗头胜”也就是“花胜”、“宝胜”一类的古代女性用来贴头的首饰,一般是跟贵重、华美的金钗配合使用的,所以恰与“宝钗”二字相关联。上句说佳人头上的“宝钗”和“花胜”,下句即云园父所种植、照料的“雪芹”。足见,薛宝钗在曹雪芹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之重要了。而历史上那些拥林派评红者却理解不了这一层,反倒费尽心机地制造出种种诬钗言论,结果仍免不了破绽百出,暴露出其逻辑上致命的漏洞。套用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的名言,那就叫做“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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