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论宝钗(第十六章)

 狗尾孔明 2017-01-18
第十六章:“金钏、宝钗互相映射。妙!”
——钗、黛的“复借影”关系
“借影”是《红楼梦》用来刻划钗、黛及贾宝玉等主要人物的一种独特而重要的文学手段。如果要给“借影”下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通过对一些相对次要的人物的性格刻划,来照映书中男女主人公的思想、性格的某一侧面。过去,很多人都听到过一种说法,叫做“袭人是宝钗的影子,晴雯是黛玉的影子”。尽管这一说法常常被一些拥林派论者所利用,成为其宣扬捧林诬钗之论的理由和口实之一。但如果排开那些节外生枝的说辞而不论,单就这一命题本身来说,它也的确是实事求是地道出了所谓“借影”之法在书中的一个应用典例。只是曹雪芹之写钗、黛,其运用的手法却又远不止是这样简单、稚拙。以前很多人并不知晓的是,作者还为书中的宝钗和黛玉设计并安排了另一对影子人物——金钏和小红。如果我们将钗、黛与袭、晴、金、红四婢放在一起进行两两对照的话,不难看出,袭、晴充其量不过是钗、黛的一组“外影”,她们只是照出了钗、黛性格中某些比较表面的东西,金、红才是是钗、黛的一对“内影”,映射了钗、黛思想性格中一些比较核心的成份!除此而外,袭、晴与钗、黛还存在着一种交叉、反向的“借影”关系:作者在描写袭为钗影、晴为黛影的同时,又多次将黛玉与袭人挂钩,让宝钗与晴雯联袂。这种写法也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钗、黛形象与《红楼梦》之“大色空”主题的关系。如果我们把前述袭为钗影、晴为黛影的情形,称为钗、黛的“正借影”的话,那么,金钏之于宝钗、小红之于黛玉,就构成了钗、黛的一组“再借影”关系,袭人之于黛玉、晴雯之于宝钗,又构成了钗、黛的一组“反借影”关系。而“正借影”、“再借影”、“反借影”三者相互结合,则又构建起了一种立体的、交错的、繁复的人物对映结构。我们给这种结构也起一个统摄性的名称,叫做钗、黛的“复借影”关系。本章即从深入剖析薛宝钗与林黛玉这两个人物形象的角度出发,来说一说钗、黛的这种“复借影”关系是如何具体展现在《红楼梦》的脂评本原著中的。
要讨论钗、黛的“复借影”关系,我们当然得先从袭、晴之于钗、黛的“正借影”说起。如前所述,所谓“袭人是宝钗的影子,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这在红学界乃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命题。只是长期以来,这一命题却常常被一些拥林派论者所利用,成为其宣扬捧林诬钗之论一个工具。比如,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做法就是先将袭人拼命丑化、妖魔化,将她说成是什么奸险小人,再
通过钗、袭之间的“借影”关系,进一步强化宝钗是所谓“野心家”、“阴谋家”的观点。或者反过来,先竭力将晴雯美化、神圣化,把她说成是世间最纯洁无辜的人,再通过林、晴之间的“借影”关系,论述林黛玉如何如何受到所谓的“封建势力”的“压迫”云云。事实上,我们由此追溯到晚清时代,可以看到,拥林派的鼻祖——涂瀛就是这么一个特别喜欢借褒晴贬袭之机,而大肆宣扬右黛左钗之论的评红者。按他在《红楼梦论赞》和《红楼梦问答》等评红文章所中提出的说法,袭人是什么“蛇蝎”一般的人物,而宝钗“交欢袭人”,便是什么“小人与小人为朋”、“古来奸人干进,未有不纳交左右”的“深心”。当然了,在我们今天看来,诸如此类说法未免荒诞可笑:宝钗连对贾母、元春、贾政、王夫人、王熙凤这样的权势人物都敢于得罪、敢于调侃、讥讽和非议,她如果真有什么“深心”,区区一个袭人又岂能挽回大局?一面去纳交权贵的左右,一面又去冒犯、得罪权贵,这世界上能有如此愚不可及的“奸人干进”之法么?那不过是一通自相矛盾的笑话罢了。可是在从清代道光年间起直到二十世纪末的近一百六十年的时间里,类似涂瀛的这种看法却一直为不少拥林派读者所深信不疑。特别是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很多红学论著、红学评论几乎是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宣称,曹雪芹把袭人写成是宝钗的影子,就是为了“揭露”宝钗有什么隐匿的“阴谋”。但实际上又如何呢?如果我们再继续追根溯源下去,亦不难发现,所谓“袭为钗影、晴为黛影”,这种观点的最早提出者却不是作为早期拥林派之代表的涂瀛、张新之、姚燮这些人,而是曹雪芹所“钦定”的代言人——脂砚斋。而且,更重要的是,脂砚斋提出这一观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要说明《红楼梦》有什么褒林贬薛的“倾向性”,恰恰相反,是为了强调作者那种赞扬宝钗、袭人而批判黛玉、晴雯的立场和态度!或者,我们套用脂砚斋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晴有林风,袭乃钗副”、“晴卿不及袭卿远矣”。在曹、脂这些早期“圈内人”看来,惟有宝钗、袭人才堪称是原著中“高诸人百倍”的女杰!
那么,离开了那些拥林派论者的泛阴谋论以及受迫害妄想症,曹雪芹和脂砚斋又是如何将宝钗与袭人、黛玉与晴雯绾结在一起的呢?如果我们将小说里相关的正文及脂批进行一番综合比对的话,不难看出,作者主要是从心地和气度两方面出发,来展开人物的类比的。概要地说,就是宝钗、袭人俱为宅心仁厚之人,她特别不喜欢扬人之短、显己之长。如果有人犯了什么过错正好撞在她们手里,只要这个人不是坏得完全无可救药,她们都宁可为之遮掩,以求息事宁人。反过来,黛玉、晴雯都是心地偏狭、言辞刻薄之人,专门喜欢以贬损他人为乐,具有幸灾乐祸的行为倾向。与此同时,宝钗、袭人还都是对自己充满自信,能够大度容人之人。对于经常以小儿女之心冒犯自己的人,她们甚至能够以德报怨,以自己光明正大的行为去感化对方。黛玉、晴雯则全然是一副弱者的自卑心态,偏偏以嫉贤妒能、排斥和打击异己为能事。因而,从道德上看,宝钗几乎在每件事上都压过黛玉一头,而袭人亦始终对晴雯保持着道义上的优势。那么,书中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情节可以证明这一点呢?我们看到,钗、黛、袭、晴四人在对待宝玉奶母李嬷嬷的问题上,她们各自的表现就最能说明她们的心地!
我们先来看看宝钗与黛玉是如何对待李嬷嬷的。
话说宝玉在林黛玉房中说“耗子精”,宝钗撞来,讽刺宝玉元宵不知“绿蜡”之典,三人正在房中互相讥刺取笑。那宝玉正恐黛玉饭后贪眠,一时存了食,或夜间走了困,皆非保养身体之法;幸而宝钗走来,大家谈笑,那林黛玉方不欲睡,自己才放了心。忽听他房中嚷起来,大家侧耳听了一听,林黛玉先笑道:“这是你妈妈和袭人叫嚷呢。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宝玉忙要赶过来,宝钗忙一把拉住道:“你别和你妈妈吵才是,他老糊涂了,倒要让他一步为是。”宝玉道:“我知道了。”(第20回)
按,李嬷嬷是宝玉曾经的奶妈。一口奶一口米地将宝玉养大了,如今她老了,解了差事出去了。于是,宝玉以下就再没人把她放在了眼里。就是那些小丫头也敢于当面骂她“好一个讨厌的老货”。出于心理不平衡,这老婆子经常跑来找袭人的麻烦,以至于无理取闹地乱骂一通。对于林黛玉来说,如此一个令人讨厌的老东西,她巴不得贾宝玉赶快冲上去,将其教训一通,她也乐得在一旁看一看热闹。但宝钗却深知此类可厌之人亦有可怜之处。想想看,人家辛辛苦苦把小少爷养这么大了,如今少主子却将她一脚踢开,她能不急吗?因此,宝钗一方面指出李嬷嬷的恶骂是没道理的,属于“老糊涂”的表现,另一方面又一把拉住宝玉,要他让这老人家一步。既通情达理,又深明大义,也难怪脂砚斋会在这里专门批上两句:
的是宝钗行事。(庚辰本第20回侧批)
宝钗如何?观者思之。(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
很显然,脂砚斋是有那个自信的,他(她)相信任何人读到这样的文字,都会为宝钗的忠厚宽仁而感佩不已。
而宝钗、黛玉在小说第20回中的这种表现,在之前的第8回和第19回中,还几乎于袭人、晴雯身上分别预演了一遍。这就是晴雯的豆腐皮包子一事和袭人的酥酪一事。我们将相关的原文亦辑录于下:
宝玉笑道:“好,太渥早了些。”因又问晴雯道:“今儿我在那府里吃早饭,有一碟子豆腐皮的包子,我想着你爱吃,和珍大奶奶说了,只说我留着晚上吃,叫人送过来的,你可吃了?”晴雯道:“快别提。一送了来,我知道是我的,偏我才吃了饭,就放在那里。后来李奶奶来了看见,说:‘宝玉未必吃了,拿了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第8回)
李嬷嬷又问道:“这盖碗里是酥酪,怎不送与我去?我就吃了罢”说毕,拿匙就吃。一个丫头道:“快别动!那是说了给袭人留着的,回来又惹气了。你老人家自己承认,别带累我们受气。”李嬷嬷听了,又气又愧,便说道:“我不信他这样坏了。别说我吃了一碗牛奶,就是再比这个值钱的,也是应该的。难道待袭人比我还重?难道他不想想怎么长大了?我的血变的奶,吃的长这么大,如今我吃他一碗牛奶,他就生气了?我偏吃了,看怎么样!你们看袭人不知怎样,那是我手里调理出来的毛丫头,什么阿物儿!”一面说,一面赌气将酥酪吃尽。……少时,宝玉回来,命人去接袭人。只见晴雯躺在床上不动,宝玉因问:“敢是病了?再不然输了?”秋纹道:“他倒是赢的。谁知李老奶奶来了,混输了,他气的睡去了。”宝玉笑道:“你别和他一般见识,由他去就是了。”说着,袭人已来,彼此相见。袭人又问宝玉何处吃饭,多早晚回来,又代母妹问诸同伴姊妹好。一时换衣卸妆。宝玉命取酥酪来,丫鬟们回说:“李奶奶吃了。”宝玉才要说话,袭人便忙笑说道:“原来是留的这个,多谢费心。前儿我吃的时候好吃,吃过了好肚子疼,足闹的吐了才好。他吃了倒好,搁在这里倒白糟蹋了。我只想风干栗子吃,你替我剥栗子,我去铺炕。”(第19回)
李嬷嬷先是偷拿了宝玉留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然后是偷吃了宝玉留给袭人的酥酪。我们看到,晴雯的反应也正与黛玉相似:她也巴不得宝玉教训这老东西一顿,给她出气。袭人的表现则恰与宝钗趋同:她不仅没有挑唆宝玉打击报复李嬷嬷,反而想方设法替后者遮掩,以图息事宁人。由此,袭人与宝钗、晴雯与黛玉的照映关系,已经是清晰可见的了。
当然了,也许有拥林派会说黛玉、晴雯只是心直口快而已,她们并没有什么坏心。可事实果然如此吗?我们不妨再看一组事例。先看黛玉对宝玉奚落、攻击宝钗的反应:
林黛玉听见宝玉奚落宝钗,心中着实得意,才要搭言也趁势儿取个笑,不想靛儿因找扇子,宝钗又发了两句话,他便改口笑道:“宝姐姐,你听了两出什么戏?”宝钗因见林黛玉面上有得意之态,一定是听了宝玉方才奚落之言,遂了他的心愿,忽又见问他这话,便笑道:“我看的是李逵骂了宋江,后来又赔不是。”(第30回)
只因听见宝玉有奚落、攻击宝钗之语,黛玉便面露得意之色,其居心不问可知。而当初宝钗又是如何对待黛玉的呢?小说第22回写宝钗的生日宴会,凤姐指着一个刚从戏台上卸妆下来的唱小旦的女伶说:“这个孩子扮上活象一个人,你们再看不出来。”书中点明宝钗当时的反应是:
宝钗心里也知道,便只一笑,不肯说。(第22回)
宝钗虽然知道凤姐打趣的是黛玉,却不肯当众说出,使黛玉尴尬。两相对比,我们不由得不佩服曹雪芹的用笔之神:只这么一句两句就活画出了宝钗与人为善的心态和黛玉好乱乐祸的心理!
而这种性格上的忠善与狭刻之别,亦体现到了袭人和晴雯的身上。我们再来看看二人在茉莉粉事件上的不同表现。按小说第60回所写,赵姨娘因为芳官拿茉莉粉冒充蔷薇硝送给贾环一事而亲自打上门来,教训芳官。藕官、蕊官、葵官、豆官又闻信赶来替芳官助阵:“豆官先便一头,几乎不曾将赵姨娘撞了一跌。那三个也便拥上来,放声大哭,手撕头撞,把个赵姨娘裹住。”此处,作者亦专门点出了当时袭人和晴雯相差迥异的表现:
晴雯等一面笑,一面假意去拉。急的袭人拉起这个,又跑了那个,口内只说:“你们要死!有委曲只好说,这没理的事如何使得!”(第60回)
袭人为了劝架,在那里急得团团转,晴雯此时却一面笑,一面假意去拉。她为什么只是假意去拉呢?原因无它,就因为此刻的晴雯正与见到宝玉“奚落”宝钗时的黛玉一样,具有一种特别的幸灾乐祸的心态!
也正由于袭人的仁厚忠实恰如一个缩小版的宝钗,晴雯的好乱乐祸又酷似一个奴婢级的黛玉,因此脂砚斋在甲戌本第8回叙及豆腐皮包子一事时,正式提出了所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观点:
奶母之倚势亦是常情,奶母之昏愦亦是常情。然特于此处细写一回,与后文袭卿之酥酪遥遥一对,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假。(甲戌本第8回双行夹批)
这里所谓“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一句乃是关键。因为按照脂砚斋提出的“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原则,读者正好可以反过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黛卿亦不及宝卿远矣!
也不仅仅是在心地方面,书中存在着黛卿不及宝卿、晴卿不及袭卿的区隔,这种分殊亦同样体现于钗、黛与袭、晴的气量大小方面。事实上,在曹雪芹的原著中,我们可以不止一次地看到诸如此类的情节:黛玉、晴雯在嫉妒心的驱使下,再三再四地挤兑和攻击宝钗、袭人。宝钗、袭人却不仅不以为忤,反而能站在更高的层面去体谅、怜悯前者,甚至能够做到无私地关爱、教导前者。其以德报怨的不凡气度也恰恰跟林、晴那种嫉贤妒能的阴暗心理构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
关于宝钗的气度如何,除了许多具体的事例以外,书中最有说服力的,恐怕还是当属林黛玉自己所说的话。以下是黛玉在经历了“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一事以后,经过了认真的反省,对着宝钗所发出的深切忏悔:
黛玉叹道:“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怨不得云丫头说你好,我往日见他赞你,我还不受用,昨儿我亲自经过,才知道了。比如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第45回)
按,我们知道,黛玉本来是一心要捏宝钗之错的。宝钗没招她惹她,她尚且要以自己的阴暗心理揣测别人,以冷笑进谗的方式攻击宝钗说:“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第29回)恰如黛玉所言:“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而如今是黛玉自己不慎说出了《西厢记》、《牡丹亭》里的词句,被宝钗发觉。宝钗不仅没有像黛玉想象的那样,跑去揭发、告密或者肆意要挟、勒索,反而私下里约上黛玉,以身说法,倾心相告,甚至把自己也曾经读过许多此类杂书的往事也说给黛玉听。这如何能不让黛玉在感激的同时又悔愧万分呢?可以说,这时候连黛玉自己也深刻地认识到了宝钗的气度之大,是她那种只知道嫉妒、争宠的世俗心理所远远不能比拟的!
那么,类似的对比又是否存在于袭、晴之间呢?答案是肯定的。小说第31回,作者就专门描写了一段有关晴雯因攻击袭人而得罪了宝玉,袭人反倒替晴雯求情,从而将其保下的情节。说起来,这事却是由晴雯自己跌了扇子,招到宝玉的训斥而引起的:
偏生晴雯上来换衣服,不防又把扇子失了手跌在地下,将股子跌折。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们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就是跌了扇子,也是平常的事。先时连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这会子一把扇子就这么着了。何苦来!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宝玉听了这些话,气的浑身乱战,因说道:“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袭人在那边早已听见,忙赶过来向宝玉道:“好好的,又怎么了?可是我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晴雯听了冷笑道:“姐姐既会说,就该早来,也省了爷生气。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的,我们原没伏侍过。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我们不会伏侍的,到明儿还不知是个什么罪呢!”袭人听了这话,又是恼,又是愧,待要说几句话,又见宝玉已经气的黄了脸,少不得自己忍了性子,推晴雯道:“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袭人羞的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宝玉一面说:“你们气不忿,我明儿偏抬举他。”袭人忙拉了宝玉的手道:“他一个糊涂人,你和他分证什么?况且你素日又是有担待的,比这大的过去了多少,今儿是怎么了?”晴雯冷笑道:“我原是糊涂人,那里配和我说话呢!”袭人听说道:“姑娘倒是和我拌嘴呢,是和二爷拌嘴呢?要是心里恼我,你只和我说,不犯着当着二爷吵;要是恼二爷,不该这们吵的万人知道。我才也不过为了事,进来劝开了,大家保重。姑娘倒寻上我的晦气。又不象是恼我,又不象是恼二爷,夹枪带棒,终久是个什么主意?我就不多说,让你说去。”说着便往外走。宝玉向晴雯道:“你也不用生气,我也猜着你的心事了。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发你出去好不好?”晴雯听了这话,不觉又伤起心来,含恨说道:“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宝玉道:“我何曾经过这个吵闹?一定是你要出去了。不如回太太,打发你去吧。”说着,站起来就要走。袭人忙回身拦住,笑道:“往那里去?”宝玉道:“回太太去。”袭人笑道:“好没意思!真个的去回,你也不怕臊了?便是他认真的要去,也等把这气下去了,等无事中说话儿回了太太也不迟。这会子急急的当作一件正经事去回,岂不叫太太犯疑?”宝玉道:“太太必不犯疑,我只明说是他闹着要去的。”晴雯哭道:“我多早晚闹着要去了?饶生了气,还拿话压派我。只管去回,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宝玉道:“这也奇了。你又不去,你又闹些什么?我经不起这吵,不如去了倒干净。”说着一定要去回。袭人见拦不住,只得跪下了。碧痕、秋纹、麝月等众丫鬟见吵闹,都鸦雀无闻的在外头听消息,这会子听见袭人跪下央求,便一齐进来都跪下了。宝玉忙把袭人扶起来,叹了一声,在床上坐下,叫众人起去,向袭人道:“叫我怎么样才好!这个心使碎了也没人知道。”说着不觉滴下泪来。袭人见宝玉流下泪来,自己也就哭了。(第31回)晴雯不小心跌了扇子,受到宝玉的批评,按理说,她本来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可仗着宝玉平日的宠爱,晴雯不仅不认错,反而莫名其妙地找些子虚乌有的理由跟宝玉吵闹。袭人好心好意地赶来劝解,晴雯又跟袭人抬起杠来,死死地抓住袭人的一句口误,攻击个没完。言语之恶劣,态度之嚣张,也难怪会惹火宝玉,使平日里一向对丫鬟和颜悦色的后者也忍不住要放出狠话,把晴雯赶出怡红院。我们看到,若不是袭人领着碧痕、秋纹、麝月等众丫鬟跪下苦苦相求,别说你一个晴雯,就是十个晴雯加起来,也被驱逐出去了。哪里还用得着后来王夫人亲自动手呢?这晴雯的不识好歹、恃宠而骄,跟袭人的深明大义、委曲求全,也显然构成了一黑一白的明暗反差!
我们不妨给黛玉、晴雯这种一心争风吃醋,动不动就充满攻击性的脾气、性格起一个统称,叫做“林晴性”。而透过这种“林晴性”,我们看到的是黛玉、晴雯作为小女人的一种极度不自信和不安全感。同所有人一样,她们也渴望有自己的幸福生活。但她们却既没能耐靠自己的实力和本事去争取,也不愿意靠勤勤恳恳的苦干来赢得他人的承认,只希望依靠主子、权贵和男人的宠幸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因此,对于那些在她们看来有可能夺走或分走其恩宠的其他女子,她们有着一种近乎于本能的敌视和抗拒。事实上,曹雪芹也写的很清楚,黛玉也是在明白宝钗根本无意跟她争夺什么“宝二奶奶”之位以后,才羞惭满面,主动向宝钗认错的。晴雯则终生不改对袭人以下,以至于芳官等人的嫉妒。这就是她们只图依靠别人,而从不依靠自己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宝钗、袭人那种以德报怨、大度能容的气量,我们也可以起一个统称,叫做“钗袭度”。而“钗袭度”的背后,则是宝钗、袭人作为生活中强者的自信。具体来说,袭人的自信来源于她的苦干精神。她相信她可以通过她的勤劳、努力,赢得贾府上上下下的尊重与喜爱。实际上,袭人的身份本来就一直高过晴雯(按,袭人是贾母给宝玉暗放的通房丫鬟,晴雯则不是,关于这一点稍后再说),她哪里犯得着跟晴雯去计较什么呢?而宝钗的自信则来源于她对于这些世俗名位的藐视。她关心的是国家与社会的正义,追寻的是“怜愍众生”的“梵铃声”,至于个人的荣辱得失,她何尝放在心上过呢?如果要她放下身段去跟黛玉争夺什么“宝二奶奶”之位,那简直就跟鵷鵮不栖梧桐、不饮醴泉,专与鸱枭一争腐鼠一般滑稽可笑了。很显然,在曹雪芹生活的时代,绝大多数读者都是欣赏、推崇“钗袭度”,而厌恶、反感“林晴性”的。也正因为如此,脂砚斋又专门就第20回中晴雯找麝月拌嘴一事,写下了一段长长的批语,要人们在尊钗、尊袭而贬黛、贬晴的同时,也不要把黛玉、晴雯看的一无是处。其批语全文如下:
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写晴雯之疑忌,亦为下文跌扇角口等文伏脉,却又轻轻抹去。正见此时都在幼时,虽微露其疑忌,见得人各禀天真之性,善恶不一,往后渐大渐生心矣。但观者凡见晴雯诸人则恶之,何愚也哉!要知自古及今,愈是尤物,其猜忌嫉妒愈甚。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可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故观书诸君子不必恶晴雯,正该感晴雯金闺绣阁中生色方是。(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
在脂砚斋看来,宝钗、袭人是不会真正“妒才嫉贤”的。她们就是跟宝玉在闺中玩笑时,就是说些含酸之语,那也不过是为了逗宝玉开心,一时取乐而已。因此,才是“高诸人百倍”的贤女。而惟有黛玉、晴雯才会真的去嫉贤妒能,所以她们充其量不过是闺中的尤物、玩物而已。但其实对于黛玉、晴雯来说,也幸而是脂砚斋来作此批。因为脂砚斋好歹是主张把黛、晴当作能为“金闺绣阁中生色”的“尤物”来加以优容的。如果是换了跟曹雪芹同时代的其他圈内读者,则“观者凡见晴雯诸人则恶之”,其对于黛玉、晴雯以及她们身上的“林晴性”的评价就肯定更低、更糟糕了。
显而易见,在曹、脂等早期“圈内人”的心目中,宝卿之优于黛卿和袭卿之优于晴卿,这几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结论。套用一句老话,可以叫做:黑白之不容混淆,东西之不能易位!可到了以涂瀛为代表的这些后世拥林派读者那里,黑与白、是与非却被完全颠倒了过来。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了这种后世解读恰与作品本意背道而驰的情形呢?我们说,这是因为自清代晚期以来成形的拥林派红学不仅对钗、黛形象进行大量的、有意的歪曲和误读,也对袭人和晴雯也进行了一系列南辕北辙的判读。而现在为了更好地认识《红楼梦》中袭、晴与钗、黛的“正借影”关系,我们有必要对于这些针对袭人和晴雯的颠倒性说辞,也进行一番批驳和澄清。一方面是要洗去传统红学所强加于袭人的这种污垢,另一方面也要把晴雯“请”下所谓“反封建”的神坛。
历史上,有关袭人的种种诬蔑不实之辞,其实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第6回袭人与宝玉云雨之事,被一些人说成是袭人“勾引”宝玉学坏。二是晴雯以及芳官被逐,被一些评红者认定同袭人“告密”有关。三是袭人后来改嫁蒋玉菡,被一些道学夫子攻击为“失节”和“忘恩负义”。我们来看看这些事例是否能构成否定袭人的理由。先说袭人与宝玉云雨一事。这件事的相关原文如下:
却说秦氏因听见宝玉从梦中唤他的乳名,心中自是纳闷,又不好细问。彼时宝玉迷迷惑惑,若有所失。众人忙端上桂圆汤来,呷了两口,遂起身整衣。袭人伸手与他系裤带时,不觉伸手至大腿处,只觉冰凉一片沾湿。唬的忙退出手来,问是怎么了。宝玉红涨了脸,把他的手一捻。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今见宝玉如此光景,心中便觉察一半了,不觉也羞的红涨了脸面,不敢再问。仍旧理好衣裳,遂至贾母处来,胡乱吃毕了晚饭,过这边来。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第6回)
只因为袭人率先同宝玉发生了男女关系,自清代晚期以来的各路评家,尤其是拥林派论者就一直对袭人谩骂个不停。轻者说袭人外博贞静、贤良之名,内里却“淫荡”不堪,如何如何“虚伪”云云。重者则干脆如涂瀛那样将袭人视若“蛇蝎”。但这些人有意无意间却显然是忽略了原文中至关重要的一句话:“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等于告诉读者,袭人跟其他丫鬟不同,她跟宝玉发生男女关系,在当时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并没有“越礼”!也就是说,即使不论袭人是被宝玉强迫如此的,就算她是自愿、主动地同宝玉云雨,在道德上也没有任何可以指摘之处!为什么袭人就这么特殊呢?就因为她实际上的身份是贾母暗放给贾宝玉的通房丫鬟!
什么是通房丫鬟呢?按照通常的定义,就是可以同男主人合法地发生性关系的侍女。从等级上看,通房丫鬟仍然属于丫鬟中的一种,是奴婢而非主人之妾那样的半个主子。但从与男主人的关系上看,通房丫鬟则近似于妾,而迥异于一般的丫鬟。因为一般的丫鬟,年龄大了,通常是被打发出去配小厮。而通房丫鬟通常的结局却是升格成为男主人之妾,与后者厮守一辈子。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打发出去的。具体到《红楼梦》中,通房丫鬟又常常被称为“屋里人”或“房里人”。根据小说第65回中兴儿的交代,书中的宁、荣二府还存在着这样的规矩:每至少爷们年龄渐长,在其正式娶妻成婚之前,家长们都要专门挑选一些女子送到他们房中,给他们做通房丫鬟,以起到我们今天所说的“性启蒙”的作用。这一段的相关原文如下:
尤二姐笑道:“可是扯谎?这样一个夜叉,怎么反怕屋里的人呢?”兴儿道:“这就是俗语说的‘天下逃不过一个理字去’了。这平儿是他自幼的丫头,陪了过来一共四个,嫁人的嫁人,死的死了,只剩了这个心腹。他原为收了屋里,一则显他贤良名儿,二则又叫拴爷的心,好不外头走邪的。又还有一段因果: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二爷原有两个,谁知他来了没半年,都寻出不是来,都打发出去了。别人虽不好说,自己脸上过不去,所以强逼着平姑娘作了房里人。那平姑娘又是个正经人,从不把这一件事放在心上,也不会挑妻窝夫的,倒一味忠心赤胆伏侍他,才容下了。”(第65回)这段文字的要义是说,按贾府的规矩,少爷们年龄大了,未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通房丫鬟在他房中的。——所谓“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当然是指放两个通房丫鬟在身边,而非放两个一般的丫鬟。因为这种人家的少爷从小就有不少婆子、丫头服侍,不可能等到年龄大了以后,才指派一般的丫鬟去伺候他。——照此规矩,贾琏过去也有两个通房丫鬟的,只是因为凤姐把她们都强行撵走了,才勉强拉平儿来凑数,以显她贤良之名。我们可以反过来理解,这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通房丫鬟应该是在少爷婚前选送给他的,而且应该是由家长们另外指派的,不是由原来伺候少爷的丫鬟直接充任。而袭人之于宝玉,则无疑是全然契合这样的标准!
首先,袭人是贾母指派给宝玉的人。她虽然伺候的是贾宝玉,但她的“组织关系”却在贾母房中,而非宝玉房中。而且直到第36回,王夫人把袭人提拔为准姨娘,享受跟赵姨娘、周姨娘一样的待遇以前,袭人每月一两银子的月钱,还是从老太太房中支取的:
王夫人听说,也就罢了,半日又问:“老太太屋里几个一两的?”凤姐道:“八个。如今只有七个,那一个是袭人。”王夫人道:“这就是了。你宝兄弟也并没有一两的丫头,袭人还算是老太太房里的人。”凤姐笑道:“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玉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然使不得。若说再添一个人给老太太,这个还可以裁他的。若不裁他的,须得环兄弟屋里也添上一个才公道均匀了。就是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等八个小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五百,还是老太太的话,别人如何恼得气得呢。”薛姨娘笑道:“只听凤丫头的嘴,倒象倒了核桃车子的,只听他的帐也清楚,理也公道。”凤姐笑道:“姑妈,难道我说错了不成?”薛姨妈笑道:“说的何尝错,只是你慢些说岂不省力。”凤姐才要笑,忙又忍住了,听王夫人示下。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第36回)
袭人早在得到王夫人的赏识和提拔之前,就已经有资格每月从贾母房中支领一两银子的月钱了,其数额还是“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的两倍(按《红楼梦》所写,一两银=两吊钱=二千文小钱)!可见,袭人一开始就跟晴雯等人不同,乃是贾母专门为宝玉安排的通房丫鬟。
其二,作为贾母心腹的大丫头鸳鸯,有一次情急之中更干脆喊出袭人作为宝玉“屋里人”的实际身份:
如今且说宝玉因被袭人找回房去,果见鸳鸯歪在床上看袭人的针线呢,见宝玉来了,便说道:“你往那里去了?老太太等着你呢,叫你过那边请大老爷的安去。还不快换了衣服走呢。”袭人便进房去取衣服。宝玉坐在床沿上,褪了鞋等靴子穿的工夫,回头见鸳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绸汗巾儿,脸向那边低着头看针线,脖子上戴着花领子。宝玉便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着,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鸳鸯便叫道:“袭人,你出来瞧瞧。你跟他一辈子,也不劝劝,还是这么着。”(第24回)
注意最后这一句话,鸳鸯说的是袭人要跟宝玉一辈子!如前所述,从“组织关系”上说,“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连那些正牌的宝玉的丫鬟,其最终的结局也不过是嫁出去配小厮,为何袭人就要跟宝玉一辈子呢?原因无他,就因为只有袭人才是贾母给宝玉暗放的“屋里人”!事实上,这也是一个铁证,证明了袭人当初跟宝玉云雨时所想的“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给自己找借口的空话,而的确是实情如此!
当然了,对于很多坚信传统观点的读者,尤其是拥林派读者来说,他们是并不愿意承认袭人拥有可以跟宝玉发生合法性关系的权利的。有的人甚至试图通过片面引用第78回中贾母说的一句“将来只晴雯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来说明晴雯才是宝玉的通房丫鬟,而袭人不是。但实际上,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因为贾母的原话恰恰构成了对这种观点的有力否定!这一段的相关原文如下:
话说两个尼姑领了芳官等去后,王夫人便往贾母处来省晨,见贾母喜欢,便趁便回道:“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份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若养好了也不用叫他进来,就赏他家配人去也罢了。再那几个学戏的女孩子,我也作主放出去了。一则他们都会戏,口里没轻没重,只会混说,女孩儿们听了如何使得?二则他们既唱了会子戏,白放了他们,也是应该的。况丫头们也太多,若说不够使,再挑上几个来也是一样。”贾母听了,点头道:“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着如此呢。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变了。”王夫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俗语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不过使他自己知道越发小心学好之意。且不明说者,一则宝玉年纪尚小,老爷知道了又恐说耽误了书;二则宝玉再自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所以直到今日才回明老太太。”贾母听了,笑道:“原来这样,如此更好了。袭人本来从小儿不言不语,我只说他是没嘴的葫芦。既是你深知,岂有大错误的。而且你这不明说与宝玉的主意更好。且大家别提这事,只是心里知道罢了。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说着,大家笑了。王夫人又回今日贾政如何夸奖,又如何带他们逛去,贾母听了,更加喜悦。(第78回)
在这一段原文中,王夫人主要是向贾母汇报了两件事,一是她驱逐了晴雯、芳官等人。二是报告贾母,她已经将袭人由暗放的通房丫鬟提拔为准姨娘的待遇,而依然保持其不过明路的状态。贾母对王夫人驱逐芳官等人的做法不持异议,对王夫人升赏袭人一事更是赞赏有加,表扬王夫人“如此更好”。惟独对王夫人驱逐晴雯一事,提出了一点小疑问,说是晴雯这丫头原来还看着不错,“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现在居然变坏了。但经过王夫人一解释,贾母便不在存疑,乐得接受抛弃晴雯的既成事实。曾经有很多拥林派论者死死地抓住这一句“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硬说贾母属意的是晴雯,而非袭人。可他们却显然没有联系上下文,看到在王夫人夸奖袭人的时候,贾母又是怎样的反应!请注意原文,贾母当时是“听了”王夫人的话,便“笑道”,也就是笑着称赞王夫人说:“原来这样,如此更好了。袭人本来从小儿不言不语,我只说他是没嘴的葫芦。既是你深知,岂有大错误的。而且你这不明说与宝玉的主意更好。”——若贾母属意的人当中竟然没有袭人,她能如此高兴地表扬王夫人的做法吗?更重要的,那些拥林派还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贾母原话中的“将来”二字!什么是“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呢?这话的意思可不是说晴雯现在就是宝玉的通房丫鬟,而恰恰是说晴雯现在还不是宝玉的“屋里人”,贾母是打算让她“将来”才成为宝玉的通房丫鬟的!按,根据前述兴儿的交代,贾府给少爷们选配屋里人,其名额一般都是一人选两个,所以叫做“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当初贾琏在娶王熙凤之前,他身边的通房丫鬟就是两位。准此,贾母给贾宝玉选配的“屋里人”,也应该是两名。而现在,第一人选——袭人已经是通房丫鬟的身份了,自然还空缺一个名额。贾母曾经在袭人之外又看好晴雯,因此才说什么“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一个“将来”点明了晴雯还尚未成为袭人那样的“屋里人”的情形,而一个“还”字则说明晴雯即使将来能成为宝玉的“屋里人”,她也是排在袭人之后的第二名。所以,贾母的原话哪里能说明什么“晴雯才是宝玉的通房丫鬟,而袭人不是”呢?它充其量不过是证明了晴雯要想成为袭人那样的通房丫鬟,尚须等到“将来”罢了!
很清楚,在贾母的心目中,能够在怡红院诸婢当中占据第一位置的始终是袭人,而不是晴雯。尽管贾母也曾经很宠爱晴雯,但她对于晴雯的器重却终究不能跟袭人同日而语。也正因如此,当贾母对王夫人驱逐晴雯一事稍稍有所生疑的时候,王夫人可以通过大力夸奖袭人,来打消贾母觉得晴雯实在可惜的思想顾虑。不过,我们也需要指出的是,贾母也好,王夫人也好,她们不论是先安排袭人去做宝玉的通房丫头,还是再将袭人提升为准姨娘的待遇,这都是暗箱操作的事,是未过明路的。换言之,并未让袭人公然开脸。也恰恰是这个原因,在晴雯找到袭人拌嘴的时候,她敢于斥责宝玉与袭人的云雨是“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敢于讥讽袭人说:“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而袭人却有口难辩,不能违背上面的意思,公开亮明自己身为通房丫鬟或者准姨娘的身份,以至于在这个“明公正道”四个字上吃了亏。那么,贾母、王夫人又为何要作此安排呢?其实,我们上面所引用的那一段小说第78回中的原文,已经把内中的原委说的很透彻了:贾母、王夫人均是在为宝玉考虑。王夫人是因为想到“宝玉再自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才不让袭人享有公开的名份的。这个道理,贾母实际上也早就认同,她也“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所以才不惜把为袭人开脸的事压了下来,只让袭人在暗中承担作为一个通房丫鬟的责任。因此,有关袭人与宝玉云雨之事,我们倒可以这样来说,袭人恰恰是为宝玉做出了不能公开享有名份的牺牲,她才会在许多后世读者那里受尽冤屈,留下不该有的骂名的!
有关袭人的第二种诬蔑不实之辞,则是说袭人在王夫人那里“诬告”了晴雯、芳官等人,最终害得晴雯、芳官这些人被驱逐出了怡红院。但这种说法之荒诞可笑,本身倒构成了对袭人的一种诬告!如前所述,袭人作为贾母暗放的通房丫鬟,她每个月的待遇是一两银子,是晴雯等人的两倍!以后,袭人得到王夫人的提拔,成为了宝玉的准姨娘,她的工资更是增涨到每月二两银加一吊钱,相当于晴雯这些人的三倍!袭人自身的名位本来就远高于晴雯、芳官等人,后者根本妨碍不了她什么。袭人犯得着去驱赶她们么?这是其一。其二,所谓袭人控告晴雯的说法最是荒谬、滑稽。要知道,书中写的清清楚楚,晴雯是被王善保家的给告下来的。在这个王善保家的首次向王夫人提到宝玉身边有晴雯这么一个丫头时,王夫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叫不出晴雯的名字:
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这里王夫人向凤姐等自怨道:“这几年我越发精神短了,照顾不到。这样妖精似的东西竟没看见。只怕这样的还有,明日倒得查查。”(第74回)
如果袭人当真像这些拥林派论者所妄议的那样,跑到王夫人那里“告”了晴雯一“状”。王夫人会连怡红院中有这么一个叫晴雯的丫头都不知道吗?单从这一个细节上看,就不难瞧出那些诬袭之论粗漏到什么程度!其三,另一部分拥林派论者倒不强调袭人如何如何“状告”晴雯,而是说袭人“告”了芳官、四儿等人。其主要理由就是王夫人在怡红院中所说的一番话:
王夫人冷笑道:“这也是个不怕臊的。他背地里说的,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是你说的?打谅我隔的远,都不知道呢。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通共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第77回)
如果真按王夫人的说法,她的身子虽不大来,但她的心耳神意却“时时都在这里”,则怡红院中必有经常前去告密的“内奸”。事实上,书中贾宝玉也恰恰因为王夫人惟独挑不出袭人、麝月的错来,而怀疑袭人是告密者:
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倒被那别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他两个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些,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作些细活,未免夺占了地位,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是和你一样,从小儿在老太太屋里过来的,虽然他生得比人强,也没甚妨碍去处。就是他的性情爽利,口角锋芒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好所误。”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是正理。”(第77回)
看到连宝玉也怀疑起袭人来,那些看书并不认真的拥林派读者,恐怕已经在心中认定袭人“告密”一事已经是铁证如山了。然而,芳官、四儿等人又真的是袭人所“告”吗?曹雪芹给出的原文却是从来不会冤枉好人的: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第77回)
其实,作者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到王夫人那里控告芳官、四儿等人的,乃是那些“和园中不睦”之人。也就是说,是那些大观园之外的婆子们、仆妇们借着王善保家的告倒晴雯的机会,趁便给芳官、四儿这些小丫头下了话!袭人本来就是大观园中的一员,谈不上“和园中不睦”。尽管她受了贾宝玉无缘无故的怀疑,但实事求是地说,芳官、四儿等人的被逐,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王夫人在怡红院中所宣称的那一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不过是一种故作姿态的大言罢了。其目的只不过是要吓住宝玉身边的其他丫鬟,要她们不要轻举妄动,背着她耍小聪明而已。如前所述,如果王夫人真有这种千里眼、顺风耳本事,而且是依靠袭人来充当耳目和眼线的,她会连晴雯“这样妖精似的东西竟没看见”吗?过去,很多人都一口咬定袭人是王夫人安插在宝玉房中的“特务”、“间谍”。可王夫人在“提审”晴雯的时候,晴雯只反辩一句“我不大到宝玉房里去,又不常和宝玉在一处”,王夫人就“信以为实”,忙说:“阿弥陀佛!你不近宝玉是我的造化,竟不劳你费心。”(第74回)连此时在宝玉身边贴身服侍的人究竟是谁都不知道,这袭人所谓的“特务”、“间谍”,可当得实在太失败了!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释宝玉的疑问——他与芳官、四儿等人的私自顽话如何会传到王夫人的耳朵里呢?其实,说穿了,内中的道理一点也不复杂:怡红院中除了晴雯、芳官、四儿等人以外,难道就没有其他不得宠的小丫鬟了吗?诸如王善保家的一类婆子、仆妇们固然无缘直接听到宝玉跟芳官等人所讲的私房话,但那些小丫鬟却有的是机会。而我们知道,这些小丫鬟又往往跟大观园外的婆子、仆妇沾亲带故。比如,书中写明迎春身边的司棋就是王善保家的外孙女。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能保证这些小丫鬟不会有意无意地把宝玉跟芳官、四儿等人“私自顽话”传给园外的婆子们,再由后者出面到王夫人那里去下话呢?要知道,确如袭人所言,宝玉一旦高兴起来,他自己就是一个口无遮拦的人。比如,第52回平儿明明嘱咐他不要把坠儿的事说给晴雯听,宝玉转身就“回至房中,把平儿之话一长一短告诉了晴雯”。如此一个守不住秘密的人,因为自己的疏漏连累了芳官、四儿等人,如何能反怪到袭人身上呢?那袭人真的是比窦娥还冤了。
传统红学针对袭人的第三个攻击重点,则是所谓的改嫁“失节”的问题。不论是在高鹗伪续的后四十回中,还是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袭人最终都离开了宝玉,另嫁了蒋玉菡。这样的事对于那些儒家“贞节”意识浓烈的旧式文人来说,当然是属于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范畴。也不仅仅是涂瀛这样的拥林派评者以此大骂袭人为“蛇蝎”,就是高鹗这样的只注重“艳情”,并没有后来那种捧林诬钗的明确意识的人,也忍不住要在他的续书中,拿邓汉仪《题息夫人庙》中的一句“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把袭人揶揄、讥讽一通。而且还针对袭人改嫁时的“不得已”三字特别说明:
看官听说: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此袭人所以在“又副册”也。(程甲本第120回)
在高鹗看来,袭人作为宝玉的准姨娘,她本来应该像薛蟠之妾香菱那样名列金陵十二钗的“副册”当中。但她没有为宝玉守寡或者殉死就是有罪,因此原作者才把她由“副册”贬入“又副册”。但实际上,曹雪芹设计的金陵十二钗正、副、又副三册,其“正册”、“副册”均是主子姑娘出身的女子,只有“又副册”才对应各房丫鬟、侍婢,并非如高鹗想的那样分别对应主、妾、婢三个等级。根据脂批提示,香菱原本也是名列“又副册”的,恰恰是因为曹雪芹考虑到她在被拐之前也不失为主子姑娘出身,最终才被移为“副册”之首。也就是说,袭人本来就理所当然地是“又副册”的人物,根本就不存在如高鹗等人所臆想的那种因“失节”而被贬的情形!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1949年以后那些满口“反封建”高调的评红者们,居然也因为这种儒家的节烈观而对袭人充满了憎恶和鄙夷。当然了,按照这些“反封建”论者的“理论”,强迫女子守寡、殉节这一类的东西应该是属于“万恶的封建礼教”的主张。这就使得他们不能理直气壮地拿“失节”二字大骂袭人。于是,他们主攻的方向便稍稍作了一个转移,不再提这些“孽子孤臣,义夫节妇”的纲常伦理,转而攻击袭人在宝玉贫穷以后转嫁他人是所谓的“嫌贫爱富”和“忘恩负义”。比如,有人就针对第63回中袭人所抽花名签上的一句“桃红又见一年春”,作了这样的解读:“当大家庭没落之时,她怕自己跟着倒霉,就去另找安乐窝了,她嫁给蒋玉菡好比两度春风。”又针对袭人的象征——桃花,责难说:“这是唐诗‘轻薄桃花逐水流’的意思……可以看出作者对袭人的品行是何等憎恶”云云。然而,《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果然“憎恶”袭人吗?熟悉脂评本的读者却不难从脂批中找出完全相反的信息:种种迹象都在表明,在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袭人之改嫁蒋玉菡,必有一势不得已的原因。而且这一原因还明显跟宝玉的过错或者说无能有关。换言之,袭人恰恰是为了拯救宝玉,才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的!因此,曹、脂在提到袭人的结局的时候,不仅没有流露出半点责怪袭人的意思,反而常常是泪流满面地批评宝玉、深切自责。比如,小说第5回,作者在《金陵十二钗判词》上说,袭人的结局乃是“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此处,脂砚斋的批语即是:
骂死宝玉,却是自悔。(甲戌本第5回双行夹批)
第36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此处,脂砚斋再次连续批云:
“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庚辰本第36回双行夹批)
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的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作者有多少眼泪写此一句,观者又不知有多少眼泪也。(庚辰本第36回双行夹批)
此处的重点就在于这一句“宝玉罪有万重矣”!按曹、脂等“圈内人”的看法,有“罪”的是宝玉,而不是袭人。应该“骂死”的也是作者自己,而不是袭人。若袭人真是什么“嫌贫爱富”、“忘恩负义”之人,其人品被作者所“憎恶”,那么,曹、脂居然放着这么一个心如蛇蝎的家伙不去谴责,反倒为她惋惜不已,且自责不休,那不是太怪异了吗?
除此而外,脂砚斋、畸笏叟在他们的批语中还提到了跟袭人改嫁有关的另外三件事。其一是袭人在临走之前,推荐麝月代任:
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
因为袭人在临走之前不放心宝玉,又特别嘱咐宝玉“好歹留着麝月”,让麝月代替自己,跟宝钗一起精心地照顾宝玉,所以脂砚斋说“袭人虽去实未去也”,而且这样的周到的安排“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事实上,袭人的这句“好歹留着麝月”,也是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唯一一句被记录、保存至今的人物台词。
其二是在曹雪芹为其后三十回佚稿所拟回目当中,其中有一回的半阙回目就叫做“花袭人有始有终”: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庚辰本第20回眉批)
这次是畸笏叟出面作证,证明脂砚斋所言“袭人虽去实未去也”,的确不是一句空话。这个观点是连曹雪芹自己也赞成的。
其三,袭人在嫁给蒋玉菡以后,他们夫妇二人还反过来有过“供奉玉兄宝卿”的义举: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甲戌本第28回回末总评)
正因为袭人不忘贾府和宝玉对她的旧恩、旧情,能够跟蒋玉菡一起帮助陷入贫困以后的宝玉、宝钗,所以脂砚斋称她跟宝玉算是“得同终始”,而前八十回中有关袭人与琪官姻缘的种种提示,亦“非泛泛之文也”。
如前所述,假设袭人真做了什么对不起旧主的事,脂砚斋会反复强调什么“得同终始”、“袭人虽去实未去”吗?曹雪芹会给她一个“有始有终”么?一个“嫌贫爱富”、“忘恩负义”之人又岂能回过头来,做出“供奉玉兄宝卿”之义举呢?按传统红学的观点,这些均是不可想象的了。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袭人迫不得已的另嫁呢?由于脂评本的后三十回早就“被借阅者迷失”,其详情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了。但不妨作这么一个推测:大约是在贾府败落以后,这个大家族已经养不起那么多下人了。而贾母、王夫人又相继去世,宝玉更失去了靠山。于是,豢养了众多侍婢的怡红院,在贾氏各房当中自然成了众矢之的。迫于压力,宝玉只能遣放这么多丫头。但诸婢或眷恋旧情,或贪图一息尚存的富贵生活,皆不肯去。最后还是袭人带头,领着诸人出去,这才平息了一场风波。而为了让袭人在出去以后有个好的归宿,宝玉、宝钗这才安排蒋玉菡娶了袭人。当然了,具体情况是不是果然如此,我们不能保证。但袭人离开宝玉时的那种迫不得已的情势一定是存在的。也正因为宝玉作为男子汉却无力化解这种危机,只能让袭人为之牺牲,让宝钗为之善后,因此那才会在作者的内心深处留下隐隐作痛的伤疤,称为“骂死宝玉,却是自悔”!而我们再次回到袭人的花名签上,所谓“桃红又见一年春”,这哪里是说什么袭人“怕自己跟着倒霉,就去另找安乐窝”呢?分明是说袭人在为宝玉做出那样大的牺牲以后,仍不忘旧情,以至于“供奉玉兄宝卿”,为落难后的宝玉提供一个可以暂时“避秦”的小桃源!作者对袭人之恩,感激、怀念还来不及呢,又哪里有半点什么“憎恶”可言?至于拿唐诗“轻薄桃花逐水流”去贬低袭人,就更是典型的玩弄双重标准的表现了。须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也是写过《桃花行》并以桃花自比的:“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若将人泪比桃花,泪自长流花自媚”。不知这些拥林派论者又是否打算将林黛玉也划入“轻薄桃花”之属呢?那是再荒诞不过的了。
跟历史上袭人的遭遇相反,晴雯则受到了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的大力追捧。如果说清代的评红者还基本属于就事论事地赞美晴雯的率性、耿直,那么到了五、六十年间,晴雯的几乎一切举动都被一些人给贴上了所谓的“叛逆”、“反封建”、“反礼教”的标签。比如,晴雯在宝玉的偏袒、纵容之下,笑怒无常,以至于“撕扇子作千金一笑”,肆意糟蹋东西,被官方红学会的一部分论者说成是“反奴性”,具有“可贵的平等意识”。晴雯在第37回中针对秋纹得赏一事扬言说:“把好的给他,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这话更被一些人渲染成什么晴雯“反对封建等级制度”的“民主精神”。然而,诸如此类的泛政治化的呓语,在我们今天看来,其荒谬却是一望可知的!要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历朝历代都不乏君王或者其他权贵男人宠嬖妾妇的事例。这些被宠的后妃、妻妾又往往仗着男人的势力,做出些任性胡闹,践踏当时礼法规则的事情。比如,周幽王宠着褒姒,弄出所谓“烽火戏诸侯”的闹剧。东汉权臣梁冀之妻孙寿,色美而善为妖态,善作愁眉、啼妆、坠马髻、折腰步、龋齿笑等以为媚惑。梁冀爱而惧之,任由其在家中肆意乱闹,以至于动用残酷手段虐杀“情敌”,甚至跑到官场上去受贿卖官。明朝成化、万历二帝分别宠幸万贵妃、郑贵妃,放纵二妃在后宫行凶,甚至培植势力,干预朝政,策划夺嫡,演化出一幕又一幕的宫变。这些事件对当时的政治规则、礼法秩序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可难道像褒姒、孙寿、万贵妃、郑贵妃这样的历史人物,就可以说成是什么“反封建”、“反奴性”的先进典范了么?奴才因为得宠,因而在主子的放纵下,拥有了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可以肆意破坏规则的特权,这反倒成了什么“可贵的平等意识”,这世界上有比这更荒唐的“反封建”理论么?至于说晴雯“反对封建等级制度”,这就更加不知所云了。不错,晴雯为了一口气,对上她敢于“冲撞了太太”。但晴雯又是如何对下的呢?她是怎样对待那些等级、地位都远不如她的小丫头的呢?“非打即骂”四个字恐怕才是最好的概括!我们看到,王夫人对晴雯的第一印象,就是她在那里凶神恶煞般地训斥小丫头:
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第74回)
事实上,在怡红院的日常生活当中,那些小丫头们对于晴雯也的确是如畏虎狼:
(宝玉)自己读书不致紧要,却带累着一房丫鬟们皆不能睡。袭人麝月晴雯等几个大的是不用说,在旁剪烛斟茶,那些小的,都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起来。晴雯因骂道:“什么蹄子们,一个个黑日白夜挺尸挺不够,偶然一次睡迟了些,就装出这腔调来了。再这样,我拿针戳给你们两下子!”话犹未了,只听外间咕咚一声,急忙看时,原来是一个小丫头子坐着打盹,一头撞到壁上了,从梦中惊醒,恰正是晴雯说这话之时,他怔怔的只当是晴雯打了他一下,遂哭央说:“好姐姐,我再不敢了。”众人都发起笑来。(第73回)
小丫头们因为年龄小,熬不住夜,犯了困,也是正常的生理表现。晴雯却恶腔恶调,威胁要动用肉刑,把个刚好打盹撞醒的小丫头子吓得哭了起来,口里不住地央求。试想,若不是晴雯平日里就罚人、打人成了习惯,这些小丫头子们会对她的“淫威”惧怕到如此程度吗?而实际上,早在第52回中,作者就专门写了晴雯施用肉刑,拿一丈青猛戳坠儿的情形:
这里晴雯吃了药,仍不见病退,急的乱骂大夫,说:“只会骗人的钱,一剂好药也不给人吃。”麝月笑劝他道:“你太性急了,俗语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又不是老君的仙丹,那有这样灵药!你只静养几天,自然好了。你越急越着手。”晴雯又骂小丫头子们:“那里钻沙去了!瞅我病了,都大胆子走了。明儿我好了,一个一个的才揭你们的皮呢!”唬的小丫头子篆儿忙进来问:“姑娘作什么?”晴雯道:“别人都死绝了,就剩了你不成?”说着,只见坠儿也蹭了进来。晴雯道:“你瞧瞧这小蹄子,不问他还不来呢。这里又放月钱了,又散果子了,你该跑在头里了。你往前些,我不是老虎吃了你!”坠儿只得前凑。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的乱哭乱喊。(第52回)
所谓“一丈青”,原本指一种攻击性很强的青黑色的毒蛇。后来用来比喻凶狠毒辣的女人。如《水浒传》中的扈三娘,其绰号就叫做“一丈青”。这里却是指一种尖利、细长的簪子,一头带一个耳挖子,一头扁尖,非常锋利,既可作女性的头饰,又可作防身的武器。晴雯以此猛戳坠儿的手,坠儿当然要疼得吱哇乱叫。过去,很多人替晴雯辩护说,晴雯此举是出于“疾恶如仇”的心理,她见不得坠儿偷东西。固然,坠儿是偷了凤姐的虾须镯,但晴雯当真是由于“疾恶”才抓打坠儿的吗?原文给出的回答却是全然相反的。因为在此之前,晴雯刚听说坠儿偷东西一事,喊着闹着要打坠儿的时候,宝玉就劝过晴雯:“你这一喊出来,岂不辜负了平儿待你我之心了。不如领他这个情,过后打发他就完了。”当时,晴雯虽然表示:“虽如此说,只是这口气如何忍得!”但宝玉又劝了一句:“这有什么气的?你只养病就是了。”便劝止了晴雯的行动。而此刻晴雯又想到抓打坠儿,完全是因为她吃了药,仍不见病退,又气又急,才迁怒于小丫头子们,拿她们撒气的。只不过,坠儿又正好撞到枪口上罢了。回到我们前面的话题之上,晴雯对王夫人固然有着敢于冲撞、对抗的一面,可她对于比她等级还低、还要弱势的小丫头子们则又完全是一副专横跋扈的凶恶嘴脸。我们知道,书中连贾政、王夫人等人尚且主张对下广施恩德,“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第33回,贾政语),“贾府中从不曾作践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第19回,袭人之母、兄对贾府的评议)。而晴雯自身不过是个奴才,却不惜对那些等级比自己更低的底层奴仆肆行暴虐,这能叫什么“民主精神”么?这究竟是“反对封建等级制度”呢,还是等级意识过于强烈的表现呢?读者不妨自行判断。反正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晴雯的此种作风都算是什么“反封建”的“叛逆”之举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说,就是所谓的“万恶的封建社会”也要比后世那些标榜“反封建”的社会要开明得多和人道得多了!说到此,我们也顺便讨论一下晴雯被逐究竟冤不冤的问题。晴雯最终被王夫人赶出去,她自己当然是很不服气的。书中的宝玉以至于曹雪芹也认为她冤得很。更不用说后世那些本来就拥林、拥晴的读者了。因此,在长达二百多年的时间里,关于晴雯被逐的问题,在红学界几乎是一边倒的鸣冤之声、愤恨之语。然而,近年来,一些自称“灭晴派”的读者却看到了事物的另外一面,敏锐地指出晴雯其实不冤,至少她的被逐也远非世人想象的那样清白、无辜。那么,晴雯被王夫人赶出怡红院,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冤案呢?我们说,晴雯实际上是既冤又不冤!为什么呢?因为王夫人驱逐晴雯的主要理由是两条,而不是一条!其中之一,当然是大家所熟悉的那一套“罪名”,即认为晴雯是个“妖精似的东西”,担心她把宝玉“勾引坏了”。如果单就一点来说,晴雯确实冤得很。事实上,书中写明,晴雯一直到死都是清白处子之身。因此,晴雯的不服气也主要是集中在这一点上:“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第77回)但王夫人之所以要驱逐晴雯,却又不仅仅因为这一点。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她不满于晴雯欺负底层下人的凶狂。而实际上,就是当初那个王善保家的跑到王夫人那里控告晴雯时,她状告晴雯的主要罪名也是两个,而非一个。除了说晴雯如何如何“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骚”、“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以外,另一点就正是说她“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第74回)。巧的是,晴雯的这种训骂小丫头子的张狂样,又恰好为王夫人所亲眼见证。前面说过,就连贾母、王夫人等贾府的主子对待下人尚且“恩多威少”,不肯轻易打骂。晴雯一个丫头却敢在那里擅作威福,既窃主子之权,又毁贾府之誉,那王夫人能不大动肝火,对她印象极差吗?与此同时,晴雯之张狂、暴虐的罪名既已被坐实,她的另一条罪名——是个狐狸精般的东西,会勾引坏贾宝玉,王夫人又岂能不信呢?为预防万一,王夫人所要采取的策略也当然是先把她撵出去再说,至于晴雯究竟是不是处女之身,她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所以,我们说,晴雯的确很冤,但她的受冤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她自己的恶行造成的。正如《论语》中子贡评价纣王的恶名时所说的那样:“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纣王的不善,未必像人们说的那样厉害,但人们因为讨厌这种道德低下的人,于是把天下的恶事都附会到他的身上)。假设当初王夫人在驱逐晴雯的时候,能够做到更多一点理智,更多一点调查研究,不在晴雯已有的恶行之外,再多添出其它的罪名,让晴雯“死”得其所,那么,晴雯就再是心高气傲,恐怕也发不出所谓“已担了虚名”、“我太不服”的恨语了吧!
批驳并澄清了传统红学所强加于袭人的种种曲解、误读,同时把晴雯也“请”下了所谓“反封建”的神坛,我们也就不会对作者的立场、倾向何以会跟后世流行的观念截然相反而感到奇怪了。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尽管袭、晴与钗、黛有着这么多可以让人一目了然的对映之处,但如果我们从探究人物的深层次性格出发,却又不难发现,宝钗与袭人之间、黛玉与晴雯之间,其实又存在着让很多读者所意想不到的巨大差异。正如本章开头部分所言:袭、晴充其量不过是钗、黛的一组“外影”,她们只是照出了钗、黛性格中某些比较表面的东西而已。那么,一个人除了前述心地和气度方面的特征以外,还有什么样的东西,能反映出其更为本质的品性呢?我们说,一个人的思想意志,或者说特定价值观支配下的人生追求,才是他的性格中最为核心的成份!特别是当他(她)面临世俗名位与个性尊严的两难选择的时候,这一点还表现得尤为突出。以下我们就来说说究竟是怎样的价值观差异让宝钗与袭人、黛玉与晴雯分道扬镳,在思想性格上拉开了差距。
经过前面十五章的论述,我们现在知道,宝钗是一个勇于批判现实黑暗的女子,她追求的是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正义。至于世俗的名利和个人的得失,用脂砚斋的说法则是“在宝卿有不屑为此”。与此同时,在对现实社会失望之际,宝钗对于佛、道等宗教哲学还有着一种在潜意识里近乎于本能的偏爱。因此,这个人物在整体上所表现出来的乃是一种愤世、出世的思想倾向。那么,同样的倾向又是否存在于袭人的身上呢?原文提供的情况是与之相反的。因为曹雪芹明文告诉我们,袭人的人生追求却是“争荣夸耀”:
话说袭人见了自己吐的鲜血在地,也就冷了半截,想着往日常听人说:“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想起此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第31回)
这里虽然表面上是说袭人挨了宝玉一脚,把“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但我们不妨反过来想一想,袭人是误以为宝玉这一脚对她相当严重、致命,才作此想的。等到后来她的身体恢复正常了,清楚了宝玉的这一脚也并不会给她的健康造成永久性的什么大碍,她还会是同样的想法吗?到那时候,袭人原来的“争荣夸耀”之心也自然会随之“死灰复燃”!在这种情况下,袭人终究是不能跟宝钗想到一路去的。
也正因为宝钗与袭人在人生的价值追求方面有着如此之大的差异,所以这又导致了她们在具体言行上诸多不同。其中,首当其冲的一点就是宝钗特别喜欢抨击、批判当时以贾雨村为代表官场中人,而这种批判精神在袭人身上却是不存在的。不仅是不存在,袭人还非常不理解宝钗的那种愤世嫉俗的精神。比如,第32回在宝钗对贾雨村的投机钻营发出尖刻讥讽的时候,袭人的反应就很能说明问题:
宝钗笑道:“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袭人笑道:“倒是你说说罢。”(己卯本、庚辰本第32回;关于袭人的答言,蒙府本、戚序本作“倒是你说的是”,列藏本作“可是呢,你说说么”,程乙本作“你可说么”,均系妄改;梦稿本原作“倒是你说说罢”,又从程乙本点改为“你可说么”,等于改正为误)
对于贾雨村这种热衷于干谒权贵,顶着大太阳天,到处跑门路的势利之徒,宝钗很是反感、鄙夷他们,认为贾政要宝玉拜会这种“客人”简直“没意思”得很。但袭人却不以为然,只是淡淡地来了一句:“倒是你说说罢。”言下之意,这话可是你说的,我可不这么想,也不敢这么说。毫无疑问,只这样短短地一句,就显示出了宝钗、袭人的思想差距!
其二,也恰恰是由于宝钗敢于批判与现实黑暗同流合污的那些权贵,故而曹雪芹的原著中一再出现宝钗以个性得罪贾母、贾政、王夫人等家长的情形。我们前面说过,像“更香谜大扫贾政兴”(第22回)、“薛宝钗不屑皇妃赏”(第28回)、“蘅芜苑开罪史太君”(第40回)、“献人参调侃王夫人”(第77回)等等,都是其中堪称经典的事例。可书中的袭人却从未有过因个性而得罪贾母或者王夫人等人的记录。事实上,一直到前八十回终了,贾母、王夫人提到袭人,还是一副赞不绝口、信任有加的口吻。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在袭人的身上就不存在一个善良人应有的正义感。事实上,在贾赦企图强占鸳鸯为小妾的节骨眼上,袭人也跟平儿一起站在鸳鸯一边,帮着她斥责她那个贪图贾赦势利的金家嫂子:“你倒别这么说,他也并不是说我们,你倒别牵三挂四的。你听见那位太太、太爷们封我们做小老婆?况且我们两个也没有爹娘哥哥兄弟在这门子里仗着我们横行霸道的。他骂的人自有他骂的,我们犯不着多心。”(第46回)以至于引得邢夫人大不高兴,抱怨说:“(这事)又与袭人什么相干?”可我们要知道的是,贾赦也好,邢夫人也好,由于不得贾母的欢心,平日在贾府里就处于实际上的半失宠状态。他们对于袭人又不存在“现管”的权力。袭人就是为了鸳鸯而开罪他们也不至于影响自己将来的“争荣夸耀”。但贾母、贾政、王夫人等人的情形却不相同。他们是真正能决定宝钗、袭人能否成为宝玉之正室和侧室的当权者。宝钗为了心中的理想,可以不在乎贾母、贾政对她的恶评,也可以用搬离大观园的行为来跟王夫人的抄检之命对抗,等于把争取“宝二奶奶”之位的大好机会拱手让给黛玉。而袭人又如何呢?她却不能像宝钗这样拼着自己的“前途”于不顾,把愤怒的矛头指向这些当权者。哪怕是在后者明显犯了错误(比如,王夫人的“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的情况下,袭人也不敢有任何异议!当然了,如果以普通善良人的标准来看,袭人在守正、拒恶方面还是做的相当不错的。毕竟,袭人的向上进取靠的是自己的踏实苦干,而不是靠投机取巧或者出卖他人来实现。因此,我们现在拿宝钗那种不恤得罪当权家长的标准来要求袭人,则多少有些“春秋责备贤者”的味道。但既然要对比宝钗、袭人的性格异同,我们仍免不了是要把这些问题说深、说透的。而如前所述,宝钗是经得起如此“责备求全”的考验的,袭人却经不起。这显然说明袭人还远没有像宝钗那样可以把坚守正义的原则放在自己的名位得失之上!
其三,宝钗、袭人在劝谏宝玉读书上进的问题上,她们的态度也有着微妙的差异。对袭人来说,她劝宝玉读书,固然也是为宝玉的将来着想。但有时候,她更多地却是在尽一个“准姨娘”的本份。因此,她会劝宝玉装出喜欢读书的样子来,讨贾政的喜欢,以免使宝玉挨打,并连带着让她自己也受到贾母、王夫人等人的批评和责罚。同时,在劝宝玉的时候,她也非常注意方式方法,尽量委婉动听,避免惹宝玉不高兴。比如,第19回的那一次“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式的劝谏,袭人的发言就颇有些“讲话艺术”:
袭人道:“第二件,你真喜读书也罢,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在人前也好说嘴。他心里想着,我家代代念书,只从有了你,不承望你不喜读书,已经他心里又气又恼了。而且背前背后乱说那些混话,凡读书上进的人,你就起个名字叫作‘禄蠹’;又说只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自己不能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这些话,你怎么怨得老爷不气?不时时打你。叫别人怎么想你?”宝玉笑道:“再不说了。那原是那小时不知天高地厚,信口胡说,如今再不敢说了。”(第19回)
但宝钗的目的却跟袭人不同。她是真心希望宝玉能学一身本事,将来掌握权力,消灭贾雨村那一类的赃官。正所谓“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是也!因而,宝钗的着眼点更多的是要宝玉学有所成。她显然是不会像袭人这样劝宝玉“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的。与此同时,在说话的方式上,宝钗也更多的是直言相劝,只要抓住时机,便直截了当地要宝玉勤学本领,以为将来多做准备,而全然顾不着看宝玉的脸色如何。比如,第48回中宝钗借着香菱苦心学诗的机会,劝告宝玉要执着于学习,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例:
香菱听了,默默的回来,越性连房也不入,只在池边树下,或坐在山石上出神,或蹲在地下抠土,来往的人都诧异。李纨、宝钗、探春、宝玉等听得此信,都远远的站在山坡上瞧看他。只见他皱一回眉,又自己含笑一回。宝钗笑道:“这个人定要疯了!昨夜嘟嘟哝哝直闹到五更天才睡下,没一顿饭的工夫天就亮了。我就听见他起来了,忙忙碌碌梳了头就找颦儿去。一回来了,呆了一日,作了一首又不好,这会子自然另作呢。”宝玉笑道:“这正是‘地灵人杰’,老天生人再不虚赋情性的。我们成日叹说可惜他这么个人竟俗了,谁知到底有今日。可见天地至公。”宝钗笑道:“你能够像他这苦心就好了,学什么有个不成的。”宝玉不答。(第48回)
我们知道,早在第38回中,宝玉就已经从宝钗《螃蟹咏》中了解到了这位蘅芜君的志向乃是要澄清玉宇,消灭如“螃蟹”一般横行霸道的贪官酷吏,以实现所谓“月浦空余禾黍香”的政治理念。因此,在听闻宝钗的劝告以后,宝玉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将宝钗错当成所谓的“禄蠹”,乱发一通脾气,然后转身就走。但毫无疑问,宝钗的这种犯颜直谏还是多少引起了宝玉的不快,因而他只能以“不答”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与袭人劝告宝玉时,他那种心中虽未必赞成,却满口虚应承的效果,无疑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外,从上述有关“良宵花解语”的一段引文中,我们不难看出,袭人是反对宝玉批判、抨击以贾雨村为代表的那些“禄蠹”的。因为后者在袭人看来,乃是当时风光于官场上所谓的“正经人”、“体面人”。但在宝钗看来,这种人本身就是她心目中那种“读了书倒更坏了”的反面典型,是她一心想要翦除的横行“螃蟹”。所以,看到宝玉能跟这种人划清界限,宝钗高兴和欣慰还来不及呢,她肯定是不会去劝说宝玉停止抨击此类贪酷之徒的!
跟宝钗与袭人的关系类似,在黛玉与晴雯之间其实也存在着这种价值观上的巨大差异,以及由这种差异而带来的具体言行上的诸多不同。确切地讲,就是黛玉念念不忘于“邀恩宠”、“独立名”,晴雯追求的却只是一种自然、适性的生活。在本书第十五章里,我们已经阐明,黛玉实际上是一个极其重名重利的人,她把她人生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能够博取“宝二奶奶”之位,然后由宝玉携带着她夫荣妻贵之上。诚所谓“双瞻御座引朝仪”是也!因此,黛玉常常不惜扭曲自己,刻意迎合贾母、元春等权贵,以便走“上层路线”。可晴雯却满足于依恃宝玉的宠爱,在怡红院里称王称霸的生活。她是不大会搞曲己奉上这一点的。正如我们在小说第78回中所看到的,晴雯虽是贾母派下来的人,但她却竟然不懂得再往贾母那里多走动、多联络。以至于王夫人在贾母面前说她得了“女儿痨”的时候,贾母竟然对她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王夫人一说她就信。试想,如果是换了黛玉的话,落到这种境地那简直是绝难想象的了。
同样地,黛玉与晴雯在人生追求上的此种差异也表现在了很多具体的问题之上。我们不妨从情绪、情感、处世之道和心计水平四方面来加以讨论:
首先,从情感方面看,黛玉显然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见落花伤心,怨流水无情,常因为一些不相干的小事,就忽然生出许多患得患失之心。而晴雯却显然没有黛玉这么多闲情逸致,去搞什么“情重愈斟情”。“爆炭”一样的脾气,使得晴雯的感情表达,往往表现得相当直接和粗线条。同样是吃醋,黛玉的醋劲常常表现得格外地没来由,格外地莫名其妙,给人以完全无理取闹的感觉。如张道士提亲一节,亲事本来被贾母一口回绝,宝玉还专门为此来安慰黛玉。不想,黛玉却忽然冒出一句:“我知道,昨日张道士说亲,你怕阻了你的好姻缘,你心里生气,来拿我煞性子。”(第29回)真是匪夷所思!而晴雯呢?她在吃醋的时候,却能一语击中对方的要害。如前述晴雯攻击宝玉和袭人:“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第31回)明摆着是在那里欺负袭人虽有通房丫鬟之实,却无公开的屋里人之名。这样的粗直,与黛玉那种一面无视贾宝玉与丫鬟之间的“下流痴病”,一面却又在无聊小事上去挑宝玉的“毛病”(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毛病”!)的酸文假醋,显然是大不相同的。
其次,从情绪方面看,黛玉是个情绪极不稳定的女孩,特别是她有着严重的疑神疑鬼式的心病。她因为自己看那些才子佳人式的“邪书”看入了迷,便无端猜疑宝玉和湘云也会做出那种“风流佳事”来,不惜跟踪、偷看。乃至经历了无数次表衷心、诉肺腑以后,她依然觉得“宝玉虽素习和睦,终有嫌疑”。因为这个心病,她可以茶饭不思,饮食难安,甚至生出许多“受迫害”的妄想(如《葬花辞》中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等语,而实际上,有贾母护着,贾府里又有谁吃了豹子胆,敢对黛玉“风刀霜剑严相逼”呢?)。一逮着机会,便免不了要吵闹一场。而晴雯却几乎没有这方面的记录。即使她对袭人的攻击,虽然属于欺负人,但那也是在宝玉先批评她,把她惹急的情况下才说的,不是她主动地无端生事。这就跟黛玉再次形成了明显的区隔。
其三,从处世之道看,黛玉与晴雯都有口角锋利、言语刻薄、恃宠而骄,甚至仗势压人的毛病。但晴雯的刻薄,具有无差别的特点,既对下,也对上。她既压得怡红院里的小丫头们抬不起头来,又敢于得罪王夫人这样的权贵。用她的话说就是:“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第37回)而黛玉的刻薄却大有选择性的:只对下,而不对上。对于周瑞家的、李嬷嬷这样的地位和靠山势力远不如她的下人,她敢挖苦、敢挑刺。对于赵姨娘这种贾府里人人都敢踩一脚的倒霉蛋,她也可以不拿正眼去瞧。可一到了贾母、王夫人、元春这样的权贵面前,黛玉却立刻变得格外地听话懂事、格外地殷勤有礼。哪里还有一点刻薄相呢?所以,晴雯的恃宠而骄,所反映出的是一种缺乏心机的骄横。而黛玉的媚上压下,所表现出的却是一种“机谋深远”的心计!当然了,晴雯在打、骂小丫头们所表现出来的粗野、残忍等特点,却也是黛玉所没有的。
最后,从心计水平来看,晴雯的那点小聪明更是跟黛玉的“不直偷,可畏可怕”(脂砚斋语)相去甚远。比如,第73回写贾政即将回家考验宝玉的功课,宝玉连夜温习也照样是半生不熟。晴雯为了替宝玉解围,竟然想出了这样的歪主意:
话犹未了,只听金星玻璃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从墙上跳下来了!”众人听说,忙问在那里,即喝起人来,各处寻找。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宝玉想出一个主意来脱此难,正好忽然逢此一惊,即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唬着了。”此话正中宝玉心怀,因而遂传起上夜人等来,打着灯笼,各处搜寻,并无踪迹,都说:“小姑娘们想是睡花了眼出去,风摇的树枝儿,错认作人了。”晴雯便道:“别放诌屁!你们查的不严,怕得不是,还拿这话来支吾。才刚并不是一个人见的,宝玉和我们出去有事,大家亲见的。如今宝玉唬的颜色都变了,满身发热,我如今还要上房里取安魂丸药去。太太问起来,是要回明白的,难道依你说就罢了不成。”众人听了,吓的不敢则声,只得又各处去找。晴雯和玻璃二人果出去要药,故意闹的众人皆知宝玉吓着了。王夫人听了,忙命人来看视给药,又吩咐各上夜人仔细搜查,又一面叫查二门外邻园墙上夜的小厮们。于是园内灯笼火把,直闹了一夜。至五更天,就传管家男女,命仔细查一查,拷问内外上夜男女等人。(第73回)
这一次,宝玉倒是靠装病蒙混过关了。可晴雯却连累得那些守夜之人无端受了责罚,等于凭白无故地给自己增添了一大堆敌人。即便那个王善保家的不去王夫人那里控告晴雯,谁又能保证这些受了牵累的上夜男女有一天不会向晴雯集体发难呢?所以,晴雯的小聪明等于是帮了主子,却给自己树敌。我们再看看黛玉的情形,黛玉固然是刻薄过周瑞家的,歧视过赵姨娘,但那都是势力小到不足以影响她的利益的人。黛玉对宝钗、湘云也一度百般算计、千般防范,但那也是由于她怀疑后者会跟她争夺“宝二奶奶”之位才这么做的。真正遇到那些势力跟自己接近或相当,却又与自己暂无直接的利害冲突的人,如凤姐、李纨、三春、妙玉之属,黛玉又什么时候像晴雯一样凭白无故地给自己树过敌呢?因此,我们说,黛玉“多愁善感”的背后,却又不乏一种精于利弊计算的所谓“工具理性”。而晴雯跟黛玉相比,其随心所欲的放肆、施恶,简直跟傻大姐一般不通人情世故了。
也正由于袭人与宝钗、晴雯与黛玉之间在思想意志层面上又有着如此之大、如此之多的差异,所以袭、晴之于钗、黛的“正借影”关系只能是属于一种比较表面的对照。如果要把人物的“借影”推进到其性格的核心层面的话,作者还显然需要为宝钗、黛玉另外寻觅一组女配角,来充当她们的“内影”。而事实上,这样的“内影”在《红楼梦》中还的确存在,这就是金钏、小红二婢之于钗、黛的“再借影”关系。其实,细心的读者恐怕早已经发现了,即使撇开小说对金、红二婢的具体描写不论,单是看她们的姓名,就与钗、黛存在着千丝万缕且切割不断的联系。何也?由小说交代可知,金钏本姓白,即“白金钏”,正可与“薛宝钗”三字相对。小红本名红玉,乃林之孝之女,即“林红玉”,正可与“林黛玉”三字相对。“白”,“雪”之色也,“金”与“宝”均示其贵。“林”与“林”同姓,“玉”与“玉”重名。“钗”为头簪,“钏”为手镯,都是女子首饰之物。点唇用“红”,画眉用“黛”,皆系妇人化妆用品。这样的对映关系,就算不说让人叹为观止,最起码也显示了作者在设计这么一组钗、黛之“再借影”关系上的匠心独具!
自然,这种对映关系,敏感的脂砚斋也是一早就看出来了。金钏一出场,他(她)便评论说:
金钏、宝钗互相映射。妙!(甲戌本第7回侧批)
点明金钏与宝钗之间的特殊联系。而实际上,曹雪芹的正文中也的确多有将宝钗与金钏联系起来的文字。第32回,宝钗为金钏送衣殓葬,说:“她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隐隐然将金钏之死,写成是宝钗一个影子的失落。至第35回,更是将金钏之妹“白玉钏”与宝钗之婢“黄莺儿”联袂,即所谓“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一并写成是宝玉所倾心的两个丫鬟。
至若黛玉与小红,脂砚斋也有一段精当的批评。他(她)说,“林红玉”这个名字:
又是个林。 “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
而小说第24回中也的确有一段也专门点出,红玉是因为犯了黛玉的讳才改名小红的。“你也玉,我也玉,得了玉的便宜似的。”(第27回,凤姐语。)
那么,曹雪芹原著中的金钏、小红又何德何能,可以同宝钗、黛玉相提并论呢?如果读者肯于深入剖析的话,其实不难发现,这两个人物虽然身份不高,但她们深层次性格中某些东西,跟钗、黛相比却又是颇有几分神似的。确切地说,就是小红的“攀高”正与黛玉邀宠相通,金钏的“情烈”恰同宝钗的愤世相合!鉴于金钏的情况稍微复杂了一点,我们放到后面再讲。这里就先说说小红与黛玉之间的神似。正如我们在本书第十五章里所分析的那样,林黛玉一生最念念不忘的就是“邀恩宠”、“独立名”式的出人头地。因此,平日里满口“孤标傲世”的她,一俟元春驾到,就会迫不及待地“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一旦贾母光临,则又“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表现得比其他任何一个姐妹都要殷勤!那么,这种渴望名位,巴心巴肝地渴望在权贵面前多挣表现的心理,又是否存在于小红身上呢?巧的很,小红也正是这么一个同样喜欢“攀高枝”的女子。我们来看看在这个人物初次登场的时候,作者又是怎样对她进行介绍的:
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利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不想今儿才有些消息,又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第24回)
读者试想,这里所谓“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此语中的“三分容貌”若替换成“八分才貌”,“宝玉”二字若替换成“贾母、元妃诸人”,整句话不也恰好可以移植过来,充作对黛玉的评语吗?很明显,黛玉跟小红都是因为太过于看重名位,才会生出如此献媚、卖弄之心的。而实际上,脂砚斋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才将黛、红二人联结在一处的。我们看到,在正文所谓“却因他有三分容貌”一句的旁边,脂砚斋的评语即是:
有三分容貌尚且不肯受屈,况黛玉等一干才貌者乎?(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
接下来,在正文叙及小红“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时,脂砚斋又将黛玉跟小红一并划入了“争名夺利”者的行列:
争名夺利者同来一看。(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争名夺利”原作“争夺”,显系夺漏了“名”字、“利”字)
再往下,小说写小红“又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脂批又云:
争名夺利者齐来一哭。(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
还是将黛玉跟小红一并划在“争名夺利”者的行列之中,要黛玉等其他的热衷名利之人也一齐过来,为小红的挫折而悲哭。
此外,黛玉、小红还恰恰因为出人头地的欲念过于强烈,以至于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从而共同陷入了一种吃不着葡萄便说葡萄酸的心理当中。众所周知,黛、红二人均是嘴尖齿利、长于口才之人。黛玉天生一副伶牙利齿,一张嘴说出话来,“真真比刀子还尖利”。(第8回,李嬷嬷语。)小红的口才,亦不曾输于黛玉。第27回,小红跑到凤姐面前传话,说得头头是道,一丝不乱,以至于凤姐也大感惊奇,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说:“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儿来的。我成日家说,他们倒是配就了的一对夫妻,一个天聋,一个地哑。那里承望养出这么个伶俐丫头来!”可就是这么两个聪明外露的女子,却又常常把自己浸泡在一种悲观的情绪之中。按,书中写明,黛玉天性是个“喜散不喜聚”的。对此,她有她自己的一番道理:“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清冷?既清冷则生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爱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倒是不开的好。”(第31回)同样地,小红也常把所谓“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这句话挂在嘴边。正如她对另一个小丫头佳蕙所说的那样:“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第24回)但如果我们再仔细探究下去,黛玉、小红所谓的“悲观厌世”,却又一点也不能当真。要知道,黛玉的“喜散不喜聚”,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惟恐失去种种繁华景象,徒增清冷伤感所致。她骨子里仍然是“入世”的。所以,元春一来、贾母一来,黛玉就马上忙着“颂圣”、“邀恩宠”去了,立即把宁可人不聚、花不开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同样地,只要是凤姐一招手,小红也是得空便入,一点也不受那些席终人散的悲凉情绪的影响。因此,我们说,小红跟黛玉一样,本质上也是热衷于“入世”的。她们所有的“清高”、“含怨”,戳穿了,都不过是一些有关欲求太盛、恨不满足的怨叹罢了!
跟黛玉和小红的情形相比,宝钗与金钏的关联点则更多地集中在一个涉及价值观核心的问题之上:当一个人受到权力意志莫名的逼迫时,究竟是应该选择为世俗名位而妥协、屈从呢,还是选择为捍卫个性尊严而奋起抗争呢?我们看到,金钏这么一个平日里性情温顺、婉嫕,深受王夫人宠爱的丫鬟,一旦受到了来自主子的冤屈,在无以自证清白的情况下,她也是敢于以死抗争的!她是用她的死,深深地刺伤了这场悲剧的制造者——王夫人和贾宝玉的内心。这种被作者称为“情烈”的热辣品性,与宝钗愤世嫉俗的所谓“热毒”,以及她搬离大观园,同王夫人、王熙凤等人宣告决裂的毅然决然,也恰好形成了一种遥相呼应的结构!自然了,要说清楚这一点,我们还是首先得对金钏被冤及其投井一事的来龙去脉进行一番必要的梳理。按小说第30回和第32回所写,某日贾宝玉前往上房,见王夫人在凉榻上午睡,金钏在一旁捶腿伺候,“也乜斜着眼乱恍”,遂上前缠住金钏,与之亲热、调笑。又是“向身边荷包里带的香雪润津丹掏了出来,便向金钏儿口里一送”,又是向金钏表示“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金钏半推半就,也跟他说了几句口气亲昵的话。正巧王夫人醒来,见金钏与宝玉若此,以为二人在正在做那种她平生最为痛恨的苟且、无耻之事,遂“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金钏狠狠地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贾宝玉倒是见势不妙,“早一溜烟去了”。这里金钏却被王夫人下令赶出了上房。虽经金钏跪下苦求,王夫人依然不肯收留,“到底唤了金钏儿之母白老媳妇来领了下去”。不久,贾府里便传出了金钏投井自尽的消息。听闻此一噩号,王夫人反追悔莫及,不住地悲伤垂泪。甚至稍后王夫人在重新调整丫鬟们的月钱时,亦不忘通知凤姐让玉钏领个双份“工资”,以补偿她对于金钏的亏欠:“也罢,这个分例只管关了来,不用补人,就把这一两银子给他妹妹玉钏儿罢。他姐姐伏侍了我一场,没个好结果,剩下他妹妹跟着我,吃个双分子也不为过逾了。”(第36回)与此同时,贾宝玉亦为金钏之死哀伤不已。而这又引出了贾宝玉在金钏冥诞这天,私自出城去祭祀她的所谓“不了情暂撮土为香”(第43回)一段文字。如此前后一路读过来,可能有的读者已经会感到奇怪了:按说贾府里少爷们跟女性下人之间别说调情、说笑,就是真的发生男女关系,贾母以下的家长们也未必真当一回事。比如,第44回中贾母对于贾琏私通鲍二媳妇一事,也不过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从文字上看,金钏跟宝玉不过是拉拉手、说说亲热话而已。为何王夫人偏偏就会如此怒不可遏呢?另外,按说王夫人平时对金钏宠爱有加,只不过是一时生气,撵了金钏下去。事实上,王夫人自己后来也说,等她气消了,还叫金钏上来。可金钏为何就一定要投井自杀呢?由于作者并没有对这些问题给出详尽的说明,甚至小说对金钏自杀前的所思所想,也未作任何正面描写,作为读者,我们就只能通过对王夫人、金钏、贾宝玉三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来分析其中的最接近于真实的缘由。曾经有一种说法,认为王夫人的恼怒源于金钏“教唆”贾宝玉“捉奸”。持这种观点的评论者主要是看到第30回中金钏刚向宝玉提及“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的私情)去”,王夫人便醒来大骂金钏的情节,遂断定王夫人的生气并不是因为金钏跟宝玉过于亲密,而是因为恼恨金钏劝宝玉去捉拿别人的私情,等于“教坏”了宝玉。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却经不起认真的推敲:首先,按中国传统社会的观点,如果发生“捉奸”之类的事情,有错的、应该遭受耻辱的从来都是有“奸情”而被别人捉住的一方,前往捉别人的“奸情”,何错之有?套用《水浒》中武大郎、郓哥“捉拿”潘金莲、西门庆的例子来说,难道当时的人会觉得有错的竟然不是潘金莲、西门庆一方,而竟然是武大郎、郓哥吗?笔者实在看不出来,王夫人凭什么会认为干了“捉奸”就等于“学坏”!第二,如果王夫人真的是在意金钏在那里议论贾环同彩云的私情。她最起码也应该调查贾环同彩云是不是真有私情才对,又怎么可能一上来就把满腔怒火喷向金钏呢?如果套用“捉奸”一说来套,这就更奇怪了:居然处罚商议“捉奸”的人而放纵有所谓“奸情”嫌疑的人,这王夫人还是荣国府的当家太太么?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一点:王夫人若真是恼恨金钏挑唆宝玉去“捉奸”,金钏死了,她怎么反倒悲伤、后悔起来了?要知道,金钏要宝玉去拿环哥儿同彩云的私情,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如果王夫人真的以为这就是金钏的“罪孽”所在,金钏的“犯罪事实”尚未被推翻,王夫人这个“主审官”怎么自己先倒后悔起来,又是伤心落泪,又是补偿玉钏,弄得好像自己理亏似的?这能讲得通么?因此,我们说,所谓“捉奸”一说其实似是而非,并不是王夫人恼怒的真正缘由。金钏后来也更不是为此而死的。那么,我们该从那里寻找问题的答案呢?笔者以为,真正的要害还是在于金钏不同于其他女性下人的独特身份。简单地说,金钏是王夫人的贴身侍婢,相对贾宝玉,她是他母亲的婢女。而所谓“淫辱母婢”,在一个讲究等级礼制的社会中,总是跟耻辱和不孝的恶名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这里不妨先撇开《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先说说中国历史一个有名的实例——明代万历一朝的所谓“国本”之争。熟悉明史的读者都知道,明朝的万历皇帝朱翊钧向来宠爱郑贵妃及其所生儿子——福王朱常洵,而厌恶其名正言顺的长子兼太子——后来的泰昌皇帝朱常洛。这是为什么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后者乃系万历年轻时“私幸”母婢——其母李太后身边宫女王氏的产物。万历作为皇帝,他当然不愿意有这么一个皇太子在那里显赫、招摇,等于时时提醒世人关注他曾经做过的那件不光彩的往事。也正是由于这个心结,万历甚至不惜冒跟他那位严厉母亲——李太后对抗的风险。比如,史书上记载的这么一件事:光宗之未册立也,给事中姜应麟等疏请被谪,太后闻之弗善。一日,帝入侍,太后问故。帝曰:“彼都人子也。”太后大怒曰:“尔亦都人子!”帝惶恐,伏地不敢起。盖内廷呼宫人曰“都人”,太后亦由宫人进,故云。光宗由是得立。(见《明史·李太后传》)
文中所称“都人”,乃是明人对宫女的称呼。我们看到,万历不喜欢长子朱常洛(也就是后来的明光宗)的理由居然是,后者为宫女所生!他竟然忘了他母亲也是宫女出身,他自己也是宫女所生!难怪会惹得李太后大为光火。但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由宫女所生之子的身份而登上九五之位的皇帝并不鲜见。比如,明朝早些时候在位的弘治皇帝,其生母就是由女俘而沦为宫女,再跟成化皇帝生下他的。而万历竟然会拿“彼都人子也”当作拒封皇太子的理由,足见他真正在乎的还是他早年间那桩“淫辱母婢”的羞耻之事!由此回到《红楼梦》上,王夫人的大动肝火也就毫不奇怪了:万历作为至高无上的皇帝尚且畏惧“私幸母婢”的恶名,更何况贾宝玉还不过是一个少不更事的普通贵公子呢?可以说,也正是基于对宝玉也背负上此类不伦恶名的担心,王夫人在情急之中将宝玉跟金钏的调笑错当成了真正的男女之事,她才会把事态看的这么严重。而事实上,稍后贾环跑到贾政面前诬告宝玉,其提出的“罪名”也正是宝玉企图“强奸”金钏:
贾环忙上前拉住贾政的袍襟,贴膝跪下道:“父亲不用生气。此事除太太房里的人,别人一点也不知道。我听见我母亲说……”说到这里,便回头四顾一看。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贾环便悄悄说道:“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第33回)
这也恰好构成贾政痛打宝玉的理由之一,正所谓“手足耽耽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是也:
宝玉急的跺脚,正没抓寻处,只见贾政的小厮走来,逼着他出去了。贾政一见,眼都红紫了,也不暇问他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等语,只喝令:“堵起嘴来,着实打死!”小厮们不敢违拗,只得将宝玉按在凳上,举起大板打了十来下。贾政犹嫌打轻了,一脚踢开掌板的,自己夺过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第33回)
当然了,王夫人作为母亲,她护犊心切,自然是既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承认此事实际是宝玉主动调戏在先,金钏不过是稍显被动地应和而已。因此,她只能放过宝玉,把满腔怒气全部发泄到金钏的头上,责怪是此等“下作小娼妇”把她的宝贝儿子给“勾引”坏了。
清楚了王夫人勃然大怒的原因,金钏投井自尽的缘由便也不难理解了。尽管小说并没有对金钏自杀前的所思所想作任何正面的描写,只是借一个老婆子之口说她下去以后,“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他”(第32回)但我们却完全可以根据王夫人和贾宝玉在上述事件中的表现,推断出金钏到底因何而“哭天哭地”。那金钏为什么会哭得如此悲哀欲绝呢?就因为她实际上是做了王夫人的主观、颟顸和贾宝玉的怯懦、不负责任的双重牺牲品。首先是王夫人不分青红皂白,当着众丫鬟的面大发雷霆(按,书中写明,当时宝玉进入上房,除了看见王夫人与金钏以外,还瞧见“几个丫头子手里拿着针线,却打盹儿呢”。由此可知,稍后王夫人发火之时,至少这几个小丫头肯定也是在场的),不仅给金钏扣上了一顶“下作小娼妇”的大帽,还要用这样的罪名公然撵金钏出去,这叫金钏将来如何做人?固然,以金钏平日的得宠,王夫人在事情过后冷静下来,认识到金钏确有冤情以后,再叫她重新上来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王夫人作为主子,她肯定也是讲面子的,断然不可能公开认错,取消她原来当着上房那么多丫头的面所强加给金钏的恶名。这就意味着金钏即使回来,她也只能忍辱偷生,顶着一个“勾引”少爷的处分记录,逢人矮三分。连那些小丫头子都可以随意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这对于一个把个体尊严看的比名利、前程更重的人来说,又怎么能够接受呢?由此,金钏选择以死来自证清白,也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像有的论者所说的那样,属于什么不珍惜生命的鲁莽之举。那么,对于金钏来说,又有没有办法可以做到保全生命与捍卫尊严的两全呢?严格来说,出路还是有的。假设当时宝玉在出事以后,敢于主动站出来说明事情的缘由,并拉住王夫人苦求,把金钏讨要过来,作为自己的通房丫鬟,就如他此前亲口承诺的那样:“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那金钏也断不至于落到如此伤心绝望的地步。可这位平日里以甜言蜜语、怜香惜玉而出名的宝二爷,此时又做了些什么呢?他早就一溜烟跑得没了人影!哪怕是在事后,他也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任由金钏在一旁苦苦挣扎!当然了,宝玉也并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冷酷、冷血之人。他只是怯懦、不敢冒犯母亲的“虎威”而已。但毫无疑问,也正是他的这种怯懦,连同王夫人的虚荣、颟顸一起,将金钏逼到了生命与尊严不可两全的境地!这样来看的话,金钏在经历了一个痛苦煎熬的过程以后,最终作出为尊严而死的决定,这也就具有了一种同时向王夫人和贾宝玉两个人抗争、施压的意味。正如我们前面所言,金钏的死也的确深深地刺伤了这两个人的内心,也在不同程度上唤起了他们的良知:一方面,王夫人在追悔莫及之际,只能通过安排玉钏“吃个双分子”,来补偿金钏的冤屈,另一方面,宝玉也甘愿冒着被贾母责怪的风险,在凤姐生日那天,偷偷出城去私祭金钏,直至把那个具“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之态、秉“荷出绿波,日映朝霞”之姿的洛神塑像当作了投井而死的金钏的化身。
如果我们把人生比做一个大舞台,金钏的投井自尽则无异于用一种愤而“退场”的方式来向冤屈的制造者——王夫人和贾宝玉表示抗议。而巧得很,原著中的宝钗在遭遇了类似金钏的双重冤屈以后,她也是用愤然离场的方式来刺痛王夫人的内心的。所不同者仅仅在于,宝钗所退出的不是人生这个大舞台,而是贾府这个堪称是非之地的小舞台:正如我们在本书前面章节里论述的那样,小说第74回,王夫人也不等暗中调查清楚,只为了一个绣春囊便“惑奸谗抄检大观园”,让凤姐领着大队人马去园中各房大肆搜检一番,这种做法本身就等于是将园中的众小姐都当成了窝藏放贼的共谋嫌犯。宝钗作为大观园群芳中的一员,她不能不为此感到人格受辱。更何况,作为抄检大队之“领队”的凤姐还有自己的小九九,她以宝钗是亲戚为由,故意设局留着蘅芜苑一处不抄,这就更是将宝钗逼到了一种无以自明的尴尬境地当中。那么,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宝钗又有着怎样的作为呢?我们看到,宝钗的反应也恰与金钏的投井一般,显示出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激烈。——一方面,她索性搬出了荣国府,任凭王夫人等人怎么劝说也不再搬回大观园,以这种方式宣告了同王夫人、凤姐等人的关系决裂。另一方面,宝钗在向李纨辞行之际,还忘不了针对王夫人下令抄检的做法,再反讽一句:“你又不曾卖放了贼。”(第75回)几乎是在当众斥责和嘲笑此一决策的愚蠢和不义。无论是哪方面的表现,都足以令王夫人的内心深觉不安。也难怪王夫人刚一听说宝钗私自回家居住的情由,便忙不迭地要请她回来“分晰前日的事以解他疑心”,又是批评宝钗:“你太固执了,正经再搬进来为是”,又是要她“休为没要紧的事反疏远了亲戚”(第78回)当然了,宝钗作为一个出身“仕宦名家”的淑女,她即使在愤怒的时候,也能保持优雅的风度,可以在说说笑笑之间,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婉拒王夫人要她搬回贾府居住的请求,使后者在明知是碰了软钉子的情况下,亦无可如何。同时,宝钗的家势富厚亦使她自有进退的空间,用不着像金钏那样,只要被撵出去,就只能以死相拼。但如果我们抛开这些由家势和修养所造成的差异而不论,只单就宝钗和金钏均敢于以激烈手段对抗制造冤屈的权力意志这一点上说,这两个人物的所作所为在本质上又别无二致!事实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小说很早地便将她们两个绾结在了一起。也不止是脂砚斋的评语道出了所谓“金钏、宝钗互相映射”的情形,就是曹雪芹给出的小说正文,也有一处专门逗露了二者之间切割不断的关联。且看第32回中宝钗就送衣服给金钏入殓一事,而对王夫人所说的一句话:
“……况且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第32回)
这句话等于告诉我们:金钏跟宝钗一样属于体态丰美的女孩子,不仅两人身量相合,而且金钏也穿过宝钗的旧衣服。过去,很多人对于金钏穿过宝钗的旧衣裳而感到大惑不解。有的拥林派评红者甚至猜测说,宝钗是为了“讨好”王夫人,才拿自己的衣服去“结交”作为王夫人之宠婢的金钏的。但诸如此类的说法,我们却只能把它当作笑话来看:王夫人再小气也不至于连一身衣服都给下人置办不起,宝钗就更没道理拿自己的“旧衣服”去“讨好”和“结交”王夫人身边的红人——若真要以此来“结交”,那不仅不是什么“讨好”,简直跟羞辱差不多!可是曹雪芹却为什么偏偏要杜撰出如此不合事理的情节来呢?其实,原因无他,推究作者的本心,他不过是要借着《诗经》里“同袍”、“同裳”的典故,来暗示宝钗与金钏同仇敌忾的特殊关系罢了。恰如古人所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裳……与子偕行”(见《诗经·秦风·无衣》)这里已隐隐然将金钏写成了宝钗的一个失落的影子!
很显然,金钏、小红作为钗、黛的一组内影,比至于袭人、晴雯这一组“外影”,她们方更多地照见了钗、黛性格中接近于人性内核的东西。而如果我们将袭、晴雯、金、红四婢的这种“内外之别”完全打乱,另外以生死、寿夭的标准进行重新排列,则袭人与小红又正好构成了钗、黛的一组“存续的影子”,晴雯与金钏则如前所述,组成了钗、黛的一对“失落的影子”。其中,袭人与小红的故事留待后文之中,显然还有其各自的独立意义。诚如脂批所提示的那样,袭人在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尚有“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的情节,小红在后来将宝玉营救出“狱神庙”的过程中,亦有“大得力处”。二者共同构建起《红楼梦》对于“恩义”主题的探讨。反过来,晴雯和金钏的早夭有说明了什么呢?我们看到,这一组“失落的影子”又恰好照出了钗、黛对于生命的真实态度。晴雯死了,黛玉明知其死因,却不为之下一滴泪,反倒为了一篇《芙蓉女儿诔》而兴奋得“满面含笑”。这种冷刺的态度已经充分说明了在黛玉的心目中,下人的生命还不及一篇可充作谈笑之姿的祭文值钱。而金钏死了,宝钗在不知其冤情的情况下,仍拿出自己的衣服为她妆裹入殓,丝毫不忌讳把自己的衣服送给死人穿。这样的豁达则又正好点出,在《红楼梦》的众人当中,惟有宝钗这样的能够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的女子,才能真正参悟庄子“泯物我”、“齐生死”的大道,做一个可以超越声色、物欲之羁绊的旷达之人!
最后,除了袭、晴、金、红四婢之于钗、黛的“正借影”和“再借影”之外,曹雪芹还另辟蹊径且别出心裁地将黛玉与袭人、宝钗与晴雯关合在了一处,构成了钗、黛的一组“反借影”关系。我们先来看看小说是怎样让黛玉与袭人发生牵连的:
首先,黛玉、袭人在宝玉年少情迷之际,均被后者一度当成了其生命中最为亲密的伙伴。譬如,第78回,宝玉在经历了逐司棋、别迎春、悲晴雯等一系列的情感挫折的打击以后,他所用来自我安慰的东西,就是自己将来还可以跟黛玉、袭人这两个人“同死同归”:
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今又去了宝钗等一处;迎春虽尚未去,然连日也不见回来,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纵生烦恼,也无济于事。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第78回)
这时候的宝玉当然是自认为黛玉将来可为他的妻,袭人将来可为他的妾。岂料黛玉日后却终与他分道扬镳,落了个“莫怨东风当自嗟”的结局,袭人亦不得不另嫁他人,“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同黛玉一样,她也不能跟宝玉厮守到底。
其二,作者还特意安排黛玉和袭人的生日为同一天,均是农历的二月十二日:
探春笑道:“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大年初一日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怨不得他福大,生日比别人就占先。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初九日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袭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家的人。”探春笑道:“我这个记性是怎么了!”宝玉笑指袭人道:“他和林妹妹是一日,所以他记的。”(第62回)
我们知道,《红楼梦》凡写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物同一天生日,都是有其特殊寓意的。比如,第44回写凤姐生日与金钏的冥诞为同一日,显然是用前者的繁华来反衬后者的冷寂凄清。第62回和第76回写宝玉、宝琴、岫烟、平儿、四儿五个人共一天生日,则又恰好借宝琴、岫烟、平儿的身份反讽了四儿的虚荣和妄念——因四儿曾扬言,她跟宝玉“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而薛宝琴、邢岫烟分别已经与梅翰林之子、薛蝌定婚,平儿则是贾琏的人,她们都是最不可能跟宝玉成为夫妻的人,这就从反面说明了四儿的说法纯粹是聪明过头的痴心妄想。而黛玉与袭人不仅同被宝玉当成了可以与自己“同死同归”的人,连她们的生日都被作者设计为同一天,这两个人物之间的特殊关联就已是不言自明的了。
那么,作者又为什么要将黛玉与袭人联系到一处呢?可能部分眼光敏锐的读者早已经发现了问题的答案:其要害还是出在“价值观”三字上。如前所述,黛玉是一个极其重名重利的女子。她念念不忘的就是“何幸邀恩宠”、“双瞻御座引朝仪”、“鳌背三山独立名”一类的世俗荣耀。而袭人呢?她也把提高自己的地位,然后“争荣夸耀”当成了自己毕生的向往。也就是说,对于黛玉、袭人来说,世俗名位乃是她们最大、最主要的人生追求!也正因为如此,黛玉与袭人在日常行止上也表现出了若干相近和相似之处。我们看到,两人都有曲意迎合贾府上层的言行记录。黛玉是如何逢迎贾母、元春的,我们自不必重复。而袭人亦劝过宝玉,要他装出喜欢读书的样子来讨老爷贾政的喜欢。同样地,黛玉、袭人为了自己的名位、前程,也都不可能像宝钗那样以个性冒犯家长权威。再一点。黛、袭还一同将宝玉看作了自己终身的倚靠。因此,她们在劝谏宝玉的时候,又特别注意方式方法,特别地婉转柔媚,从不会像宝钗、湘云一般犯颜直谏。这对于尚处在“情迷”状态中的宝玉来说,自然是格外地悦耳、顺心。于是,他不加细辨、不究内情,一古脑地将这两个女子一并当作自己最亲密的伴侣,也就毫不为怪了。
而同样是基于价值观上的某些相似之处,曹雪芹又将宝钗与晴雯拉在了一起。众所周知,小说第63回中,作者给了宝钗一个“艳冠群芳”的评价,盛赞她是大观园中的“群芳之冠”。而晴雯呢?她也有一个“又副册”之冠的头衔。我们看到,在小说第5回中,宝玉依照“又副册”、“副册”、“正册”的顺序翻阅太虚幻境中的《金陵十二钗图册》,他所看到的第一首判词,就是以晴雯为吟咏对象的:
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开了,拿出一本册来,揭开一看,只见这首页上画着一幅画,又非人物,也无山水,不过是水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有几行字迹,写的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第5回)
这里,宝钗与晴雯,一个是金陵十二钗的“正册”之冠,一个是金陵十二钗的“又副册”之冠。两者之间的照应关系已初见端倪。
不仅如此,曹雪芹在借宝玉之手撰写祭祀晴雯的《芙蓉女儿诔》时,又巧妙地羼入了本该属于宝钗的一句赞语:
姊妹悉慕媖娴,妪媪咸仰惠德。
众所周知,晴雯在大观园内外的人缘差得很,众丫鬟、众婆子对她不满的大有人在,根本谈不上什么“悉慕”、“咸仰”。黛玉在下人中的名声也同样不怎么样。袭人的懿范虽然令众多的小丫头都感佩不已,但偏生还有一个李嬤嬤跟她闹别扭、过不去。惟有宝钗才是当得起这样的赞语的。可作者却不管不顾,偏要将惟独宝钗才配受用的赞辞转移到这篇《芙蓉女儿诔》中来,移作对晴雯的所谓“谀墓”之辞。他的目的显然是两个:一是如笔者在《入世理想的盛大葬礼》一书中所揭示的那样,用这样的溢美之辞来修饰、美化自己曾经的“入世”理想(按,诔文中那个地位远远超越在黛玉、晴雯的现实身份之上,可以“乘玉虬”、“驾瑶象”,“征嵩岳之妃,启骊山之姥”的“芙蓉女儿”,就是这一理想的艺术化身)。其二,曹雪芹也明显是要借此提醒读者:不要忘了,在宝钗与晴雯之间还存在着那么一种宛若游丝相牵一般的关合与联系。
那么,宝钗与晴雯在思想意志的层面上又有什么样的相似之处呢?乍一看,二人似乎毫无共同点可言。但如果把宝钗、晴雯分别放到与家长、权贵的关系上去审视,则不难发现,曹雪芹将这两个人物牵引在一起也并非毫无道理。简言之,宝钗与晴雯一样,她们都不肯走上层路线,不肯为迎合权贵而曲意改变自己。她们都追求一种自然、适性的生活,而不屑于或不看重世俗的名位。因此,她们同贾母、王夫人的关系也都最终是走向了对抗。前面我们已经讲了宝钗以搬离大观园的举动来对抗王夫人的抄检之命的事例。而事实上,对于抄检大观园一事,书中反应最激烈的有三个人:一个是宝钗,一个是探春,还有一个就是晴雯。宝钗敢于当众讥讽抄检之举是把大家都当成了“卖放了贼”的窝主,探春敢于直接动手打那个王善保家的一耳光。而晴雯呢?她的表现也颇有几分可观之处:
到了晴雯的箱子,(王善保家的)因问:“是谁的,怎不开了让搜?”袭人等方欲代晴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看了一看,也无甚私弊之物。回了凤姐,要往别处去。
本来,在王夫人“提审”晴雯的时候,晴雯尚保持着小心翼翼的态度,知道用撇清跟宝玉关系的办法以图自保。但现在王夫人的步步紧逼却显然激怒了晴雯。她把满腔的愤恨都发泄在这个掀倒箱子的举动上,而全然不计后果,弄得王善保家的之流反而尴尬没趣之极。其实呢?如果晴雯真的是在乎名位且懂得运用心机之术,她此时的“正确”表现恰恰应该是在王夫人派来的“抄检大队”面前装乖、装可怜,然后又跑到贾母那里哭诉、哀嚎,以求赢得来自贾府最高掌权者的同情、支持。但这时候的晴雯却明显是霍出去了。强烈的激愤使她也顾不得什么利害、得失了,只凭着一股子血性选择了同王夫人极其抄检队伍相抗争的态度。
然而,尽管书中黛玉与袭人、宝钗与晴雯有着上述这些关合、相近之处,但她们之间的差异却毕竟更为明显:同样是追求名利,袭人主要是靠踏踏实实的勤恳苦干来赢得贾府上下人等的尊敬的。事实上,第26回写袭人、晴雯等人因伏侍生病的宝玉而得到了贾母额外的赏钱,佳蕙等一干小丫头因自己没份而牢骚满腹,可她们也不敢抱怨袭人,而只是嫉恨晴雯、绮霰之流:“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敢比他呢?别说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你说可气不可气?”黛玉却把获取名位的希望寄托在献媚、邀宠之上。正如她竭力歌颂皇权“盛世”时所表现的那样:背了家长,她可以满口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孤标傲世偕谁隐”的悲音,可一旦见元春,她嘴里就尽是些“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的高调。同样因为态度委婉柔媚而被宝玉一度当作了自己最为亲密的“知己”,宝玉对袭人却还有另一层日常生活上的深深依赖。黛玉却几乎全是靠宝玉对她的误解——误以为她从不讲所谓的“混帐话”,才取巧般地赢得了宝玉的“深敬”。在日常生活方面,这位林姑娘反而需要宝二爷不断地悉心关照!不仅是黛玉跟袭人是如此,宝钗跟晴雯的情形也与之类似:同样是自然、适性,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宝钗追求的乃是国家、社会层面的正义,具有“怜愍众生”的法爱。晴雯却满足于在怡红院里称王称霸,过着可以随意打鸡骂鸭,欺压弱小的生活。同样是敢于跟家长们的权力意志相对抗,在宝钗这里往往是出于对前者滥用权力的义愤。在晴雯那里却是由于她根本不懂得巴结权贵的必要性,不明白按贾府的规矩,丫鬟们年龄一大都要放出去嫁人,除非是提前挣下一个准姨娘的名位,方可同宝玉厮守一生。直到被王夫人驱逐之前,她还在做着“大家横竖是在一处”(第77回)的美梦呢。换言之,宝钗的自然、适性,体现的是人性中的善良与智慧,晴雯的自然、适性,则是人性自私妒忌和小聪明式的愚蠢的天然流露。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作者在为钗、黛设计这一组“反借影”的关系时,其用笔又显得格外地有节制和有分寸。比如,作者尽管安排袭人与黛玉为同一天生日,可两人在花名签上的评语却又是一褒一贬,泾渭分明。所谓“桃红又见一年春”,完全是在盛赞袭人的恩义,不似黛玉的“莫怨东风当自嗟”,几乎全系批判、反思的口吻。又比如,小说第5回中,作者尽管是让晴雯攫取了金陵十二钗之“又副册”的桂冠,但在第22回宝玉的《仿南华经》和第63回的群芳花名签中,他又故意安排晴雯两次缺席,以示平衡——宝玉的《仿南华经》提到了“钗、玉、花、麝”,也就是宝钗、黛玉、袭人、麝月四人,惟独没有晴雯。在群芳抽取花名签的时候,这四个人亦各占一席之地,也惟独没有晴雯的位置。显然,作者又是在以这种方法提醒读者:晴雯的这个“又副册”之冠,多少是白占了便宜,毕竟不像宝钗的“群芳之冠”那样实至名归,值可敬爱,反倒是问心有愧、多有惭色!
那么,在钗、黛已有金钏、小红这么一组“内影”,足以照见其思想意志和价值观追求的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为她们再设计出一对“反借影”的关系呢?那不是如同叠床架屋一般么?其实,曹雪芹这么写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凸显出《红楼梦》的最高主题!现在我们知道,《红楼梦》的第一题旨既不是什么“反封建”、“阶级斗争”,也不是什么“女权主义”、“爱情至上”,更不是要揭露什么宫闱内幕、权力斗争,而是所谓的“大色空”。也就是作者以亲身经历和家族往事为蓝本,经过所谓“真事隐去”、“假语存焉”的艺术加工,构建出一个“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的故事,来点醒世人对于名位、财势、情欲、儿孙等种种世俗欲念的痴迷,指点众生走向癞僧、跛道所指引的道路。而这其中,对于世俗名位的抨击、批判,又无疑是属于重点中的重点——因为传统中国毕竟是一个权力社会。恰如《好了歌》中所言:“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在这种情况下,宝钗作为一个真正超越了世俗妄念的“山中高士”,自然是作者理想人格的化身。事实上,曹、脂诸人也不吝将各种美好的品格集中于宝钗之一身,使之臻于女性人格的完美。反过来,林黛玉作为深陷势欲、情欲之中的一个“寂寞仙姝”,却正好成了作者所要批判、反思的典型。一路写过来,这样一个人物其身上也自然是缺点多多。直到她接受了宝钗的帮助以后,才逐步改掉了一部分心理阴暗的毛病。然而,《红楼梦》若是单纯这么写,却又是远不能支撑起所谓“大色空”的主题的。须知,一个本身就懿德可嘉的人物,即使再增添一段非世俗的清高,其优点也不过是如沧海之加一滴,而一个本身就操行有亏的人物,纵然再多出一段贪恋名位的情迷,其缺憾亦不过是太仓之添一粟——均不足以彰显出名位势欲本身对于人格形成的影响。而现在,钗、黛有了晴雯、袭人这么一对“反借影”,情形就大不相同了。我们看到,即使袭人犹如宝钗一般品行纯良,可因为她跟黛玉一样迷恋于“争荣夸耀”,所以就始终不能像宝钗那样迸发出愤世嫉俗的生命火花,只能在另嫁优人的结局中,无奈地抱恨终生。反之,晴雯纵然跟黛玉一样自私狭刻,但她由于同宝钗一样不肯曲意追求名位,所以在大难临头之际,也能做出一点对抗强权的壮举,进而“为金闺生色”。而这种近乎于对照实验一般的效果,恐怕才是作者塑造出袭人、晴雯这两个人物,并与钗、黛这两个女主角正、反相牵的最终目的所在!
现在,我们可以综合前面的各项论述,将本章的主要观点浓缩于下:一、作者以袭、晴的“正借影”,反映了钗、黛在心地和气度上的仁厚和狭刻之异。二、曹雪芹又通过金钏、小红的“再借影”,点出了钗、黛在思想意志层面上的烈性与媚骨之别。三、作书人还借助袭人、晴雯之于钗、黛的“反借影”,探讨了钗、黛在品格不变的前提下,发生价值观易位的情形,进一步彰显了世俗欲念的存留对于人性的深刻影响。而三者结合起来,所形成的一种多视角、多侧面和网络化的照观,方显示出了《红楼梦》在刻划钗、黛这两个女主人公的问题上所企及的视野高度和笔力深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