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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公安部关于宗教歧视处罚的条例发了建议邮件

 JEFFWUYG 2017-01-19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1、作为一部拟实施的法律,请告知此法的立法作者。

2、此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的“民族分裂”、“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请立法作者解释下分别是什么意思,“民族”包括哪些范围,不包括哪些范围。

3、此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中的“利用宗教”请立法作者解释下是什么意思,“宗教”包括哪些范围,不包括哪些范围。

4、此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中的“出版物、信息网络”请立法作者解释下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内容,不包括哪些内容。其中的“民族、宗教的歧视、侮辱内容”请立法作者详细解释应如何理解?它们包括了哪些情形,不包括哪些情形。

5、此法作为一部影响13亿多广大人群的拟实施法律,征求意见要在2017年1月16日公告,2017年2月15日截止,刨除春节休假仅剩短短24天,请公安部解释下为何一部只“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所形成的法律,就要全国人民在短短24天内消化,并在此后遵守?这到底是公安部的法,还是全国人民的法?公安部认为此法全国13亿多人24天就能消化并遵守的依据在哪里?

   个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主要就两条:
   一、法律文本本身内容含混,文本至少应该包含一个“附录”,针对文本本身容易产生含混的条款解释一下,把“多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体现出来。
   
   二、公安部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态度不够严肃,有搪塞走过场的嫌疑,试问一部执法者本身都不严肃对待的法律,民众会严肃对待吗?建议应该延长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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