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每开纵24.4厘米横12厘米 杨名时,字宾实,江阴(今江苏江阴)人。康熙三十年(1691)进士,累迁顺天学政、直隶巡道、贵州布政使。康熙五十八年(1719),擢升云南巡抚,颇有政绩。雍正三年(1725)后,历任兵部尚书、云贵总督等职。 此题本写于雍正四年(1726)杨名时云贵总督任内。根据康熙三十八年 (1699)六月初十日户部开采黑盐等井的规定,每年所需柴本役食银六万两,在所拨饷银内扣留存库,拨给各井煎盐。先煎盐,然后用所征过课银,补还所拨饷银,拨给各井煎盐的银两在年终照数归还,造入奏销册内,报请户部查核。如有未交纳归还的,开列经征各官,听候部议。 在此题本中,杨名时会同驿盐道,奏报雍正三年(1725)开采黑盐等井所需柴本役食银动支了雍正元年(1723)、二年(1724)盐课加增银六万两,已催还贮司道库银五万三千八百八十二两七钱七分八厘零,尚未交还银六千一百一十七两二钱二分一厘零,并开列了邓川州知州李毓元等尚未完全补还所拨饷银的各官员职名,相应指参,听候议处。 户部是清代管理盐政的最高机关,“职掌盐务政令,专司奏销考成”,在产盐的省设盐政一员,负责管理本省盐务,一般由总督兼任。各省具体管理盐务的机构是盐运司。盐运司设盐运使一人,其主要职责是“督察场民生计,商民生息,水陆挽运”等。在盐务较简的地区,不设盐运司,而设盐法道。盐法道的职责与盐运使相同。 盐运使与盐法道都要受盐政的节制。在云南,盐政一职多由云贵总督兼任。盐法道也称为驿传盐法道。据载,“滇省盐课最重,而黑井尤甚,较之他省竟至二十余倍”。根据此题本,我们可以看到表面上是李毓元等官员未能完全补还所拨饷银,实际上是云南盐课比较沉重,这些官员很难完成预定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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