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 一、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CD-10:J80.x00)。 (二)诊断依据。 根据《实用新生儿学(第4版,邵肖梅,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8版,胡亚美、江载芳、申昆玲,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 1.生后不久出现呼吸急促、呼气性呻吟、吸气性三凹征、青紫,且病情进行性加重。 2.患儿多为早产儿,但足月儿尤其是择期剖宫产儿也可以发病。 3.胸部X线片显示两肺透亮度普遍降低、充气不良,可见均匀散在的细颗粒和网状阴影、支气管充气征;如病情加重,两肺透亮度更低,心影和膈缘模糊,甚至呈白肺。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实用新生儿学(第4版,邵肖梅,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8版,胡亚美、江载芳、申昆玲,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 1.外源性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 2.呼吸支持: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或机械通气。 3.对症支持治疗。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CD-10:J80.x00)。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监测血气分析、电解质、血糖,需要随病情变化而复查; (3)胸部X线片,需要随病情变化而复查; (4)心脏超声。 2.需要与肺部感染相鉴别,检查痰培养、血培养。 (六)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 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诊断明确者尽早给药,一般每次100-200mg/kg。超低出生体重儿可以考虑预防性使用。若12h后,所需吸入氧浓度仍超过50%,可考虑给第二剂。 2.呼吸支持 (1)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尽早使用,可从产房就开始。 (2)机械通气:如CPAP后仍呼吸困难,或PaO2低于正常,或PaCO2高于60mmHg,或反复呼吸暂停,应改为机械通气。气管插管要熟练,速度快,动作轻巧。机械通气参数要尽可能低,根据血气分析调节参数,防止发生气漏或过度通气。 3. 监测经皮血氧饱和度,监测血气,及时调整吸入氧浓度,减少高氧性损伤,监测其他生命体征。 4.静脉营养和支持治疗:尽早开始喂养,达到足量肠内喂养前需要胃肠外营养支持;依据孕产史、临床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经验性选择抗生素治疗,依据血培养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5.应当注意的早产儿并发症:包括动脉导管未闭(PDA)、肺部感染、气胸、早产儿视网膜病、脑室内出血等。 (七)出院标准。 1.病情恢复,自主呼吸平稳,血气分析和胸部X线片正常或好转,不需要呼吸支持,无呼吸暂停。 2.早产儿体重超过1800–2000g,室温中体温正常,能够经口喂养。 (八)标准住院日。 根据不同胎龄差异较大,平均21-28天。
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CD-10:J80.x0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21-28天
|
|
来自: 名天 > 《2016年已发布的临床路径(525-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