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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揭秘银行理财中那些可能存在的“潜规则”!

 long16 2017-01-20

嘘,揭秘银行理财中那些可能存在的“潜规则”!

“潜规则”这个曾经只在娱乐圈适用的词语,如今已经适用于社会中的各行各业了。当然投资理财领域也难逃“潜规则”的魔掌,就连银行理财中都存在着不为人知的“潜规则”。那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揭秘银行理财中的那些可能存在的“潜规则”。

1、模棱两可的理财期限

银行的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普遍在4%左右,小编以10000元的投资本金为例,到期后,获得收益4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收益的时间单位是年,一般银行的理财产品期限是3个月,故,所获得的实际收益:400 x 3/12 = 100元,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需格外关注理财的时间期限。

2、暗藏玄机的募集时期

银行理财产品是存在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在募集期和清算期,投资者不享有收益,按照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马甲袋举例来说,期限为1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6月1日起开始销售,6月15日结束募集,实际收益从6月16日计算,其中的空档期是15天,这15天不进入理财产品的收益计算期内,若是选择了募集期和清算期都较长的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其实并不乐观。

3、盈亏自负的银行理财

相当一部分投资者选择理财途径的首选是,银行理财产品。来源于对银行的潜在安全感,风险低,收益率高于定期存款,但这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并不利于理财的风险把控。小编了解到,银行的理财产品其实也存在着“零收益”、“负收益”等现象,其中暗藏的玄机,需要投资者谨慎对待。

任何的投资理财方式都存在着风险,银行理财也是如此,因此投资者们参与银行理财的过程中万不可以掉以轻心,一定要谨慎、认真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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