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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附依据

 昵称39831613 2017-01-21

律师:解读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附依据

作者:梁保东

律师:解读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附依据

交通事故中,经鉴定,评定了伤残的,受害人可要求残疾赔偿金。

一、律师解读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受诉法院所在地,指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省级;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

2、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指受害人因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而分别适用城镇或者农村标准。虽然是登记的是农村居民(户口)的,但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可按城镇标准计算。

4、伤残系数”,指按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到十级伤残的,伤残系数分别相应为100%到10%。对于多处受伤,评定多处伤残的,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5、赔偿年限按受害人年龄分三种情况:

第一、受害人60周岁以下的,赔偿年限=20年。

第二、受害人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赔偿年限=20-(实际年龄-60)。

第三、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5年。

6、如果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残疾赔偿金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声明:本文系作者梁保东律师原创,转载须注明作者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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