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设计计划控制目标是指设计计划中设置的有关合同项目进度管理、费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控制指标和要求。
3.2 项目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是在项目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整理汇总而成的项目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是项目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基础。不同的合同项目需要的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也不同。一般包括:
①现场数据(包括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数据及其他现场数据)。
②原料特性分析和产品标准与要求。
③界区接点设计条件。
④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设计条件。
⑤危险品、三废处理原则与要求。
⑥指定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
⑦可以利用的工程设施及现场施工条件等。
3.3 设计协调程序是项目协调程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之间在设计工作方面的关系、联络方式、报告审批制度。设计协调程序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①设计管理联络方式和双方对口负责人。
②业主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和项目设计数据的内容,并明确提供的时间和方式。
③设计中采用非常规做法的内容。
④设计中业主需要审查、认可或批准的内容。
⑤向业主和施工现场发送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列出图纸和文件发送的内容、时间、份数和发送方式,以及图纸和文件的包装形式、标志、收件人姓名和地址等。
⑥推荐备品备件的内容和数量。
⑦设备、材料请购单的审查范围和审批程序。
⑧采用的项目设计变更程序,包括变更的类型(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变更申请(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范围)以及审批规定等。
3.4 设计评审主要是对设计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有多种方式,一般分为三级:
第一级:项目中重大设计技术方案由企业组织评审。
第二级:项目中综合设计技术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评审。
第三级:专业设计技术方案由本专业所在部门组织评审。
3.5 设计与采购和施工的接口关系如下:
1设计与采购的接口关系一般是:
1) 设计向采购提出设备材料请购单及询价技术文件,由采购加上商务文件后,汇集成完整的询价文件,由采购发出询价。
2) 设计负责对制造厂商的报价提出技术评价意见,供采购确定供货厂商。
3) 设计应派员参加厂商协调会,参与技术澄清和协商。
4) 由采购负责催交制造厂商返回的先期确认图纸及最终确认图纸,转交设计审查,设计应将审查意见及时返回采购。
5)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设计应协助采购处理有关设计、技术问题。
6) 设备材料的检验工作由采购负责组织,必要时设计参与关键设备材料的检验。
2 设计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一般是:
1) 施工应参与设计可施工性分析,参加重大设计方案及关键设备吊装方案的研究。
2) 项目设计文件完成后,设计向施工提供项目设计图纸、文件及技术资料,并派人向施工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3) 根据施工需要提出派遣设计代表的计划,按计划组织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非设计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应征得设计的同意,由设计人员签认变更通知,按变更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3.6 为了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深度要求,应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 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 项目合同。
3) 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 业主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业主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