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子相亲脱衣秀身材 男方瞧不上要赔钱吗?

 gzdoujj 2017-01-22

      有一个案例,哈尔滨62岁的陈伯,与50岁的周姨网聊时,说想找身材好的,领着跳广场舞有面子。于是发生女子相亲脱衣秀身材的一幕,更离谱的是,俩人见面后周女士脱掉外衣秀身材,陈先生却不满意,周女士大怒,非得要100块赔偿,说凭啥白看。在民警调解下,陈伯给周姨5元作车费补偿。

  问题一:他们之间存在协议吗?

  大妈和大爷相亲时,大爷要求大妈脱掉外衣,给他看看身材。大妈对自己挺自信,就脱掉外衣。没想到,大爷左瞧右瞧,觉得周女士身材没有她说的那么好,当时就提出两人不能处。这下可把大妈惹怒了。那么,他们之间存在协议吗?

  我认为他们之间确实存在了协议。大爷提出让大妈脱掉外衣,看一下身材条件,这算一个要约,而大妈同意脱掉外套,这算是对要约的承诺。这是一个完整的脱衣协议。

  问题二:大妈有权要求索赔吗?

  大妈与大爷约定了脱衣协议,而大爷看过之后不同意交往,大妈拉着警察叫屈:网上也看过照片了,他都认可我的身材。来了还脱了衣给他看,又说不行。我倒公交车坐了两个小时来的,他这不是折腾人嘛?这一定程度上给大妈造成了损害,那么,大妈有权要求索赔?

  我认为,大妈没有权利要求索赔。

  首先,这个协议是在双方自主,自愿,没有胁迫的状况下达成的的合意。而协议中也没有说明脱完大衣后,俩人就要交往这个条件,因此,大爷并没有违约。

  其次,这个脱衣协议的内容并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同时,我国民法也不调整这种约会、婚约、定情约定等恋爱行为,因此,该脱衣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

  综上所述,大妈与大爷之间的脱衣协议并不有法律效力,大妈没有权利要求索赔。

来源:找法网-今日话题,供参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