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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建构现实的三种研究范式

 theGreatOcean 2017-01-23

  媒介建构的现实有别于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的现实世界,它是一种高度依赖个体经验的意义世界,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媒介建构现实方式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媒介建构现实”已经成为传播学界的一种共识,然而对于媒介如何“建构”现实的说法存在很大的争论。这种争论一方面是因为传播学理论基本来自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直接导致了传播研究中不同的理论范式;另一方面,传播学往往被视为社会学科,学者们更为关注具体问题的解决,例如媒介效果、传播语言等等,而对一些理论问题经常缺乏刨根究底的兴趣。但是“媒介建构现实”作为一个基础理论问题,从研究范式的视角来深入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媒介现实”作为一种建构的社会现实

  “媒介建构现实”之所以成为共识,是因为人们意识到媒介化语境下的现实只是一种“建构”的媒介现实。“建构”一词来自英语“Construct”,具有构造、建筑、创造、生产、结构等意义。也就是说,媒介所建构的现实与我们亲身体验的现实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复制关系,而是再度创造或生产的关系。

  媒介建构论者认为这是一种以“虚拟”为特征的社会现实。沃尔特·李普曼(WaltLipp-mann)(1922)很早就注意到了媒介现实的虚拟性。他认为,新闻媒介对现场事件的表达经常是错误的:它所创建的形象经常是误导的、歪曲的,也错误地描画了我们头脑中对外部世界的形象。

  他同时又认为,人们经常不是按照实际的事实与事件来作出决定,而是按照他们从新闻媒体中感知到的他们自认为真实的环境中发生的一切来做决定[1]。李普曼所提到的新闻媒体所构建的环境就是媒介现实。C怀特·米尔斯(CWright·Mills)(1967)提出了“二手世界”的概念。他认为,“理解人类处境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人们生活在一个二手世界中。……他们关于世界以及自身的印象是由他们从来不曾遇见将来也不会遇见的众多的目击者所给予的……”[2]。

  不管是媒介现实,还是二手世界,虚拟性构成了它们的根本属性。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媒介活动的参与者把亲身体验到的生活事件编码为媒介符号,而媒介上呈现的现实往往以新闻故事、戏剧寓言、新闻报道、图片或音乐等形式出现。

  WeimannGabriel(2000)认为媒介现实同社会现实相比,更为戏剧化,更为丰富多彩,更为激烈,更为积极,也比现实生活变的更快。这样的世界之所以能让很多人迷恋而放弃真实生活,就在于能让参与者获得一种超乎寻常的“在场感”[3]。“在场(Presence)”是一种主观体验,并非客观实在。

  JamesJGibson(1979)指出,“在场感”可以被理解为一个人对其物理环境的体验。它不是指社会个体所生活的物理世界中的周围环境,而是对那些环境所产生的一种感觉与意识,而这种周围环境是作为自动控制的精神过程的一种中介而存在[4]。W·托马斯也对此有过论述,认为在环境刺激与人的反应之间存在一个主观定义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情境定义”。这种情境判断完全是主观的,可能与客观实际相符合,也可能不相符合。但是,如果人们把一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它们在这些人看来就是真实的[5]。因此,所谓的“现实”实际上就是社会个体对自身所处环境所定义的一种在场意识。从这个角度而言,媒介现实虽然有别于身体力行的客观现实,但是因为能够给参与媒介活动的社会个体一种“在场感”或“在场”意识,从而具有一种高度的真实性,也比大量的物理世界更吸引人,更迷人,因而也被参与者当成一种社会现实。

  二、媒介建构现实的三种研究范式

  有关媒介建构现实的研究,一般被看作是与实证主义相对立的一种研究思路。费斯克(Fisk)在批评以信息运输为目的的媒介工具论的同时,给予了强调意义生产的媒介建构论以“符号学派”的地位[6]。汉诺·哈特(HannoHardt)(1992)也明确把关注意义问题的建构主义媒介研究思想称为文化批评学派[7]。在我国,邓理峰也开始把建构主义媒介观当作与媒介工具论(或者媒介实在论)并驾齐驱的媒介研究范式[8]。即便如此,学者们并没有在媒介建构论的基础上再往前走一步,对媒介建构现实的不同倾向作进一步的探讨。

  媒介现实的虚拟性告诉我们,它不仅与经验世界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而且还与媒介活动参与者的个体心理紧密相关,媒介—个体—社会三者共同构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三角关系,由此也形成了三种有关媒介建构研究的基本范式:关注媒介文本的符号学范式,关注社会现实层面的社会学范式,以及关注个体心理的社会心理学范式。

  下面就理论来源、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等几个方面作进一步阐述。

  (一)符号学范式

  在媒介建构现实的研究中,来自语言文化领域的学者常常把目光放在媒介语言的具体体现———文字、图象、声音等媒介文本上面,一般采用内容分析或者符号学方法,通过研究话语的修辞与内容变化来研究语言符号的意义及其生产过程,这种思路可以被称为符号学范式。

  这种范式起源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索绪尔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来源于我们共享的文化符码。这种语言符号的概念意义(所指)随着历史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就是借助语言符号来思考和区分其所生活的世界的。因此,我们正是通过语言符号这种媒介,把我们的现实世界与社会历史文化建立起了联系。

  罗兰·巴尔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号学中的意指思想[9],正式把历史文化纬度引入符号学研究领域。他认为符号能指与所指两个层面之间的连接关系是一种意指关系,其中有两个核心序列(如图1):第一个序列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符号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揭示的意义称为明示意,也是符号的常识性意义;第二个序列引进了文化纬度,关心的是符号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在第二序列中,第一层面的符号成为第二层面符号的能指,而这能指又重新获得意义项所指层。这一层面的意义称为隐含意(文化义)。这样就把意指的触角伸向了社会现实与文化领域。巴尔特认为,文化层面与神话一样具有虚拟的特性,因而也称之为神话层。

  正是因为有了“意指”过程,意义丰富的文化系统成为了神话学的所指层面。符号学也完成了从语言符号学到神话符号学的蜕变。从第一系统的语言学到第二系统的神话学,与人发生关系的现实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在第一系统中,我们面对的是物的世界,有赖于我们的实践活动来体验。感觉到的世界也是实实在在的物理世界,有时间和空间的规定性。到了第二系统,物理世界完全变成符号世界,或者说变成神话的世界。

  我们接触的世界是一个超越了物理时空环境的心理世界。在那里,一切的经验不再依赖于我们的身体实践,而我们的文化想象力赋予了多种多样的符号(文字、图片和声音等)以形形色色的意义,这是理解、解释的结果。大众媒介(既包括传统的报纸、电视、广播和杂志等,也包括以网络为纽带的新媒介)建构的世界,就是一个第二系统意义上的符号世界。这个世界,是媒介从业人员借助一系列的图象、文字和声音符号建构而成的,并以新闻、广告与娱乐节目的形式出现。

  学者们正是以符号学理论为依据,以媒介文本为研究对象,而解释与揭示符号世界的意义呈现就成了学者们努力的目标。诺曼·费尔克拉夫(NormanFairclough)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话语与社会变迁》一书中提出了一个包括话语文本、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在内的话语分析框架[10]。文本纬度的分析包括“词汇”(主要涉及个体语词)、“语法”(涉及与分句和句子连在一起的语词)、“连贯性”(涉及分句与句子如何被连接在一起)一直到“文本结构”(涉及文本的大范围的组织属性)层面;第二个向度话语实践,牵涉到文本生产、分配和消费的过程;第三个向度作为社会实践的话语,主要是在与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关系中讨论话语。这三个向度具有递升特征,最后指向以政治、意识形态等形式体现出来的社会实践层面。这个模式虽然以社会实践为最高层次,但是始终围绕媒介文本而展开,重点是解释媒介符号多层面的意义,因而就社会实践层面而言还是不够彻底的。

  (二)社会学范式

  社会学范式重点关注媒介建构现实过程中社会现实或社会结构在其中的作用,以及在社会现实与媒介现实的互动影响过程中知识的生产与消费问题。

  社会学范式的理论来源以彼得·伯格(PeterBerger)和托马斯·卢克曼(ThomasLuckmann)的知识社会学为主。他们改变了古典哲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从形而上的逻辑世界转到我们身体力行的日常生活世界。他们认为这种世界蕴含的日常生活现实因为具有高度的真实性而“成为最重要的现实”,它们“以一个互为主观的世界,也是一个我与他人共享的世界,呈现在我面前”[11]。

  也就是说,日常生活现实是一个主体间性的世界,具有最高实在的价值。这个世界只有通过行动者的社会互动才能建构完成。伯格和卢克曼认为,社会生活中任何一个实在的建构,都只能是社会地建构,即通过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本身来建构。

  而基本的建构程序为制度化、合法化和社会化,正是通过这些过程,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称为主观与客观融合在一起的社会实在。

  伯格和卢克曼的知识社会学,主要探讨了个体是如何通过语言的社会互动来建构主观实在与客观实在交错存在的日常生活世界,以及如何使社会实在与符号实在沟通连接起来。HannaAdo-ni等学者(1984)认为这个理论之所以能被应用于媒介建构研究,是因为“大众媒介(新闻和娱乐)在惯习化过程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以及它对制度,既而稳定社会体系所提供的支持”[12]。

  说到底,该理论解决了媒介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以及媒介在建构社会现实中的重要地位等问题。

  由于社会学范式的研究重心在社会结构、社会化等社会一端,因而来探讨这种研究范式的研究问题时,我们会发现,文本意义或观念等文化范畴不是它的核心问题,相反,常识性的“知识”更适合成为媒介建构研究中社会学范式的研究主题。更确切地说,“知识”构成了各种意义的结构,离开它们,任何社会都无法存在。而且,在媒介建构研究中,知识不是固有的,它是社会互动的结果,与社会互动密不可分。知识与社会结构、社会互动等共同构成了最为重要的研究命题。

  (三)社会心理学范式

  社会心理学范式认为,媒介现实的建构是媒介活动参与者对媒介符号的接受、理解与阐释的过程,也是媒介活动参与者自我认同的过程。故媒介活动中参与者的心理及相关外在化就成了关键问题。该研究范式主要来源于符号互动论。

  符号互动论发端于乔治·赫伯特·米德(MeadGeorgeHerbert),完成于赫伯特·布鲁默(HerbertBlumer)。布鲁默认为符号互动论有三个基本前提:人们对事物所作出的行动是建立在意义基础上的,而这事物是因为意义而存在的;这些事物的意义来自于一个人与他的同伴之间的社会互动;这些意义通过一个解释的过程得到处理或调整,而这个解释过程是人们在处理他所面对的事物的时候采用的途径。布鲁默进一步把它们概括为五个核心内容:自我(theself)、行为(theact)、社会互动(socialinteraction)、物体(objects)和集合的行为(jointaction)[13]。

  那么,符号互动论为何会成为重要的媒介建构研究范式?符号互动论虽然是一种心理学理论,但是它与传统的心理学理论不同,它的研究重点在于个体的符号互动。而媒介世界是典型的符号世界,受众接受与处理媒介信息的过程恰是典型的符号互动,而且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研究媒介建构又很好地填补了个体心理这一重要纬度,因此符号互动论就被运用到了媒介建构的研究中。

  传统的心理学来自于西方的实证思想,在研究思维与方法上倾向于定量实证。但是符号互动理论关注的是符号的互动,倾向于阐释法,例如生活史、自传、个案研究、非结构性访问以及参与式观察等。而研究的社会问题也与传统心理学大相径庭。JMCharon(1998)特别列举了多个研究例子。如在种族问题上,可以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社会互动、传播、文化等策略上来理解种族主义和种族冲突;就性别差异问题而言,符号互动主义者所要努力理解的性别差异,就包括个体是怎样被社会化的,我们是怎样逐渐地接受我们的身份和界定该做什么等问题上[14]。国内学者毛晓光认为,当前用符号互动理论来研究的社会问题包括社会越轨、两性符号命名、校园人群互动机制和移民的心理社会适应性等一系列问题[15]。

  三、对三种研究范式的分析

  在媒介建构现实的研究过程中,符号学范式、社会学范式和社会心理学范式依靠自身的理论特色,发挥出了自身的独特作用,这种研究特色可以简单概括为下表(表1):

  从以上分析可见,这三种范式由于来自不同的理论学科,虽然共属媒介建构范式,然而在理论来源、关注对象以及研究问题等方面还是表现出了不同特点。总体来说,符号学范式从媒介文本入手,侧重于媒介符号的意义生产以及媒介内容的叙事结构等问题;社会学范式从社会结构入手,侧重于社会结构与媒介现实之间的互动建构关系;而社会心理学范式着眼于接受者个体心理,侧重于接受者是如何接受媒介现实的理论问题。

  这种差异点也在学者们具体研究媒介建构时得到体现。笔者以《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大学》、《国际新闻界》和《当代传播》等四本国内学术期刊,以及Journalism&MassCommunicationQuarterly(JMCQ)、JournalofCommunication(JOC)、JournalofBroadcasting&ElectronicMedia(JOBEM)和CommunicationResearch等SSCI期刊为研究对象,搜索了几十篇有关媒介建构研究的理论论文,阅读分析之后发现,符号学范式主要研究对象有:媒介话语的修辞,媒介内容的文本结构以及基本的叙事模式。另有少量论文研究了传媒形象或媒介身份等。从中可以发现,坚持符号学范式的学者比较倾向于把媒介建构当作一种话语建构,而研究媒介话语的结构规律以及媒介文本的文化意义显然是其首要任务;社会学范式虽然把研究重心转移到了媒介的建构过程,然而在具体研究时,还是具有浓厚的社会学色彩。这些学者大部分认为在媒介现实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各种社会因素,在媒介现实对人的社会化过程以及社会现实对媒介内容选择等一系列问题上起着重要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个体经验、媒介惯例、组织部门和意识形态等等,它们共同构成动态的结构关系。而这一切的影响又往往是通过新闻监管、条例、谈话等一系列话语的形式得以实现的;而社会心理学范式则把重点放在受众纬度。这些学术论文高度重视受众在理解解释媒介内容过程中自身日常生活经验,尤其是常识的作用。他们经常研究网络社区中的人际互动,以及相关的身份建构、意义交流等相关问题。

  虽然这三种媒介建构的研究范式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然而在具体的研究中,我们同时发现了融合的趋势。例如欧文·戈夫曼(ErvingGoffman)是大家比较认可的媒介建构论者。他早期倾向于研究新闻媒介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着力发掘在新闻媒介表达现实世界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结构因素的作用,具有宏观建构的研究色彩;后来他把注意点转向媒介受众,研究了人们形成媒介印象的过程中怎样使用与事件有关的信息以及如何表现的特点,强调了媒介活动参与者的主动性。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随着媒介建构研究的深入,融合的特征也将表现的更为显着和成熟。

  参考文献:

  [1]沃尔特·李普曼.舆论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10-18.

  [2]CWrightMills.Power,politics,andpeople:Thecollectedes-saysofCWrightMills[M].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67.405-406.

  [3]WeimannGabriel.CommunicatingUnreality:ModernMediaandtheReconstructionofReality[M].ThousandOaks:SagePubli-cations,Inc.19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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