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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四杰王勃写“斗鸡”骈文惹祸 皇帝怒将其逐出

 3gzylon 2017-01-23

初唐四杰王勃写“斗鸡”骈文惹祸 皇帝怒将其逐出

2017-01-23 09:59   我有话说
2017-01-23 09:59:02作者:责任编辑:产婉玲

  “初唐四杰”之首、千古雄文《滕王阁序》的作者王勃,早慧,六岁就能写出文笔流畅的文章,被誉为“神童”;16岁科考及第,17岁就被任命为正县(处)级的“朝散郎”。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才华横溢、开局顺利的青年才俊,却被“鸡”毁掉美好前程。

  王勃因何招惹“鸡”?新、旧《唐书》提及此事非常节约文字:“是时,诸王斗鸡,勃戏为文檄英王鸡,高宗怒曰:‘是且交构。’斥出府。”倒是唐人笔记小说等野史详细讲述了事件的过程。唐初,斗鸡游戏风靡一时,唐高宗的儿子都乐此不疲,沛王李贤、英王李哲等痴迷斗鸡。

  乾封三年(公元668年)的一天,李贤邀请李哲斗鸡取乐,时任沛王府“修撰”(负责王府文字工作的官员)的王勃,便倾其才华帮李贤写了一篇《檄英王鸡》的骈文(古代以字句两两相对而成篇章的文体)。脑残的李贤还正儿八经地下战书似的派人将这篇骈文送给李哲,引得英王宫内争相抄录传阅。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唐高宗很快知道此事。更巧的是,有唐一朝,高宗李治偏偏是罕见不斗鸡的主。他本来对手下斗鸡就十分反感又苦于难禁,当他看到王勃“斗鸡”骈文中出现“血战功成,快睹鹰鹯之逐” 、“雌伏而败类者必杀,定当割以牛刀”等很暴力且充满血腥味的句子时,龙颜大怒。便以此文有挑拨离间皇子关系之嫌,下令立即将年仅20的王勃轰出沛王府,并不准李贤等再用此人。

  《新唐书》载:“勃既废,客剑南……官奴曹达抵罪,匿勃所,惧事泄,辄杀之。事觉当诛,会赦除名。父福畤,繇雍州司功参军坐勃故左迁交趾令。勃往省,渡海溺水,痵而卒,年二十九。”如果没写“斗鸡”骈文,王勃就不会无缘无故跑到四川投靠老朋友,也不会发生先匿藏、后杀死朝廷潜逃犯曹达的事,更不会千里迢迢去向父亲道歉谢罪而溺水身亡了。可叹,可惜!(赵柒斤)

[责任编辑:产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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