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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问题的解答——文件篇

 逍遥302 2017-01-24

        2014年,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文件,全总财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文件,2016年1月18日,吉林省总工会下发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意见》(吉会办字[2016]3号)文件,提出了吉林省工会经费的各项支出使用标准,其中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最高年不得超过1000元,会员生日人均不超过200元,职工教育活动物资奖励人均不超过300元。

       2016年8月4日,长春市总工会根据国家何上级部门工会精神,出台了《长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长会办字[2016]51号)文件,提出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以及经费开支原则和要求等。

       根据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现状,长春市目前正在落实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办法,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从经费上加强保障,也将陆续出台有关的配套文件,本公众号将陆续推出有关工会经费的有关文件和解答,便于大家在实践中执行。今天给大家转发的是《长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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