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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云泉的《朝贡制度史论》有感

 waiwlu 2017-01-24

李云泉的《朝贡制度史论》可以说是在国内唯一的一本与费正清等西方学者的中国朝贡制度研究相对应的一专著。本书的优点在于:第一,作者是从中国古代通史的角度来考察朝贡体制的,因此,所涉及的时间较长。作者不仅考察了朝贡制度的起源时期——先秦时期,而且对朝贡制度的确立、发展时期都作了必要的考察,可谓是从朝贡制度史的角度对清代以及此前的各个时期的朝贡制度进行考察的重要专著。第二,作者不仅考察了各个不同时期朝贡制度的发展,而且对各个时期朝贡制度的机构以及礼仪变化都作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与论述。第三,更为严格地说作者所考察的不仅仅是朝贡制度本身,而是从中国古代的中外关系史的角度对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加以考察,所以,对中外关系的演变内容作了必要的论述。

作者的本书的优点很多,资料丰富,为我们研究古代时期中外关系提供了前提;但是作者的《朝贡制度史论》在我看来也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作者在考察古代朝贡制度起源时,没有针对着这一制度为何出现,以及导致这一制度出现和存在的原因、条件等因素做出必要的分析。他的书,只是利用古代的文献记载资料来为这一制度之出现、发展、演变做出了一系列的论证,而对于这一制度为何发生、为何存在,为何演变等深层的、导致体制出现和演变的原因未做出分析,即作者过于专注于史实,而缺乏思辨性。

其次,他在第六章及该书的最后一章中就“朝贡制度的衰亡与近代外交制度的建立”中论述朝贡关系的瓦解时,只就朝鲜、琉球、越南、暹罗、缅甸、南掌这六个国家来论述,即作者其实是将清代大清的属国等同于朝贡国了。严格上讲,属国与朝贡国是有差别的,属国肯定是朝贡国,而朝贡国则不一定是属国。其主要的区别在于,这两者之中是否接受大清的册封,是否有请封行为。对于朝鲜、琉球、越南、暹罗、缅甸、南掌六国,我们可以称之为属国,其原因是它们多受清朝的册封,而对于《大清汇典》所列的西洋朝贡国,如英法等国,则可以称之为朝贡国,因为他们的确有朝贡的行为。无论这种行为是西方各国商人的私下行为,还是带有一定程度的官方行为,他们都履行着大清的朝贡礼仪,这一点不可能因近代鸦片战争中大清的失败、西方各国越出了朝贡体制这一史实的后继发生而将它们不列入朝贡国之内。李云泉在分析近代朝贡关系瓦解时,不列西洋各国而只列举了大清的属国,在概念上,以及在理解朝贡体制解体的过程上都是一大缺陷。因为中国朝贡体制在近代的瓦解,最初的一环是从西洋开始的,正是西方各国要用西方近代的外交体制代替大清传统的朝贡体制,并迫使大清扩大西方在华贸易范围而导致了两次鸦片战争之发生。

第三,作者的书中致力于体制的演变,但却缺乏对影响体制、制度等内在的东西即思想意识的东西的分析。中国近代朝贡制度的瓦解,近代外交制度的确立,都与清代人思想意识的变化有巨大的关系。就是在清代中前期,清代的朝贡体制不同于明代的朝贡体制,体现在天朝统治者的思想认识上也很鲜明。作者《朝贡制度史论》在针对近代时期朝贡制度的瓦解与近代外交体制的确立方面,给人的直接感觉是:天朝的朝贡制度在西方的入侵下,直接地被近代外交体制所替代,而其中的复杂与天朝自身的意识的变化,以及两种体制的并存等问题,作者书中都没有涉及到。而事实上,朝贡体制的瓦解决不像作者所认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复杂的、缓慢的、艰巨的过程,同近代体制的产生过程之艰难一样。

第四,作者书名的正名为《朝贡制度史论》,而副名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在本人看来,朝贡制度只是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中的一个子系统,用朝贡制度来概括中国古代中外关系、中外体制的全部内容是否可行,值得商榷。朝贡制度研究的主要对象应该是朝贡与接受朝贡这一双向的行为,而且这一体制所体现的中国古代的中外关系是一种保守式的内外关系,天朝多只为接受朝贡国的朝贡行为而沾沾自喜;而对于天朝自身的册封行为等主动、积极的因素则体现得不足。中国古代的中外关系,既应该包括朝贡的内容,也应该包括册封的内容,只有朝贡的内容而无册封的内容,则是对中国古代中外关系的一种歪曲。因此,在论述中国古代的中外关系时,用封贡体制比较准确,而在清代,虽然中国与西洋只有朝贡关系,则用宗藩体制比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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