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批5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国家国防科工局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高校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提供学生走向世界的通行证 ★全国首批就业50强高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毕业生就业起薪位居浙江省综合类高校第一(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最新数据) ★大学生各项学科竞赛总成绩稳居浙江省第一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 ★全国校园生活满意度50强高校 ★2015年杭州市接收毕业生就业人数浙江省第一高校(2339人,杭州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5月发布) 各位考生、各位家长: 感谢大家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关注和支持!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整理了“三位一体”的报考指南,供您参考。 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主要变化 (1)招生专业有所变化。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涵盖学校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及省重点建设专业。如会计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气与自动化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等15个专业(类),计划数为360名。招生专业不分文理,专业名称及选考科目与已经公布的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内容一致。 (2)计分方式有所变化。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3)报考条件有所变化。所有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普通类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5分(含)以上;德育类、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90分(含)以上,有资格报考,体育特长类不做要求。 (4)对往届生的要求有不同。学校招收往届生,并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5)学科竞赛类报考条件有所变化。增加了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符合计分条件者也可以报考。 1 招生批次及院校代码 院校代码:0006 温馨提醒: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2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 招生专业和人数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36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4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5分(含)以上。(我校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9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德育类: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5)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综合成绩”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 5 计分办法 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5% 高考成绩×5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6 专业投档规则 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7 历年录取情况 (因2017年在浙江省的招生不分文理科,并且有选考科目要求,表格中的数据仅供参考) 8 入校后的培养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与参加我校全国范围招考录取的学生一并列入相关专业学习就读。 9 联系我们 学校网址: http://www.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 “三位一体”报名网址:http://swyt. 来源:校招生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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