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政办发〔20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一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确定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宋希斌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总体负责城乡规划工作。主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联系市专家顾问委员会。 康翰卿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科学技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法制、安全生产、金融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银行、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和民主党派、统战、台湾事务;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系驻哈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哈警备区、驻哈部队。 石嘉兴副市长 负责信访、司法、商务、民族宗教、招商引资、旅游、外事、贸易、综合保税区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哈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哈东现代物流产业带管理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哈尔滨商会、市会展业办公室);联系市烟草专卖局、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群团工作。 张万平副市长 负责农村、农业、水务、林业、畜牧、粮食、县域经济等方面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有关涉农方面工作。分管市农业委员会(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粮食局、市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农业科学院;联系市气象局、哈水文局和9县(市)政府。 柳士发副市长 负责民政、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老龄、残联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老龄(退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 陈远飞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哈尔滨出版社、哈尔滨学院、市教育研究院、哈广播电视大学、哈职业技术学院、哈老年人大学、哈劳动技师学院、哈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哈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市档案局(馆)、市社会科学院;联系哈尔滨日报社、哈尔滨广播电视台;联系中省直大专院校。 王沿民副市长 协助市长负责城乡规划工作。负责交通运营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和城市功能区建设、铁路建设、松花江避暑城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城市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哈西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联系各区城建工作。 智大勇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开发区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哈尔滨新区;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邮政管理局、中省直科研院所;联系省邮政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哈港务局、哈铁路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中石油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和民航、电信各企业。 赵 革秘书长 负责协调市政府具体工作运转。协助市长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管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管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分管企业诉求工作;分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赵中超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长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单国俊副秘书长 协助石嘉兴副市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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