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的区别

 丧家犬 2017-01-26
 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的区别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行政执法办案的重要 证据,它既是过程程序,又是证据的种类,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 也有所区别。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与案件有关的现场进行勘查、检 勘验笔录 验时所制作的实况记录,是用文字形式固定勘验工作情况的现场状 况。勘验笔录及时固定了现场原貌,是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重要证 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定案的根据。勘验笔录一般由现场文 字记录现场绘图和现场照片三部分内容组成,它们以不同形式、 从不同角度完整地反映现场状况,客观、系统、全面地反映勘查的 全过程和勘查结果及发现、提取痕迹、物品及其他物证的的情况。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为行政目的,按照法定程序,对现场 现场笔录 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 不同,勘验笔录一般只记录现场事实情况,并不涉及对当事人、证 人等的询问。现场笔录包括案件事实的记录和程序问题的记录两部 分,包括对现场事实情况的描述;对当事人、证人等的询问;行政机 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时所进行的当场记录;根据公民、 法 人或其它组织的要求、申请而同意或拒绝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当场记 录。 笔者认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对于不 是非常复杂的案件,可二合一体现在一个笔录中,即先对案件现场 情况进行记录,再对现场事实等进行记录,只要能保证其关联性、 合法性和客观性,就可作为行政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