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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罗马共和:阶级斗争

 牛人的尾巴 2017-01-27

罗马共和:阶级斗争

   2009-04-19 12:37 星期日
  
  古代西方的“共和”,与我们现代的理解不一样,没有“民主”这一层意思。在罗马这样的共和体制内,人数众多的一般民众,在百人队大会之中的选票少于半数。权力还是掌握在少数贵族手中,官员与元老大多出身于贵族之家。贵族在罗马是一种基于血缘世代相传的身份,据说是Romulus在罗马建城之后册封并世代相传下来的。贵族之外的一般民众,则都是平民。到后来,这些贵族们为了显示自己血统的高贵,还常常在族谱里声称自己的祖先要么是来自那位特洛伊英雄Aeneas,要么就干脆来自传说中的神灵。现代的学者们已经无从考证他们具体的来历,但是大致上,他们应该是早期部落头领的后代。因为政治与军事上的地位,他们在建立城邦的征战过程中,获取了较多和较好的土地。在外出打仗都要以财产来论资格的罗马,他们的直系后代有了相应的政治优势。而每次胜仗之后的论功行赏,也是贵族们获得最大利益。这样的循环,加强了贵族对政治的垄断。在没有媒体、公关的古代,家族的声望比个人的声望来得重要。贵族们还可以利用家族势力,号召一众族人、家丁、喽啰的支持。虽然在罗马王政期间,没有哪个国王可以建立自己世袭的王朝,但是在罗马共和期间,却总是有为数不多的那么几个家族,建立自己的“小王朝”,子子孙孙之中,连续选出许多执政官与国务官,垄断着罗马的政治。
  
  古代西方对“王权”的理解,也与我们现在的理解有所不同。至少对现代的中国人来说,“君主”几乎是封建专治,欺压百姓的代名词。但实际上,下层民众直接与国王打交道的并不多,真正欺凌乡民的往往是各地的名门望族,也就是贵族。这就像我们的农村基层,经常与村民们发生直接冲突的是基层的乡政府或是区政府,而村民们的不满无法解决时,则还有上访一途,去县里,去省城,甚至闹到北京。古罗马社会当然没有这么多层级,但是受欺压的民众,也有告御状这一途径来讨一些公道,在贵族之上的国王常担起保护下层民众利益的角色。即使到了十八世纪末的欧洲,也还是这种情形。比如说在法国,农民与贵族发生争执时,可以告上王家法庭,享受某种程度的保护。相形之下,在较为落后的俄罗斯,农民的一切争执都是在当地贵族主导的领主法庭内解决,没有别的上诉途径,农民沦为贵族完全掌控之下的农奴。“自由”(Liberty)做为反对王权的口号,喊在古代西方贵族们的口里,时常含有另一层意思:在我的地方,我要怎么做(或是怎么欺负人),国王或国家无权干涉。
  
  古罗马赶走了国王,是一场贵族革命,为的是“自由”,确立的是贵族对政治的垄断。罗马虽有选举,却没有民主,肯定不是平民的理想国,由此曾引起一系列贵族与平民间的冲突。用现代词汇来说,这应该算是“阶级斗争”了。最严重的冲突,是关于债务问题。在当时技术条件下自给自足式的农村生活,付出的艰辛不少,收成却相当有限。年成好的话,够一家子糊口。年成不好的话,不但得挨饿,还得为来年的种子忧心。外出打仗,虽然讲究个季节,但是田里的农活不免受影响。打胜仗时可以得到战利品,特别是土地,但是平民们分到的只是小头。打败仗时地里的庄稼被人家给收了或是毁了,一年的辛劳就白忙活了。这在积蓄较多、可以请得起帮工的贵族家不是问题,在一般平民家里,那就只能到富贵人家去借债度日。弄不好,几年下来本金加上利息,越滚越大,就成了债奴。罗马的法律对欠债者的惩罚极为严厉,债主可以自行将累欠不还的人羁押,将他变为奴隶或是当奴隶出卖,甚至可以要他的性命。
  
  罗马平民们对贵族统治的反抗,最激烈的方式是闹独立:集体跑去另一个山头,宣布脱离罗马,再也不为城邦的防守与征战效力。这样的方式,在战事持紧的时候最为有效。贵族官员迫于大敌当前,愿意做出让步,比如减利息、减本金、将缴获的土地多一些分给平民等等,以换取城邦内大家可以团结一致,抵御外敌。但这都是一些权宜的解决办法,债务问题过一段间还会重现。一直到共和快要完结的公元前一世纪,类似的麻烦还曾让恺撒头痛过。
  
  官员们滥用权力,是另一个引起冲突的因由。传说之中有不少故事讲到执政官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公报私仇,惩罚与他们有过过节的人,谋取这些人的财产,最糟的甚至闹出人命来。没有政治地位的平民,更时常成为受害者。为此,罗马发展出一套规章制度,限制官员的生杀大权。在外征战统领大军的执政官,进入罗马境内后不许携带武器。任何一位被指称犯罪的罗马公民,有权要求正当的法律程序,由他的同辈们勘察证据之后,决定是否有罪,而不是由执政官或是国务官说了算。这样的制度,倒是为西方留下了一个良好的法治传统。一个人的生死不可以因为“龙颜震怒”而决定,至少都要走一趟相关的法律程序。
  
  平民之中,并不是只有穷人,也有家里经营得好,家境不错的人,或是在战场上表现英勇,有领导能力的人,成为平民领袖。罗马贵族为了垄断权力,曾试图规定只有贵族血统的人才可以竞选执政官,甚至还规定贵族与平民不得通婚。这些赤裸裸的独霸权力的企图,后来也是因为平民领袖率领平民们闹独立,而无法得逞。
  
  在平民们的争取下,这一类冲突后来导致罗马设立一个更为民主的权力机构,部落大会,每年选出为保护平民权益而特别设立的保民官。整个城邦分为三十五个部落,其中罗马城内的居民分入四个城市部落,而城外则有三十一个乡村部落。大会的投票,以部落为单位,不分贫富,不像百人队大会那样容易被贵族所操控。保民官的数目开初只有两个,后来逐渐增加到十个。他们没有特定的职责,但是有特殊的权力:否决权。当保民官不同意执政官或国务官的做法时,他可以出面制止。甚至当某位怒不可遏的官员举起手来,要惩罚冒犯他的平民的时候,保民官可以挺身上前,拦在二者之前,说一句“我制止。。。”,那位官员就得停下手来。为保证否决权的执行,保民官的人身在法律上“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敢对他动粗,都是遭天谴的罪过。但是保民官的权力只限制在罗马城内,在外打仗的官员则不受限制。在百人队大会之外,部落大会也有通过及否决立法、决议的权力,保民官则有召集参议院开会与制定提交决议草案的权力。后来罗马共和出现危机的时候,这个较为民主的部落大会及其选出的保民官将成为一个对抗元老院的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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