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用地的划分:1、生产设施用地2、附属设施用地以上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
关于农用地的划分: 1、生产设施用地 2、附属设施用地 以上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按农用地进行管理。
因此,想要在农村兴建养鸡场等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需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化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办理流程: 经营者申请--乡镇申报--县级审核 好咧,掌握以上流程,在农用地上面开办养鸡场就八九不离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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