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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如何科学准确编制政采预算?

 太平盛世在等你 2017-01-29

操作|如何科学准确编制政采预算?

编者按

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是采购人开展采购活动的资金来源和行动指南,也是监管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可见,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至关重要。但实际工作中,由于“重采购程序、轻采购结果”片面思维习惯的遗留,一些单位不光对后端的履约验收疏于管理,对前端的预算编制也未给予充分重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物有所值目标的实现和政采绩效评价。那么如何才能编准、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希望本专题能为业界提供参考和帮助。

六种方法编细编实采购预算

财政工作人员都知道,预算方法有六种,分别是固定预算法、弹性预算法、增量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定期预算法、滚动预算法,那么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中,该如何有效运用这六种预算方法呢?

固定预算法是指根据正常、客观的某一业务量水平为唯一基础来编制预算的方法。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采购支出项目,包括:支出变化很小的,如汽车保险项目;支出变化难以估计的,一般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标准进行测算的支出项目,如小车燃修费;预算年度开始前对相关计划已确定的支出项目,如办公设施类项目。

[优点]简便易行、较为直观。

[缺点]机械呆板,可比性差,不利于正确控制、考核和评价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

弹性预算法是指以预算期间可能发生的多种业务量水平为基础,分别确定与之相应的费用数额而编制的、能适应多种业务量水平的费用预算。适用于各项随业务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目支出,如学校的货物采购项目,由于学生的招生规模变化很大,因而可根据预算年度计划招生人数、在校学生人数测算应添置的课桌凳、床的数量、教学楼防护维修或其他采购项目。

[优点]克服了传统预算编制方法的缺陷,扩大了预算的适用范围,使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控制、考核、评价都建立在可比的基础上,避免了由于业务量发生变化而对预算的频繁修订。

增量(减量)预算法是指在上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考虑了预算期内各种因素的变动,相应增加或减少有关项目的预算数额,以确定未来一定期间收支的一种预算方法。主要适用于在计划期由于某些采购项目的实现而应相应增加的支出项目,如预算单位计划在预算年度采购或拍卖小汽车,从而引起的相关小车燃修费、保险费等项目支出预算的增减。

[优点]方法简便、容易操作。

[缺点]以前期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为基础,不可避免地受到既成事实的影响,易使预算中某些不合理因素长期沿袭;同时,也容易使基层预算单位养成资金使用上“等、靠、要”的习惯,滋长预算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零基预算法是指对于预算期的每一种预算项目,数额都以零为起点,从根本上评价各项业务活动的重要程度,完全按照预算期内应该达到的经营目的,重新考虑每次预算支出的必要性及其水平,并以此决定现有各项资源的分配顺序,编制新的预算。适用于各类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优点]对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按预算年度影响因素和轻重缓急重新测定支出需要,对项目依据、投资、技术要求等有关情况做出详细论证,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关系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急办的项目排列前面,确保重点项目落实;有利于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经费,发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各部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切实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缺点]预算工作量大,需对预算单位历史资料、现有资金使用和投入产出进行分析。

定期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以会计年度作为预算期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主要适用于服务类的一些经常性的政府采购支出项目,如会议费、小车三费等。

[优点]能够使预算期间与会计年度相配合,便于考核和评价预算的执行结果。

[缺点]由于预算一般在年度前两三个月编制,跨期长,对计划期的情况不够明确,只能进行笼统的估算,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同时,执行中容易使管理人员只考虑本期计划的完成,而缺乏长远打算。

滚动预算法是指按照“近细远粗”的原则,根据上一期的预算完成情况,调整和具体编制下一期预算,并将编制预算的时期逐期连续滚动向前推移,使预算总是保持一定的时间幅度。滚动预算的编制,可采用长计划短安排的方式进行,即在编制预算时,可先按年度分季,并将其中第一季度按月划分,编制各月的详细预算。其他三个季度的预算可以粗一些,只列各季总数,到第一季度结束前,再将第二季度的预算按月细分,第三、四季度及下年度第一季度只列各季总数,依此类推,使预算不断滚动下去。这种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时间较长的工程类或大型设备采购项目。

[优点]能够从动态角度把握近期的规划目标和远期的战略布局,使预算具有较高的透明度。由于在时间上不受日历年度的限制,能够根据前期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近期预算,有助于保证项目支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能够充分发挥预算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四项举措挤干挤净预算水分

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严、不实、不准导致的预算水分过大是最常出现的问题,对政府采购的物有所值目标和绩效评价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么如何高质量编制预算,挤干政府采购的预算水分呢?

避免重复超标

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级国有资产的配备都管理得较细。哪些部门需要配置或采购哪些资产,哪些部门闲置何种资产等,都有一本明细账。为了统筹和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有效盘活和高效利用国有资产,各级政府就必须对现有的存量资产实施统一的调度和配置管理。对一些预算单位提出申请需要采购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这些部门不需要配置的,或能够从其他部门调剂解决的,可不予批准采购。而对确实需要通过重新购置方式配备的,也必须从严控制其采购规模、标准、档次等。只有在事前注重采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从源头上审核把关,才能更加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

警惕“上位取整”

实践中,不少地方的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支出预算时,往往习惯于或简单地使用“整数字”下达支出项目的预算指标。特别是在编制一些需要实施政府采购的支出预算时,很少或根本不考虑采购项目的市场参考价。在考虑某预算单位购置一台笔记本电脑时,就简单地下达了2万元的预算购置费,而根据市场行情,有的只需1.45万元左右就能采购到位,于是由于确定的采购预算超出了采购项目的市场参考价过多,直接导致采购预算在将来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采购节支率“畸高”现象,这种采购效益算是谁的“功劳”呢?反过来说,在确定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时,也不能过度压低价格,从而导致采购项目无法采购到位,进而又影响了采购人的业务工作。

突出政策方针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不仅要考虑财政预算的购买能力,还要充分考虑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一些节能、环保、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必须要在政府采购的工作中执行到位。

就目前来看,有些地方在编制采购预算时,仅考虑到采购人的需求和财政资金的供给能力,而对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考虑得较少。如某地在编制办公楼采购预算时,由于对基本“农田”的征用政策、城市规划,以及节能建筑采购等方面的规定没有充分考虑,结果造成了不是“地皮”征不到,就是项目超预算等情况发生,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力求全面覆盖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范围要具有“全面性”。不仅是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的分散采购项目,也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范围。

分散采购在县级,采购总额通常要比集中采购的采购总额高得多。如果没有对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地方政府采购工作就不够全面和充分。因此,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充分体现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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