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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为何频发

 牛人的尾巴 2017-02-02
食品安全事件为何频发
2011-07-16 10:53:00来源:食品商务网专稿

    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三鹿奶粉事件到现在的,染色馒头,塑化剂事件,还有广为人知的地沟油。为何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打掉一批又出现一批,按下葫芦浮起瓢?

    应该说,面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政府已经拿出了最大决心和坚决的行动,不但加强了立法,同时,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所有的监管职能部门,也都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查处。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达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户2亿多户。而且食品的流量、流速都几乎是在市场流通中最大化的刚性易耗品。因此,我们不可能将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13亿人,每天都要消耗的数量惊人的食品的安全问题,仅仅寄希望于有限的政府高密度、运动式的监督。在现有法治环境下寻求长效的防范机制,才是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由之路。这其中,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人人有责地参与市场法治,非常必要且有意义!

    在构成市场自我调节机制的买卖双方中,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一方主体,须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能力,例如,对产品的品质、价格和服务,有一定的鉴别力和必要的警觉,能够积极履行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义务。对不安全的食品,该拒绝购买就拒绝购买,该保留证据就保留证据,该索赔就坚决索赔,该举报就及时举报,该报警就果断报警……人人都主动发挥自己市场法治主体的作用,通过履行每个消费者都应尽的义务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才能改善市场的法治环境,最终保障自己的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不仅是放弃了自我保护,更是事实上“不安全”的帮凶。一个合格的消费者,应当有这样的积极心态和明确的法律意识:食品安全由我们自己依法说了算!

    笔者认为食品安全频发这个问题的原因绝对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但是划分起来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因素:第一,不法商法,道德水品低下,为了利益不顾市民安危。第二,有责任监管部门足够多,但能承担起责任的部门太少。第三,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行为打击力度还不够,造成违法成本过低,从而出现死灰复燃的想象。第四检测手段不完善,标准缺失。第五,群众在选购食品时对其安全还不够关心,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高,发现自己受害之后往往无心问责,从而纵容了不法商法进一步危害其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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