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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入境时遇到移民官员质疑并要没收绿卡,千万不要在“自愿放弃绿卡”同意书、也就是I-407表格上...

 百战归来 2017-02-03


    

 

     

总统川普的行政命令「防止外国恐怖份子进入美国保护令」(Protecting The Nation From Foreign Terrorist Entry To The UnitedStates)即签即生效进入第三天,虽然国土安全部(DHS)29日晚间宣布洛杉矶国际机场(LAX)已经没有旅客被扣留,但30日零星抗议人潮与律师继续聚集在洛机场。


美国民权自由联盟律师Stacy Tolchin,接受南加公共广播新闻网(KPCC)采访时宣称,移民暨海关执法局(CBP)官员递给被拘留在洛机场的民众放弃绿卡的I-407表格,试图说服、「胁迫」(coerce)被拘留民众,签填该表格放弃绿卡,否则就不给入境。


日前媒体报导,一名持有绿卡的华人,因海外停留时间过长,返美时遭海关移民官员收走绿卡。有民众担心没收情况恐随政策加剧,但也有人认为不要什么事都怪川普。

一名张姓男子上周由大陆飞抵温哥华,逗留一天后欲从温哥华搭车到西雅图,却在入关时被美国海关拦下,移民官员表示张男持有10年绿卡,在美国逗留时间却不到3个月,认为他无意在美居住,要收回绿卡,让他自动放弃或进入递解程序,二选一。

移民官员也提出建议,日后再到美国时,张男可以办商务签证,现在中美签证十年有效,可多次往返,同样可以满足他的基本需求。发生绿卡遭没收正逢美国总统川普签署命令期间,虽事后放宽门槛,政策还是引发持有绿卡民眾担心出国回不来的惨况,但也有其他民眾认为不要什么事都算在川普头上。



2016年4月,也曾发生一名持有绿卡的华裔男子,因离境190多天,返回芝加哥过海关时,遭移民官员取消绿卡。美国海关对此事件回应,凡合法居民在离境180天以内,都不需要申请任何返美许可。如果离境超过180天,但在一年之内,虽然法律没有规定需要申办回美证,根据移民法,海关有权进行'特别处理与检查',以核实当事人是否真的有意愿继续居留美国。

连续三天驻守在芝加哥欧海尔机场的移民律师朱朵芭(Brandi Chudoba)31日表示,28日、29日与30日三天,在欧海尔机场入境时,受到海关详细盘查的旅客人数,累积已过100人,其中也有少部分旅客并非来自川普新移民禁令的七个国家,朱朵芭说,有人被置留长达6小时接受调查,大部分持绿卡者已安全入境,但约有10位旅客在机场被遣返。

她接受本报访问时提醒,有一些在机场的旅客,曾向律师提出有关是否应该签署I-407表格的问题,同时也有不少主流媒体近日广泛询问相关疑义,朱朵芭表示,她本身这两天,虽还没有接触到有旅客入境时被要求填写此份表格的案例,但还是特别呼吁,这份表格是主动放弃绿卡资格的申请表,绝对不可以在表上签名。

在芝城桥港区周氏兄弟美术馆(Zhou B Art Center)担任驻馆艺术家的哈希吉(Sarvin Haghighi),28日要从澳洲返回芝加哥时,在机场被拒绝登机,哈希吉的美国公民夫婿库利(Andy Culley)十分心急,已经多日到欧海尔机场参加抗议。

根据欧海尔机场义务律师团的了解,28、29及30日,分别有18位、33位,以及近50位旅客,在机场被海关严格审查,而30日被拦住详查的40多名旅客中,到30日深夜仍有15名仍未允许入境。这些旅客主要都为七个受限入境国家的公民,或与这几个国家有关连者,但也有少数在七个入境禁令国家外的旅客受到盘查。

朱朵芭说,由被置留盘查的旅客叙述,他们进海关经过第一个柜台时,官员看了一下资料,简单问了几句,就向他们表示,因为新的移民行政令,所以要求他们接受第二层级的检查,被查者说,海关非常仔细的询问他们出境原因,到了哪些地方,做了哪些事,部分旅客还被详细察看了手机、网络社交媒体、电邮、个人电脑,有的甚至因此在海关待了6小时之久。

除了机场执行新移民行政令外,位于美国与加拿大国界边境的底特律港口海关(Port Huron-Sarnia crossing),也开始严格审查入境旅客,底特律自由新闻报导,已经入籍的移民律师阿尔卡森(Farah Al-Khersan)与夫婿,27日晚间从底特律出境到一桥之隔的加拿大餐厅用餐,原本计画在当地过完周莫再返回底城的两人,在听到川普公布新移民禁令后,决定当晚11时就回底特律,没想到移民禁令才公布几个小时,底特律港口就已经大幅加强检查。

阿尔卡森说,他们以前就常往返两国边境,但这次却被海关严格检查,甚至一度不允许他们入境美国,最后花了4小时时间,才终于通过海关,返回底特律家中。

若离境超过一年的永久居民,则需要申请回美证。美国海关还强调,离美超过180天的绿卡居民,如果没有报税纪录,也有可能成为海关官员判定该旅客是否有意放弃身份的因素。注意!移民官员只能没收绿卡,绿卡是否作废不是海关能决定,只有法官才能。

拥有绿卡只是有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并非美国公民。要满5年永久居民身分并住在美国境内30个月以上(或与美国公民结婚3年),申请并被批准入籍,才能成为美国公民。公民一辈子住在海外,也不会失去身份。但持有绿卡者,就不宜海外居留太长,一般不要超过一两年,否则永久居民身分可能遭取消。


            


I-407表格千万别签字,否则自愿放弃绿卡??

拒绝签名不违法          

            

I-407表格




拒 绝 在 I - 407 表 格 签 名 并  不 违 法




入境美国时,绿卡持有人如果在「自愿放弃绿卡表格」I-407 签字,恐怕只能接受遣返命运。(取自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网站) 


 

美国国土安全部官网



绿卡持有人入境美国时被移民官员以某种原因没收绿卡,应否「乖乖就范」?资深移民律师指出,当事人只要拒绝签署「自愿放弃绿卡」」(I-407)表格,一般情况下,移民边防官员(CBP Officer)都会放行入境,免于「原机遣返」的命运,然后上庭见法官。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为自己辩护,再由法官裁抉是否取消绿卡。


I-407表格



不管绿卡以何种方式取得,一旦入境时遇到移民官员质疑并要没收绿卡,千万不要在“自愿放弃绿卡”同意书、也就是I-407表格上签名,而是要求上庭见法官,这是美国司法机关赋予绿卡持有人的权利。


如果一旦签名,即被视同自愿放弃绿卡,将会被原机遣返母国。如果获得后绿卡,在海外停留长达7、8年,大部分类似情况绿卡会被没收,即便申诉恢复绿卡,成功机会几乎是零,仍然不要签署此表格。 





拒 绝 在 I-407 表 格 签 名 并 不 违 法




拒签后,当事人仍可入境美国,等待移民法庭审理,但如果在海关签署自动放弃绿卡表格,就等于放弃向移民法官申诉权利,当事人可能原机遣返。 有些当事人可能会因此被拘留,但一般几天后就可获释入境,然后等待移民法庭开庭,不必担心,但是如果签字就彻底失去绿卡,甚至终身无法在踏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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