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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打造健康惠州”的调研报告

 江都天行健 2017-02-04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的变化,精神疾病发病率与日俱增, 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促进公众心理健康,贯彻落实“打造健康惠州”精神,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3 月23日,市政协邓穗玲副主席带领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建设,打造健康惠州的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卫计局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市第二人民医院,并与医卫人员进行深入座谈。通过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精神卫生建设所做的工作及成效,同时也认为存在一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求不相适应而又亟需解决的问题,认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精神卫生建设已刻不容缓。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及成效

 精神卫生问题作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管理和治疗,精神卫生工作得到逐步加强。2005年实施“春风解锁工程”,获得巨大反响,并在全省推广。2007年我市成为广东省精神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示范市,初步建立起全市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体系。2011年进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从2012年始,率先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纳入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项目,为所有纳入社区管理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肇事肇祸、关锁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发药和住院治疗。这些措施加快了我市精神障碍患者实行有效管理和治疗的步伐,并取得显著效果:一是检出率逐步提高。2015年底我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5672人,检出率从2012年的1.87‰提高到2015年的5.52‰。二是滋事人数(率)逐年下降。2015年全年肇事肇祸的15人(0.09%),肇事肇祸率比2012年下降92.56%;轻度滋事人数(率)从2012年全年的771人(5.47%)下降到2015年全年的41人(0.21%)。三是治疗管理率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底 ,全市在管患者为19974人,管理率为77.8,规范管理率72.17%,服药率76.24%。

 二、我市精神卫生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保健水平需求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医疗需求增长的矛盾持续存在,特别是精神类疾病仍呈上升态势,精神卫生资源明显不足、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突出,我市在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健康惠州”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精神卫生资源匮乏,严重滞后于实际需求

 1、床位严重缺乏,落后于省平均水平。目前,全市公立医院精神科编制床位合计933张,住院人数约1300多人;加上省第三荣军医院、博罗县公庄福利院以及惠东两间私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2453张。截至2015年底,我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5672人,现有床位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由于床位紧缺,很多医院床位超负荷严重,人满为患。如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床位550张,实际开放床位930张,为满足基本救治需求,迫不得已只能在病区走廊加设床位,床位负荷率高达164%。据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最新统计,全省精神科床位数总计29165张,平均每万人口床位数2.8张,我市每万人口床位数1.12张,在全省排名第10位,与全省平均水平尚有较大差距。

 2、专业医疗人才严重紧缺,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总量不足,达不到有关要求。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现有118名,平均每个基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须管理患者212人。按照省综治办等11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粤综治办〔2016〕1号),到2020年,全省每1O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少于3.8人,按此要求,我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177人,尚缺59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市第二人民医院同样存在医护人员严重不足问题,现有医护人员249人,其中医生只有14人,仅达到标准的31%。二是专业知识缺乏,医护能力有待提高。大部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从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身兼数职,频繁更换,部分医护人员从未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重性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严重不足。

 (二)投入不足,精神专科医院发展面临严重困境

 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除了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床位紧缺外,其医疗设备、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以及欠费严重,影响医院日常运转问题尤为凸显,严重制约其发展。

 1、医疗设备落后,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医院现有万元以上正在使用的医疗器械只有5台,无DR机、彩超机,无急救设,1台X光机也不能透,1台黑白B超机图像模糊。医疗设备至少滞后10年以上,与三级医院要求极不相称,难于承担临床任务和急诊任务。部分临床检测服务只能通过外包形式送至其他医疗机构检测,严重影响到检测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度。急诊则采取转院和请综合医院会诊的模式,严重延误了患者及时诊断、抢救的时机,甚至会严重危害患者的生命安全,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2、配套设施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是业务用房近1.5万平方米,与三级医院相应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要求相去甚远,而且年久失修,天面漏水、外墙脱落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供电设备陈旧,线路老化,已使用20多年的发电机仅有200KM,无法满足医院最基本用电需求,存在严重用电安全隐患。三是洗衣房老旧,场地不足,设备不足,存在潜在医疗感染风险。四是于70年代改造的二层砖混结构的病人饭堂,建设标准低,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900多患者用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欠费严重,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精神疾病是一种严重的慢性疾病,治愈率低,反复率高,导致治疗费用高企。有关资料显示,目前,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已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跃居首位。过高的治疗费用导致患者沉重的经济负担,也造成医院欠费严重。一方面,病人欠费增多。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性,存在部分未买社保的贫困病人,部分已买社保的病人无钱支付住院自付部分费用;另一方面,社保结算实行定额结算。如无盈利,超出定额费用则由医院承担,造成社保结算差额不断增多。据了解,至2015年,该院自付部分欠费累计额为508万元,社保结算差额为2287万元,总计欠费高达2795万,医院长期负债经营,严重影响正常运转。

 (三)学科建设滞后,防治工作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1、学科建设滞后,预防工作有待加强。目前现有精神卫生机构业务以治疗为主,精神卫生预防、科研、心理健康教育、干预等学科建设极为落后,很多预防业务未能拓展。当今社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根据国家卫计委流行病学调查的数据,我国各种心理障碍患病率为17.5%,严重精神障碍患病率为1%。据此推算,我市潜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患者估算约有8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估算约有4.6万人。这些潜在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2、社区康复体系尚不完善。为了做好精神卫生工作,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特别强调将精神卫生整合在初级卫生保健之中,以及发展社区为基础的精神卫生保健康复。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后康复管理,全面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体系,这也是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方向。2007年我市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体系,但由于专业人才缺乏、基础设施差等原因,社区康复体系较为薄弱,仅以简单治疗和看管为主。社区集工疗、娱疗、锻炼、药物治疗、心理辅导为一体的康复工作未能很好开展,同时,多数社区未形成卫生医疗、社区、社会组织、家庭为支撑的关爱帮扶小组。

 3、全市技术指导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市第二人民医院是我市唯一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承担全市精神卫生医疗、康复、科研教育、预防保健的主要职能,因受卫生资源严重缺乏等因素影响,康复、科研教育、预防保健等学科建设落后,其专业龙头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全市大部分县(区)未建成双向转诊、点对点技术支持网络。

 (四)宣传不够,社会关爱度有待提高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精神卫生知识尚不普及,公众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度不高。长期以来,社会对精神疾病存在偏见和歧视,缺乏同情和理解。精神障碍患者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尊重,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处境举步维艰。一方面,精神障碍患者面临缺乏平等生存环境的困境。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对精神疾病患者存在歧视,将精神障碍患者简单划分为“疯子”、“高危人群”,因此对精神疾病患者惟恐避之不及,或者将患者往精神病院一送了之。部分患者宁可自己忍受痛苦而不愿寻求专业治疗,害怕“精神病”歧视,使病情加重。另一方面,面临缺乏治疗康复保障的困境。目前,我市对“三无”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对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给予一定补助。但社会保障政策对精神障碍患者没有足够的政策倾斜。现有的医疗资源缺乏,也使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名额受到一定限制。社区医疗机构康复功能薄弱也无法满足所有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治疗、回归社会的需求。许多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困难重重,难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也为数不少,关锁和遗弃成了家庭对待精神疾病患者的常见手段,致使少数精神疾病患者流浪街头,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建设的建议

 精神卫生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民众的心理健康,是我市加快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惠州的重要内容,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加大精神卫生工作宣传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各级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加强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精神卫生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依法全面推进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建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同时,以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为契机,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宣传和教育,推动公众对精神卫生知识的了解,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改变歧视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现象,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障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经费保障,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精神卫生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须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疗机构工作经费。对承担公益性任务较重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投入予以倾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加强精神卫生经费保障,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年度预算安排。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切实有效解决第二人民医院困境。二院增加床位、购置先进医疗设备、修缮房屋、解决欠费等问题已经是刻不容缓,建议政府划拨专项资金解决基础设施、医疗设施问题,医疗欠费和社保结算差额由财政分期兜底,切实有效解决二院困境。三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精神疾病数量巨大,所有卫生费用由政府“买单”,不可能不现实,要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源进入精神卫生事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慈善组织筹集资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三)进一步给予政策倾斜,提高精神卫生保障水平

 应充分考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精神障碍患者的特殊性,对医疗机构加大投入、加大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一是适当照顾,降低自付比例。加大医保制度对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的经费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精神疾病患者医治的报销比例。二是政策扶持,适当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三是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力度。对肇事肇祸、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治疗,而不受名额限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没有医疗保险支付的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

 健全精神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家庭多层次、相互支持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一体的工作体系。一是要逐步增加社区康复机构。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要求,全市至少要建立60家社区康复机构,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逐年增加,并配备相关人员和设备,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发展。二是要发挥专科医院专业龙头作用,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技术指导体系。形成以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中心,各县(区)慢病站(疾控中心、项目办)为节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的一体化技术指导网络。建议将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新院早日列入议事日程,将创建“三甲”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把第二人民医院建成与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区域性现代标准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列入“十三五”规划。三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网+”,建立市、县(区)、镇(办)、村(居)四级精神疾病网络诊疗咨询系统,实行医院、社区双向转诊,实现与惠州市卫生信息化平台的有效融合与对接。四是完善精神卫生预防、科研、心理健康教育、干预等学科建设,建议设立心理咨询中心,关注正常人群、有心理困惑人群的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重视轻型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精神科医师面对的是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在工作中不仅压力重、风险大、劳动强度大,而且待遇少、社会认可度低,常受到社会的岐视和偏见,甚至可能遭受患者的殴打,精神卫生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建议政府在人才培训、行业准入、岗位聘用、激励保障机制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保障人才队伍稳定,为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保障精神医疗机构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一是要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训和在职再教育,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二是要增加人员配置,确保县(区)级精防机构至少3-5名专职人员,镇(办)、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三是要适当提高医护人员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对精神科医生的晋升晋级、工资待遇等方面应给予政策倾斜;对高级人才实行激励机制,给予特殊人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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